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張家口市下花園東盛住宅小區(瑞士公館)買受人。該公司7月28號發起的交房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1、雙方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商品房交房日期為6月30日,如今延期至8月,無任何書面解釋與相應補償。多次的現場溝通,開發商人員一直含糊其辭,用疫情的不可抗力來回應,但卻不能出具疫情延期告知書,揚言證件要等到2020年12月30才會下來。2、雙方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商品房違規收取國家明令禁止的電商費80000元。3、收房時不能向買受人提供交房時必須的三書一證一表,或以其他理由阻礙收買人查看,拒絕拍照留存,且拒不對此解釋。4、雙方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燃氣交付需具備使用條件,買受人收房時發現房屋無燃氣表、燃氣管,燃氣設施不健全,還揚言需要入住率達50%才給開通燃氣。5、開發商在未與群體買受人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擅自決定以未安裝管道及地暖的狀況下進行交付,且相應補償費用遠遠低於市場價格。6、收房時開發商除三書一證一表不能提供外,也不能提供房屋面積實測表,供買受人查驗房屋交付面積是否為合同約定面積。7、代收費用部分不合法、部分不合規。如代收契稅、公共維修基金,違規收取交房第一年的暖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