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8日,涉嫌跪殺非洲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的明尼阿波利斯前警察德雷克·肖萬通過視頻出席了首個法庭聽證會。目前他被指控二級謀殺和二級故意殺人罪。
首次聽證會上,法官將德雷克·肖萬的無條件保釋金額定為125萬美元,或有條件保釋100萬美元。其中有條件保釋條款包括不可離開明尼蘇達州、不可和受害人家庭接觸,以及放棄引渡權等。德雷克·肖萬和他的律師在聽證會上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但也沒有表示認罪。下一次庭審的時間定於當地時間6月29日下午1:30。
一些犯罪分子為了擺脫法律的嚴懲,對自己所犯的犯罪事實拒不承認。這對案件的偵破和法院的受理都帶來極大的阻力。那殺人拒不認罪的後果是什麼,我國殺人拒不認罪的後果有哪些?
我國殺人拒不認罪的後果有哪些?
只是不能從輕處理,沒什麼其他不利後果的。如果證據確鑿加上有人指證,你不承認也沒用的。拒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犯罪人確實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於刑事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檢察官和法官認為被告人對指控的辯駁屬於「拒不認罪」,並對其從重處罰的觀點和做法不符合訴訟職能區分的原理,有悖於控審分離、辯護權保障以及法官中立等原則。《憲法》規定,司法人員應從程序的價值和人權保障等角度審慎對待被告人「不認罪」的訴訟行為,不宜再將被告人的辯護行為視為「拒不認罪」,進而「從重處罰」。
1.拒不認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犯罪人確實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於刑事處罰。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四條對證據的真實性,應當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審查。
故意殺人已經是惡性事件了,不僅會給受害人的家屬帶來傷害,還會給社會造成不小的影響,那麼,故意殺人拒不認罪如何判,對於這類案件如果犯罪人員對於自己無法進行一定程度的認識而是拒不認罪就會給自己帶來更加嚴重的後果,就會更加懲處就會更加嚴厲。
但是刑事訴訟懲罰犯罪的依據是事實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沒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
(一)證據已經查證屬實;
(二)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
(三)全案證據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四)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
(五)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法智小結:
在目睹這一切的不公義、經歷這一切的憤怒和痛苦、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的抗爭下成長起來的下一代有色人種、移民和難民們,希望他們可以對種族和暴力、公義和良善、以及人類的共同利益有更深刻的思考。
我國此類案件的發生公安機關肯定會進行處理,但是當事人拒不認罪,對於案件的審理就會造成不小的影響,所以一旦出現這類情況,做好的方式就是進行案件的重新調查,找出更為有利的證據。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現行法律對拒不認罪的判罰極為嚴厲。另外我國對這類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只要證據確鑿,能證明犯罪事實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