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21: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5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新聞發布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王立業解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時表示,在分類收運環節,《管理規定》明確,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分散設置的垃圾桶,實行定時定點收集、不落地管理。
《管理規定》共7章34條,分為總則、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保障機制、法律責任和附則。體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堅持設區市和縣級市生活垃圾分類一體推進。《管理規定》適用範圍在國家要求11個設區市的基礎上,結合山西省實際,擴大到11個縣級市城市建成區。總體目標是: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實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處理全覆蓋,廚餘垃圾全處理,其他垃圾全焚燒、零填埋,從根本上解決生活垃圾由甲地變乙地、地上變地下、把今天的汙染留給明天的問題。
二是突出生活垃圾全流程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從生活垃圾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定時定點不落地收集轉運、末端機械化智能分揀以及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各個環節,全方位進行了規範。
在分類投放環節:按照簡便、快捷的要求,《管理規定》明確,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採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同時,要求對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進行單獨分類。
在分類收運環節:一是明確提出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分散設置的垃圾桶,實行定時定點收集、不落地管理;二是要求收運單位使用專用車輛密閉運輸,不得混裝、混運;三是對於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採取自行運輸、提前預約或者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收集。同時,提出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網格化管理制度。
在分類處理環節:按照整體化設計、一體化推進、園區化承載的原則,加快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理利用設施,有害垃圾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單位進行處理、廚餘垃圾由專業處理單位進行資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由焚燒處理單位進行焚燒。同時,提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單位應當配套建設先進的機械化、智能化垃圾分揀設施,實現末端精準分揀。鼓勵住宅小區、家庭廚房、餐飲場所等在生活垃圾收集和處理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三是明確管理者、垃圾產生者、處理者的主體責任。《管理規定》明確提出三個責任主體:即城市人民政府為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生活垃圾處理單位為生活垃圾處理的責任主體,並對三個責任主體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同時,明確了省住建以及省級相關部門的職責,街道辦事處的日常管理職責。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對各市工作的督促指導。
四是強化宣傳教育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引導推動作用。生活垃圾分類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要通過開展廣泛的教育引導工作,讓更多人行動起來,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省、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推動生活垃圾分類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醫院,引導全社會養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和良好行為習慣,努力營造全民參與、人人動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同時,鼓勵社會公益組織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示範、監督。
王立業表示,下一步山西將重點從完善政策措施、加快設施建設、抓好試點工作等方面著手,深入宣傳發動,強化城鄉統籌,多措並舉、因地制宜、科學管理,努力推動垃圾分類由新時尚變成好習慣。
文字整理丨馮玉賢
原標題:《省住建廳: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分散設置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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