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愛有天意,你是否還會奮不顧身去愛一個人?
一.
假如愛有天意,你還願意與她相遇相識麼?
從一開始就註定不會有結果,可我依然選擇與她相遇,相識。
如不相遇,我們又如何去了解彼此?
如不相識,我又如何去訴說我的愛意?
二.
假如愛有天意,你還願意奮不顧身去追求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情麼?
不努力,不去嘗試,我又怎麼知道她是對的人還是錯的人?
奮不顧身是因為我願意!
我願意去為這段愛情付出,
我願意為了她去放棄一切!
儘管這沒有結果,儘管她不是對的人,可是誰叫我們眼瞎呢?
三.
選擇一個人就是選擇一種生活方式。
兩個人的家庭環境不同,受到的教育不同,三觀不同。
這些就導致了兩個人最終能否走進婚姻的殿堂!
假如愛有天意,我想這些就是天意。
這就是在我們相遇相識之前就命中注定好的!
四.
可是愛你是不需要理由的。
即使多年以後,我已婚,你已嫁。
我回憶起來,依然不會後悔。
緣分讓我們相遇相識,命運卻讓我們分離。
可是只要愛過,那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