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年吳奇隆送劉詩詩10億天價彩禮,論男人娶妻需送彩禮的5大理由
當年吳奇隆作為一個離異二手男的身份娶到了比她小17歲的當紅小花旦劉詩詩,不但劉詩詩的自己的很多粉絲都為她感到不值,普通吃瓜群眾也為之惋惜。不過,當吳奇隆送劉詩詩10億天價彩禮的新聞爆出後,劇情神奇地逆轉了,大家反倒紛紛稱讚吳奇隆、羨慕劉詩詩了
通過吳奇隆彩禮導致的「劇情」翻轉,想必大家對於彩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一個大致的概念了。
關於彩禮,我的看法是:男人結婚應該給女人彩禮,女人結婚應該要男人給彩禮,總共5個大理由,具體如下:
一)設置門檻,篩選掉不適合嫁的男人:就如同企業招聘人才有學歷要求,通過篩選學歷,能大概率地、高效率地刷掉實力較差的求職者。而女人嫁人有彩禮要求,也能篩選掉以下的男人:
1、篩選掉經濟條件太差的男人
拿不出合適數量彩禮的男人,可能是因為經濟條件太差,而經濟條件太差養不起的男人,我認為他們的當務之急是努力賺錢讓自己有個起碼的經濟基礎再談結婚生子的事。
2、篩選掉有致命缺點的男人
如果男人是因為太窮而拿不出「合適數量」的彩禮,那麼她為什麼這麼窮呢?在目前到處都可以打工的賺錢的情況下,窮往往意味著這個男人粘上了「懶、「笨」、「吃喝嫖賭抽」……中的一種或多種致命缺點,這樣的男人會成為妻子的火坑的!
3、幫女人篩選掉不愛自己的男人:
肯為女人花錢的男人未必愛她,但是不肯為她花錢的男人則肯定不愛她。同樣的道理,不肯出彩禮娶她的男人,以後基本也不會出錢救她性命的(譬如當妻子難產生命垂危的時候,男人也許就逃之夭夭了),父母敢把女兒交到這樣的男人、這樣的家庭手中嗎?
二)從公平的角度上來說,男人娶妻也應該給女方彩禮
馬克思曾經把人類的生產形態分為3大類:物質生產、精神生產以及人的生產。人的生產(即人的繁殖)可說是靠女人獨立支撐著。
「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是在員工vs單位之間進行的:員工勞動產生價值,單位會給付勞動報酬、繳納社保等保險,工傷會有保險、失業也有保險等。
而「人的生產」是妻子vs丈夫之間進行的,雖然夫妻之間不是生孩子的僱傭關係,雖然孩子是夫妻兩人的結晶,但是十月懷孕、分娩、難產生產後身材的變形、還有其他損害(如產前、產後抑鬱症等)、事業受損全部是女人一力承擔,沒有體現出女人在「人的生產」方面的「」勞動價值」來,也沒有在「生育方面的工傷保險」等等,那麼怎麼辦?結婚要彩禮,或可稍微彌補這一遺憾。
或者有男人說,丁克的是否需要男人出彩禮了呢?如果不會出現男人丁克幾十年後突然反悔,一腳把老妻踢走又找個女人給自己生孩子的情況,那麼彩禮不彩禮倒無所謂了。
三)如果男女雙方在彩禮上僵持不下,吃虧的最後是男人
叔本華說過「世上哪有真愛,不過是生殖衝動罷」,可見,生殖衝動(子嗣問題),才是頂頂重要的事事。
現在好多對戀人就是因為雙方彩禮談不攏而告吹的,假設他們另結新歡還是因為彩禮問題繼續鬧掰結不成婚,一直結不成婚,一直結不成婚的人也還是想要生個孩子的。
女的一個人想要生個孩子好辦,除了可以藉助精子庫外,最簡便的方法也許就是邂逅一個「夢郎」,珠胎暗結後,就可以回家喜滋滋地等著做母親了。忽然腦洞到了張栢芝了,也沒有見她再嫁,她就輕輕鬆鬆地有了第三個寶貝了。
張栢芝與兒子
而男人呢,縱然能邂逅到一個「夢姑」,「夢姑」也珠胎暗結了,但是男人膝下猶虛,那孩子也不過成全了「夢姑」而已。除非他跑到國外花高價去找個代孕。
也許會有人拿陳坤做反例:陳坤也沒有結婚不也卻也輕輕鬆鬆有孩子了嗎?可是如果女方不告訴他有孩子、或者偷偷地到外地生下來他知道麼?他給女方的絕對要比民間婚嫁的彩禮多得多。
綜上所述,我認為男人結婚應該給女方彩禮,給一個數量合適的彩禮。我是反對女方主動索取高額彩禮的(如果男方主動以高額彩禮來展示自己的實力以及對女方的愛的濃度那是另外一說)。
那麼彩禮多少才是數量合適呢?我認為讓男人拿出他的3年的工資應該不算過分。或者也有人說,錢都買房子了,那麼好吧,給房子上加名,如果是全款房或者貸款買房,酌情給註明女方註明一個比例,10%、20%……總是可以註明的吧
陳坤與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