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生活中,有不少愛狗人士,他(她)們把狗當成了家庭中的一員,為狗,付出了真情,付出了時間,付出了金錢,只是,狗畢竟不是人,在「教育」上太難,闖禍也成了常事。
所以,狗事也是人們議論的焦點。
一:狗失控,撞死老人,在譴責和法規之間,能找到平衡點嗎?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區杏壇鎮羅水市場附近,一位88歲的老人被一條撒歡的大狗撞倒,搶救無效死亡。
據報導,牽著狗的是一位12歲的小姑娘,而她卻不是狗主人。
狗也好玩,看到同類相互追逐,結果狗繩絆倒老太太,慘劇發生……
不過,小姑娘在看到老人摔倒後,並沒有停下喊人施救,而是跑了。
即便這樣,小姑娘也不會承擔責任,一來,未成年,二來,警方初步判定只是意外。
事件很簡單,可人們得看法卻各不相同,甚至於在網上開撕。
一些人認為,走大街上都能發生意外,誰也沒想到狗會撞人。
有一些人則是對狗恨之入骨,因為它們幹擾了別人的正常生活,就盼著出臺法規禁止養狗。
我們不是聖人,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很正常,但是,不管愛狗人士怎麼義憤填膺,也該對自己養的狗負責,說句招黑的話,很多人是拿著狗當成孩子養的。可是狗卻永遠是「未成年。」主子就得永遠負責。
在這個事件中,雖然狗主人說不知情,應該也得承擔連帶責任。
舉個例子,你的車別人開走了,開車撞死人,車主也得賠償。
二:寵狗是你的自由,但不要影響別人的合法權益。
在網上看到一則報導,浙江寧波發生過一起因為狗吠引起的殺人案。殺人者王某沒有不良前科,因為鄰居家的狗經常叫喚,多次交涉未果。造成積怨。從而拿著刀殺死一家三口……
狗吠本就是噪音,試想,如果他上班後得不到好的休息,長此以往,會不會心煩,能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緒。悲劇造成,留給我們的教訓還在。
誰也不能生活在真空裡,在維護自己的權益時,請琢磨一下,是不是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利。
和朋友聊天時,她說過一件事。
有一家養著看門狗。不過,狗鏈子有點長,同村的張某經過時,狗咬到了他的腿,破了一點,張某找到那家,狗主人卻說:「我家狗可是拴著呢,你不故意靠近,它咬的著你嗎?」
張某反駁了兩句,但說不過狗主人,悻悻地回家,自己拿錢打針。
不久,那家的狗中毒死了。雖然找不到「元兇」,但狗主人還是覺得張某有重大嫌疑,跳著腳的罵街,在他心裡,認為狗死得冤,根本不去檢討他自己曾經做過什麼?
刷抖音時,看到一條狗把一個清潔工絆倒,狗主人卻要求清潔工給她的狗兒子下跪道歉。幸好有人路見不平。
這樣的女人,就是驕橫跋扈的楷模。狗是娃,也是她的臉面。可她忽略了,臉面不是踩踏別人得來,而是靠實力擁有。
三:你走過狗屎運嗎?
那天一早,朋友去公園遛彎,一不小心就踩到狗屎上,黏糊糊的額,好噁心。
我笑了:「恭喜你,要走狗屎運了!」他白了我一眼:「你一會兒也得走運。」
我連忙擺手。
說實話,踩上這種汙穢的東西,不膈應才怪!開句玩笑不過讓暴躁的情緒緩衝一下。
公園裡都著寫牌子,禁止遛狗。可某些人還是置若罔聞。大概他們覺得公園環境好,自己鍛鍊的同時,狗狗也呼吸了新鮮空氣吧?
還有一位男子牽著大狗,把一位女士嚇得大叫。
狗主人還笑:你膽子忒小了,他栓著繩子呢。
女士驚魂未定,臉色都變了……
很多人不喜歡狗,甚至深惡痛絕,很大程度上就是取決於狗主人。
如果養狗人士嚴格按照規矩辦事。不去幹擾人們的正常生活,別人也就不會有這麼多怨言,更不會產生這麼多糾紛。
四:如果狗狗能上保險,你會上嗎?
前幾天,碰到一位學姐,她說,她新買了一隻寵物狗,可惜,狗到了她家沒幾天就得病了,為了給它看病,花了3000多塊錢了。還沒好利索,又得經濟危機了。
我突發奇想,問她:「要是狗也能上保險,你會上嗎?」
「當然上。」
「切!我記得你說過,你老公都沒有商業保險呢,難不成狗比他還親。」
「你這破嘴,趕明我給你縫上,胡說八道。」她笑了……
這個比較不恰當,但大家不妨想想,在某些人心裡,狗的比重是不是比人重要,要不然怎麼會有對狗比對老人還好的事呢?
喜歡狗狗無可厚非,只是,希望在寵物和人物中間,搭建一座和諧的橋梁。
結語:狗狗有市場,就會不斷會有和狗有關的故事發生,但願溫暖的多一些,寒涼的少一點,不要讓你的蜜糖成為別人的砒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