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召南·行露》,拒婚!一禮不備,堅決不嫁,逼婚也不嫁。
這首詩告訴我們,對於不願給彩禮的男人,女人該有的態度。婚禮,婚禮,除了婚,還有禮,婚前彩禮真的能看清一個男人對你的態度。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厭浥:露水沾溼的樣子;夙夜:早晚,這裡有早出晚歸的意思;謂:畏,通假字。
路上的露水多到會沾溼衣服,你問我為什麼不清早趕路,我怕露水沾溼衣服。
首章以露水起興,雖然表達委婉,但態度明確。女子並不害怕男子的責備,她有自己的原則。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
女:汝、你,古漢語中女、汝經常通用;速:催促、迫使;獄:訴訟、打官司;室家:古代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男女成婚組成家室家庭,所以這裡可以理解為成婚。
誰說鳥雀沒有鳥喙,為何穿透我的房屋?誰說你還沒成家,為何害我進牢獄?雖然害我進牢獄,但成家的禮儀不夠就不行。
錢鍾書《管錐篇》說這章是:「明知事之不然,而反詞質詰,以正其然,此正詩人妙用。」鳥無緣無故用嘴鑿穿我的房子,你以你沒有跟我結成婚為由,告我下獄。女子質問的語氣一目了然,態度從委婉也變成堅貞不屈。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墉:高牆。
誰說老鼠沒有牙齒,為何穿透我家高牆。誰說你沒有成家,為何要迫使我吃官司,雖然你害我吃官司,我依然不會從了你。
整首詩男子不依不饒,強迫娶妻無底線,女子也態度堅決,不畏強暴,抗爭到底。
《毛詩序》說:「《行露》,召伯聽訟也。」前篇剛將召伯親自走訪民間,聽取民眾訴訟,人們愛屋及烏,連他在底下坐過的甘棠樹都被保護起來,這章便來了個現實案例,告訴世人,即便女子處於弱勢,只要不畏強暴,依然申訴有道。
《詩三家義集疏》的魯說解釋得更加詳細。
召南申國有一申人之女,許嫁給了豐家,夫家卻禮還齊備就想迎取女子過門。女子於是告訴夫家的人:「夫婦是人倫禮儀的基本,不可不正。......夫家輕禮違制,我不可以去。」女子不肯嫁過去,夫家於是將女子告到官府,導致女子下獄。最終,女子還是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古代婚姻嘉禮都有哪些?
周代婚姻六禮: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
納採,男方家長請媒人向女方家長提親,獻採擇之禮。
問名,男方家託媒人備禮到女方家問父母的姓氏、女子的名號、排行、出生年月日等。
納吉,男方家佔卜問卦,確定男女合婚沒有不吉利,然後請媒人通知女方佔卜結果。
納徵,向女方送聘禮。相當於現在的彩禮,不過周代聘禮一般只有「玄纁束帛、儷皮」,也就是五匹帛和兩張鹿皮。
請期,男家送完聘禮後,又派媒人請女方家選定吉日成婚,表示對女方家的尊敬。
親迎,男方親自到女方家迎娶女子。
婚姻六禮是從周公制禮作樂開始就有明確規定的,何以男方不遵從?
猜測可能跟周代另一個風俗有關。
《周禮·媒氏》記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著不禁。......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其附於刑者,歸之於士。」
在周公制禮作樂之前,古人婚姻是沒有這麼多條條框框的,男女之間也極其開放。周公的禮樂制度正是人類從野蠻狀態跨入文明狀態的一大進步,但人類原始習俗在社會上依舊存在,所以,周禮中還為這種習俗保留了宣洩出口。中春之月,男女之間可以自由戀愛,彼此確立關係,但凡是嫁娶還是要遵循禮制,如果這其中出現矛盾,便可以到前朝社廟訴訟。
《行露》很可能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的訴訟案。
這類似現代人們先上車後補票的狀況,男方以為與女方已經發生關係或者女方已有孩子,不嫁也得嫁,便不想給彩禮,撿個便宜。這是男人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的表現,連對女人自起碼的尊重都沒做到,人品如此,渣男無疑,嫁過去也可以預見未來會過什麼樣的日子。
由此可見,人類文明雖然在不斷進步,人性的複雜卻一點沒有改變,不論時光如何流逝,相似的故事,都在各個年代不斷上演。所以,兩三千年前的女子尚且可以不畏強權為自己爭取婚姻該有的權利,現在的我們更沒有理由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