10月3日範冰冰在其微博承認「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的行為,引起網上一片譁然。
稅務部門依法查處範冰冰「陰陽合同」等偷逃稅問題,開出巨額罰單8億多!
這種天價罰單在國內還是首次出現,但是除了罰單外,不少網友會問範冰冰怎麼沒判坐牢呢?
早在2002年代,劉曉慶偷稅漏稅被判入獄400多天的案件基本那個時候的上婦孺皆知,當年劉曉慶逃稅金額達1400多萬,被判入獄,而範冰冰這次沒有提到入獄的事呢?
範冰冰沒有鋃鐺入獄,原因是《刑法》對「偷稅罪」的規定發生變化,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將1997年《刑法》「偷稅罪」改為「逃稅罪」,修改後對逃稅案件啟動刑事立案 需過經行政處罰的前置程序。
也就是說範冰冰必須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款,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期限內未繳納,還是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李晨估計最近也不好受,估計在幫忙湊錢交罰款,相信以範爺的名氣湊8個億應該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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