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辦卡消費已成為一種常態,許多人的錢包裡往往都塞著各種會員卡、購物卡、健身卡等。然而,辦卡在帶來實惠便利的同時,也埋下了隱患。日前,本報新聞熱線接到郎女士對一家健身房的投訴線索,稱其辦理1000元會員卡之後只使用了幾次,這家健身房就突然停業了。12月21日,郎女士告訴記者,她已通過法院起訴了這家健身房,法院判決健身房返還卡內剩餘金額。郎女士希望通過親身經歷告訴辦理會員卡的消費者,面對店家突然停業、跑路、轉讓等情況別放棄,通過法院訴訟是一種有效的維權方式。那麼,除了起訴,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12月21日,記者採訪了法學界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
事件:健身房突然關門 會員卡餘額找誰退?
2019年8月12日,郎女士在和平區某健身俱樂部辦理了一張會員卡,交納會費1000元,有效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然而,從今年1月開始,該健身俱樂部不再正常為會員提供健身服務,健身場所也處於無人管理狀態。隨後,郎女士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了這一情況。當時,記者來到現場發現,該健身俱樂部已關門。記者經過多方聯繫,依然沒能找到相關負責人。郎女士表示,將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儘管卡裡的錢不多,但不能讓健身俱樂部白白佔了消費者的便宜。
進展:法院判決健身俱樂部退還888.96元
近日,郎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事情有了好的結果。今年9月,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判決健身俱樂部退還888.96元。
郎女士說,現在辦理會員卡已成為一種日常,但在辦理會員卡之後,面對店家突然出現停業、兌店、註銷等情況,很多消費者選擇了放棄維權,非常可惜。「即使企業停業了,也是可以通過起訴企業或企業法人,由法院進行判決,為自己維權,儘可能挽回損失。」
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郎某交納費用辦理健身會員卡,該健身俱樂部收取費用後向其發放會員卡,雙方之間形成健身服務合同關係,雙方應按照入會時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現被告不能按約為會員提供服務,構成違約,且健身服務不適用強制履行,服務合同應予解除。根據雙方約定,會員卡有效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共計36個月,每月費用為27.78元。該健身俱樂部自2020年1月不再繼續為會員提供服務,剩餘32個月相應的費用共計888.96元應予返還。綜上,對郎某的訴訟請求,予以部分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判決被告某某健身俱樂部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返還原告郎某888.96元。
攻略:遇到以下情況 應該這樣維權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消費者辦理了會員卡或沒有辦理會員卡的消費者與相關企業發生糾紛時,如消費金額有差異、拒開發票、發現企業停業等情況,可以向省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消費者維權部門工作人員會進行調查、雙方調節等工作。」記者了解到,如果企業出現詐騙、黑惡勢力、企業工作人員與消費者發生肢體衝突、企業跑路等情況,也可以報警,由警察介入解決。
遼寧宣政法治信息服務中心「小靚說法」公眾普法服務平臺法學專家孫小靚說,如果發現卡內還有餘額,可店家出現了狀況,常見的維權方式可以通過消協、報警、訴訟法院等方式來解決。「現在很多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在消費過程中與企業溝通無效、消協介入無果、媒體報導依然沒結果等情況下,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
「訴訟成本中訴訟費是交給法院的費用,最後由敗訴方承擔。即使店黃了,不代表工商登記註銷了,消費者可以起訴店面和法人共同承擔責任,通過執行手段追回會員卡餘額。」孫小靚指出,即使店(企業)已經註銷了,在查清企業的法人之後,消費者同樣可以通過起訴法人個人來為自己維權。
提示:辦卡前要三思 記得籤訂相關協議
當今社會,辦卡消費已成為一種常態,購物卡、美容卡、美發卡、健身卡等各種各樣的卡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埋下了隱患。在此,孫小靚提醒廣大消費者,辦卡之前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從自己的實際需求考慮是否辦卡,辦卡後是否有時間去消費,充值的金額超沒超過自己經濟能力承受的範圍;商家手續是否齊全,效益和規模如何,雙方最好籤訂辦卡的相關協議。
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 吳強
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編輯 董雋子
【來源: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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