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分明月
幾年前,同太太去了一趟泰國。
去之前就聽朋友說泰國的人妖表演十分精彩,叫我們千萬不可錯過。
一周的旅程,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泰國的海濱城市芭提亞度過的。
在芭提亞一共觀看了三場人妖歌舞表演,其表演水平確實美妙絕倫。
有關詳情我在我的其它篇章已作介紹,這裡不必贅述。
剛抵芭提亞,在旅遊大巴上,泰方導遊就對人妖表演大加渲染介紹。
他介紹說,泰國的人妖表演分三種檔次。街頭表演是低檔,劇場表演是中檔,在海上遊輪上的表演才是高檔。
在遊輪上,遊客可以一邊享受啤酒和泰式糕點,一邊觀看人妖的精彩表演。
這期間,三種檔次的人妖表演,我們都有幸觀賞了,事實證明導遊沒有虛吹。
我這裡想敘述的是,第二次在劇場看完表演後同人妖的一次豔遇。
泰國的人妖表演,說她是泰國旅遊產業的頂梁柱一點不為過。
為了看這場表演,光排隊進場就足足花了一個小時。
表演結束出場,外面已經夜色沉沉,廣場上依然人山人海。
既有出場的人流,更多的是等待入場的觀眾。
人群中夾雜著一些打扮得花枝招展,著裝十分性感的人妖強拉遊客拍照。
獨身男人則是被拉的重點。
在大巴車上就聽導遊介紹,同人妖合影拍照一次也就二十泰銖,相當於人民幣五元錢。
如果有另外的非份要求,比如撫摸乳房和接吻,如還更有甚者,價錢又當別論。
我同太太一出場,在擁擠的人流中一不小心便被擠散。
我正四處找尋,突然感覺有一隻手從背後把我抓住。
還沒等我回過神,從旁邊又擁來兩位身材高挑的「美女」,伸出兩隻「妖手」把我攔住。
從嘴裡不斷吐出生硬的中國話「兩千銖銖,兩千銖銖……」
實事求是的講,要在平時,如果單純留個影拍個照,花個百把泰銖也沒什麼大不了。
但此時此刻,天色已晚,我又急於尋人找車。
停車場上百輛的旅遊大巴,要在夜色中找到自己乘坐的那輛車確實不容易。
再說,一開口就是兩千泰銖也著實把我嚇一大跳。
我擺擺手表示拒絕,同時用才學的兩句泰語進一步回絕:「賣代(不行),賣戳(不喜歡)!」
此時,哪由我分說。三個「美女」把我圍在中間,其中兩隻「妖手」抓緊我的雙肩不放。
我有些著急了,臉上的汗水也下來了,看來很難突出重圍。
我突然醒悟,不就是要錢嗎?
我趕緊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百泰銖遞過去,這是事先準備好打算還給導遊的借款。
一隻「妖手」接過鈔票,另外一隻「妖手」仍然沒有鬆開。
我用中文解釋:「我只有一百泰銖,沒有了……」
其中一個人妖立馬用中文回應:「人民幣也行!」同時指了指我肩上揹的掛包。
我明白,人民幣在泰國是通用的。
我無可奈何地拉開錢包拉練,掏出兩張十元紙幣遞過去。
「No,No!」,一個人妖用英語謝絕,同時指指錢包裡的百元紅鈔。
我操,搶人啦!
前兩天,在曼谷大皇宮為找一個最佳視角給太太拍照,違禁踏入禁地差點被皇宮保安沒收了手機,最後花了一百元人民幣才取回來。
看來今天又只有破財才能脫身了。
我忍痛取出一張百元大鈔扔給Ta們,倉惶落荒而逃。
以前,我在觀賞人妖表演的同時,對Ta們的命運很是同情。
迫於生計,Ta們除了在生理上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外,而且壽命都非常短暫,一般在四十多歲便壽終正寢了。
通過這次豔遇,我對泰國人妖的看法打了一半的折扣。
不怪我也不怪Ta,只怪金錢在作祟。
2021年元旦
作者簡介:楊克純,退休教師。教了一輩子書卻沒有什麼建樹,顯得十分平庸。
平時喜歡喝點小酒,打打小牌,看看閒書。偶爾也玩玩文字遊戲以打發空閒時光。
身上也有一些臭文人的臭毛病,別人覺得有些高冷,其實是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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