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爆料山東萊陽衛生學校開學當天推小車將學生們購買的外賣扔進垃圾桶。學校官方微博回應稱,學校召開校長辦公會,認為管理方式簡單、粗暴,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簡單粗暴,指的是相關涉事者處理學生外賣的方式。如果管理者處理問題的方式有錯,批評教育則恰當,哪怕嚴肅一些,甚至責令涉事者寫出書面檢查都不過分。
問題是,學生叫的外賣是食物,而這些食物的所有權歸支付了該食物費用的學生所有,學校有關人員沒有處理權。
在此前提下思考問題,我們要問,既然學生叫的外賣所有權歸學生,學校有關管理人員又憑啥把學生的外賣倒進垃圾桶裡?
我們的看法是,事情已經發生了,學校應該做的不只是批評教育涉事的管理者,而是在批評教育之後,責令涉事者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學生所受的損失。
校方表示,將完善相應管理辦法,努力引導師生選擇健康餐飲方式。加強學校食堂管理,豐富菜式花樣。
學校這樣說似乎沒啥毛病。然而,這種說法卻經不起推敲。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者把學生叫的外賣倒進了垃圾桶,其行為惡劣,學校理應就事論事處理問題,而跟學校加強食堂管理扯不上關係。不管學校是否加強食堂管理,學生都有選擇叫外賣的權利。
有人可能會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認為學校就應該禁止學生叫外賣。否則外賣食品有問題的話,學校要承擔責任。
然而別忘了,上述處理辦法規定得很清楚,因「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但是,請注意,學生叫的外賣不屬於「學校提供」,而是學生自己的選擇,與學校無關。
有的高校為了提高食堂的就餐率,一方面想辦法豐富飯菜品種,降低飯菜價格,另一方引導學生提高用餐質量意識。這是對的。
該高校同時以環保為由,禁止學生叫外賣,一旦發現有學生叫外賣就要處罰。這種禁止看似比垃圾桶桶裡倒外賣「文明」,其實也不合法。
有作者在其文章《高校常見侵權案例解讀》中分析認為,學校禁止叫外賣,實際上侵犯了學生的消費自主選擇權。
該文認為,高校不能用簡單粗暴的管理辦法管理高校,而應當加強依法治校,逐步建立健全高校法律顧問制度,確保在法律框架下管理高校。
不管是哪一行業的管理者,都有必要學法用法,堅持依法依規治理原則,用法治思維釐清管理權限的邊界,不要侵犯被管理者的合法權利和權益。
尤其對學校而言,更要講究科學、文明、法治的治理思想、方式和方法。教育管理者、學校管理者最起碼的素養應該是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尊重學生。沒有尊重就沒有教育。
正如有人所說,當下出現的新的生活方式裡就包括學生點外賣、跑腿配送。這種方式,早已經成了高校學生的剛需,而且學生花錢買服務,省心也省事。
學校應該尊重學生的選擇權。學校要做事不是急著禁止,不是把學生叫的外賣倒進垃圾桶,而是幫助搭建相關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