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殺三人的蔣愛珍沒有被判死刑

2021-02-13 趣事全球

來源:網絡

1978年,在民兵習武的時候,她用步槍射殺了3位曾經傷害她的人,一時震驚全國。是莊嚴而公正的法律懲罰了她並挽救了她,使她獲得了新生。

如今,她有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她就是蔣愛珍。

蔣愛珍出獄後,我兩次到她家裡做客。

第一次到她家裡,是1992年9月,那時她剛出獄2年多。

她年邁的母親坐在一張矮矮的有靠背的竹椅上摘豆角準備午飯,見我們進來,便熱情地沏茶讓座。她已經77歲,但耳聰目明,她看了看桌上的鐘,忙說:「愛珍一會兒就回來吃飯。你們先坐坐。」果然不多一會兒,蔣愛珍回來了。眼前的蔣愛珍,穿一身白色連衣裙,細心燙卷的短髮,白色的高跟鞋,身段苗條,端莊大方。人們怎麼也看不出,她曾經幹出那驚天動地的殺人案件。飯後,在她的臥室裡坐了一會兒,她便領我們去看她工作的單位。她是一位醫務工作者,這幾天正在街道上給孩子們打防疫針。我們走過幾條充滿江南水鄉氣息的小街小巷,來到她的工作間。只見工作檯上堆放著許多針劑和針管、棉球,辦公桌上放著幾本醫藥書籍,玻璃板下壓著一張貼有她半身相片的《學員證》——她正在上中專函授班。蔣愛珍自信地笑著說:「過去荒廢了很多時間,學習知識對我太重要了。」

1972年,16歲的蔣愛珍初中畢業後告別了養育她的家鄉——浙江省紹興市,由哥哥蔣根土接到新疆石河子,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8師144團場一營一連落戶,當了一名軍墾戰士。這個在江南水鄉長大的姑娘不但聰慧勤勞,幹起活來還很潑辣。挑土,趕車,修水庫,摘棉花,這些大多是男工幹的活兒她也搶著幹。抗旱,她一挽褲管跳到雪水中,在渠底一勺勺摳那泥水,一擔擔挑到大田中,一根紅柳扁擔磨得油光鋥亮。定甜菜苗,一幹幾小時不直腰,竟累得趴在地頭。到了節假日,她總在夥房幫助洗洗涮涮,給軍墾戰士縫縫補補。勤勞的汗水博得人們的信任,周圍的人們逐漸喜愛上這個身材修長、高鼻梁、深眼窩的健美姑娘。

不久,她以先進青年代表的身份出席了144團共青團代表大會。1973年5月,也就是她當上軍墾戰士一年後,加入了共青團,同年出席農8師青年積極分子代表大會。1974年,農場醫院招收一批護理員,她被推薦到短訓班學習,結業後留在團場醫院當護理員。1976年,她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不久又當選為醫院黨支部委員、團支部書記、民兵排長。那時她才20歲。在一次全師的表彰大會上,一位領導同志握著她的手說:「蔣愛珍呀,你是我們軍墾的一枝花啊!」

正當她一步一個腳印端正地走著自己人生之路時,厄運走近了她。

謠言的汙水潑到了蔣愛珍頭上。一個努力上進的少女,潔白無瑕,視名譽如生命。但毀謗擊倒了她,她失魂落魄,形容憔悴。在受到百般折磨而又求告無門、陷於絕望的情況下,她利用民兵實彈比武的機會,拿起了一枝步槍。於是,1978年9月末的一天,不該發生的慘劇發生了,曾用言語、大字報和漫畫傷害過她的3個人先後倒在血泊中。

蔣愛珍成了殺人罪犯,她理所當然地被逮捕了。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以幾乎整版的篇幅登出長篇通訊《蔣愛珍為什麼殺人》。在這篇7000字的文章中,用「緣起」、「發展」、「調查」、「絕望」、「拼命」、

「餘事」等6個小題,全面介紹了蔣愛珍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人民日報》還發了近300字的編者按語。從此,她的案件為國人所知,為世人所矚目。

蔣愛珍最初被定為殺人罪,死刑;爾後改判為報復殺人罪,無期徒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烏魯木齊市人民劇場開庭公審。筆者作為一名新聞記者,參加了事先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並對蔣愛珍、法官、律師都進行了單獨採訪。

1985年12月,新疆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蔣愛珍殺人案。圖為蔣愛珍在被告席上

這次邊城百萬市民人人關注的為時兩天的公審中,終審判決蔣愛珍犯有故意殺人罪,判刑15年。這時,蔣愛珍已經在石河子監獄關押了7年零3個月。

參與誹謗誣陷蔣愛珍的人也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和處罰。

蔣愛珍在獄中收到了大量信件和包裹,得到廣泛同情。人們不是同情或支持她殺人犯罪,而是因為大家對「文革」期間遺留下來的那種誹謗誣陷人、肆意侵犯公民名譽權的風氣深惡痛絕。

蔣愛珍在高牆內度過了人生最寶貴的年華,雖倖免一死,但代價慘重。

蔣愛珍在獄中和法庭上痛切地追悔自己殺人的罪過,向法庭表示,出獄後願意照顧被害者家中的老人,並要求法庭釋放因參與誣陷她被捕入獄而身患絕症的人。

森嚴的法律使她大夢初醒。

公正而善良的人們的關心和鼓勵,使她恢復了生活的信心。

由於蔣愛珍在獄中認罪表現較好,提前獲得釋放。

噩夢醒來是一個新的早晨。

1990年7月,蔣愛珍回到故鄉紹興市時,我們的國家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改革開放使紹興市這座古老的江南水城顯得生氣勃勃,一片興旺繁榮。蔣愛珍16歲離家到新疆,轉眼之間已經18個春秋,小城變得年輕、漂亮了,但母親衰老了。蔣愛珍自己心中傷痕累累,可說是身心憔悴。70多歲的老母親把蔣愛珍緊緊摟在懷裡,一行行老淚滴落在34歲女兒的臉頰上:「媽媽再不讓你離開了,媽媽討飯也要把你帶在身邊……」

蔣愛珍給紹興市人民政府來信來訪辦公室寫了信,介紹了自己的情況。她的信引起了重視,被安排面談。

信訪辦的同志聽取了她的陳述和要求後,審查了她的獄中表現的材料、她的提前釋放證、她的作為勞改積極分子所獲得的獎勵,以及關於她的經歷、她的犯罪經過,她的案件在全國引起反響的報導,其中包括筆者1988年10月發表在《法律與生活》刊物上那篇《蔣愛珍殺人案始末》。審查了這些材料後,紹興市市長作出了由公安局為她落戶、由衛生局為她安排工作的批示。1990年10月,蔣愛珍的戶口由新疆轉入紹興市。這期間的一個晚上,蔣愛珍到衛生局長家裡商談工作安排的事宜,正巧來了一位中年男同志向局長請示工作。局長介紹他認識在座的蔣愛珍時,他興奮地與蔣愛珍緊緊握手,說:「1979年我在《人民日報》上看到對你的案件的報導,我當時在部隊當兵,我給你寫過信,沒想到今天在這裡見到你……」

這位男同志是某醫院的院長。他對蔣愛珍說:「歡迎你到我們醫院工作。好嗎?」衛生局長也很高興:「有你院長拍板,那蔣愛珍過兩天就辦手續到你們醫院上班。」蔣愛珍去到這所醫院後,默默地工作,平靜地生活。她與年邁的母親住在一起,騎自行車上班來回只需幾分鐘。穿過兩條窄窄的小巷,便是她三哥蔣阿龍的家,三哥三嫂對她都特別關心,做了點好吃的也要通知她。走向了新的生活,蔣愛珍心情很舒暢。她感謝國家改造犯人的政策,感謝許多人對她的關心,她要用自己出色的工作報答大家。她與同事友好相處,碰到髒活苦活搶著幹。很快,她取得了人們的信任,受到了好評。1991年度,她被醫院評為先進工作者。1992年7月,醫院與臺商合資建立了一個清洗劑廠,領導上經過研究,任命蔣愛珍為廠長,並在《廠況介紹》中印上了她的名字。蔣愛珍對院長懇切地說:「我幹點具體工作可以,但要我當負責人,甚至把我的名字印在說明書上,我不同意。我不要任何出頭露面的事情和機會。」後來領導接受了她的意見,將印好的說明書全部廢棄。與此同時,蔣愛珍謝絕一切來訪。

她渴望平靜地生活。

蔣愛珍回到故鄉紹興市時已經34歲,許多人關心她的婚姻。在服刑期間,她曾收到100多封向她表示愛情的信,但蔣愛珍從未加以考慮。回到故鄉後,朝夕有母親哥嫂相伴,她心情舒暢了,開始注意打扮了。這使她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小,走在大街上,常常引起一些男士注目。不久,她身邊就出現了幾位向她表示愛慕的男性。但她還是經人介紹認識了小高。小高比她大兩歲,聰明樸實,曾在北大荒接受再教育,也經歷了不少坎坷。他知道蔣愛珍,同情蔣愛珍,認識蔣愛珍後又深深地愛著她。經過半年多的戀愛,他們確定了關係,於1992年國慶期間舉行了婚禮,建立了小家庭。結婚前夕蔣愛珍帶著幸福的笑容,領著筆者到她的新房做客。這是市內花園小區一套約50平方米的新宅,小高花費了近2萬元把新宅仔細裝飾了一番。小高和蔣愛珍一起為客人遞煙沏茶。天氣很熱,他們拉開時髦的百葉窗,窗外飄進一陣花香,青綠的芭蕉樹和盛開的雞冠花在微風中輕輕擺動。主人喜悅的心情溢於言表。

日子過得很快,待我第二次來到紹興市在蔣愛珍家裡做客時,已是5年以後的事了。

1997年5月下旬,筆者出差在杭州逗留期間,再次往紹興市造訪蔣愛珍。在她家剛坐幾分鐘,小高提著一隻活雞和一筐枇杷也回來了。於是宰雞,做飯,屋子裡充滿溫馨。吃飯時,蔣愛珍的三哥蔣根土騎自行車來了,蔣愛珍心愛的小兒子淘淘也由一位帶他的阿姨送回家來了。小兒子一進家門便撲在蔣愛珍的懷裡。淘淘今年快4歲了,天真活潑,有幾分帥氣。蔣愛珍是一個幸福的母親、幸福的妻子。儘管家裡有幾位客人,她的手腳幾乎沒有閒過,非常麻利地幹這幹那。小高慢慢地喝著啤酒、抽著煙,與我們談他的事業、他的收入、他調皮的兒子。

江南小城的夜晚是非常美好的。我望著大街上閃爍著霓虹燈的商店以及喧鬧的小商攤,望著夜幕下數不清的萬家燈火,有一種百感交集的感嘆。人生,社會,政府,法律,周圍的種種環境,對一個人短暫的一生,是多麼重要啊!

但願正直善良的人們都活得好。

1978年,蔣愛珍為什麼連殺三人?為什麼沒有被判死刑?

在石河子地區公安局看守所裡,關著一個重犯,她打死了三個人。可是奇怪,群眾卻大多同情她。不少人說她沒有民憤。有的說:「這個娃娃可惜了!」連看守所的人也反映:這個犯人很老實,不象一貫作惡的。

審判員提審了這個犯人,我們在場。這是一個二十四歲的女青年。看上去莊重、矜持。問她為什麼要殺人,她情緒激動,說話哽咽,不時掉淚。審問進行了一半,她再也說不下去了,呼嗤呼嗤地喘著粗氣。審判員看她憋得難受,就讓她出去休息一下。過一會兒,我們去找她,只聽她一個人在廁所裡嚎啕大哭。

她為什麼這樣痛苦呢?她為什麼要殺人呢?

她名叫蔣愛珍,是浙江紹興人,一九七二年初中畢業後,隨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產建設兵團。先在農場勞動,後被推薦到一四四團醫院當護士。她一貫工作積極,思想進步。一九七三年加入共青團,一九七六年入黨。同年被選為黨支部委員,兼團支部書記。

蔣愛珍的哥哥同一四四團醫院黨支部副書記張國政,過去是一個部隊的老戰友。蔣到醫院後,她哥哥囑託張國政,要象親兄妹一樣關心蔣愛珍。張國政熱心幫助蔣愛珍進步。加上工作上的原因,兩人關係因此比較密切。

一四四團派性嚴重,李佩華、謝世平(都是黨員)和醫院個別領導人,同張國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蔣愛珍被批准回浙江探親。十七日晚,張國政和另一個人曾一道到蔣愛珍臥室(外科值班室),囑咐她路上應注意的事情,然後即告別回家。李佩華,謝世平妄斷這天夜裡張國政要和蔣愛珍發生關係,就在副院長粟某的支持下,行動起來。半夜兩點多鐘,謝世平叫了鍾秋等六七個人,把外科值班室的門窗、周圍過道以及張國政家(緊挨醫院)的大門,處處把住。然後哄使一個護士,詭稱要紗布搶救病人,叫開了蔣愛珍的門。謝世平闖進蔣的臥室,四處搜查,不見張國政。蔣愛珍陪護士在另一處取了紗布,回來時發現謝世平。打過招呼後,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門外,蔣愛珍發現在黑暗處李佩華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懷疑。因臥室裡放著九百元錢,她害怕這些人偷錢,決定向支部反映。支部書記家離醫院遠,她就去找張國政。張從家裡來到值班室,正查問情況,李、謝突然闖入。張國政問:「你們幹什麼?」李佩華回答:「我們來抓鬼?」張國政明白了這是怎麼回事,就差人去把支部書記和支委都叫來,說明剛才發生的情況。支部問了有關人員,又查看了蔣愛珍的臥室,未發現異常痕跡。問李佩華、謝世平時,他們支支吾吾,只說「我們失敗了!」

十八日清晨,謝世平去團黨委,捏造事實,誣說張國政昨晚在蔣愛珍房裡幹了不可告人的事。早晨一上班,鍾秋就到各房間遊串,散布昨夜張國政在蔣愛珍房裡鬼混。與此同時,醫院外面的商店、學校等處紛紛傳出:昨夜抓住了,……兩三天後,李佩華、謝世平等幾個人又傳出: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見張國政從蔣愛珍的臥室出來;有人看見他閃進自家的門,等等。謊話陸續補充,越來越圓全,以後成為領導上逼蔣愛珍承認「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證據」。

會計傅冬勤對李、謝等的做法不理解,找李佩華談。李直言不諱地說:「現在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幹成啥樣就啥樣。弄不倒也要弄個臭!」

三月十八日,蔣愛珍沒有起床,氣得直哭,也不回家探親了,還要求組織上給她澄清事實。絕食三天,最後她哥哥來勸了才復食。她從床上起來以後,勉強工作,跟誰也不說話。

一天下午,謝世平、鍾秋兩人在走廊裡大罵張國政,誣衊他亂搞男女關係。蔣愛珍穿著白大褂,站在值班室門口呆呆地望著,一語不發。

晚上,蔣愛珍獨自在值班室裡。突然,哇的一聲,跑出去了。大家又哄又拉,總算把她弄回醫院。兩三個人按著她。她哭喊:「冤枉啊!冤枉啊!——為什麼不讓我去接媽啊!——冤枉啊!」說完,又哈哈大笑起來。在場的人很多都淌下眼淚。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是精神分裂症,收入病房。

一天夜裡,病房裡突然不見她了。

初春的戈壁灘上,寒風凜冽,蔣愛珍穿著一身單衣單褲,在曠野裡轉遊了一夜。第二天朦朦亮,她哥哥和醫院的幾個人開著一輛卡車尋到一個高坡邊,發現蔣愛珍直直地站在那裡,兩眼直瞪瞪,頭髮上幾片枯草葉,臉上幾道劃破的血痕。哥哥喊她,沒有反應,過了一會兒,她才微微地吐出一句:「媽媽……」

這麼一段經歷,後來被李佩華等誣衊為「裝瘋賣傻」,一次一次地要她在會上「說清楚」。

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團黨委派工作組到醫院,專門調查「三·一七」事件。組長楊銘三是一四四團的副參謀長,主管醫療衛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張國政曾幾次同他大吵大鬧過。這次他帶領工作組到醫院,一開始就陷入派性,偏袒李佩華、謝世平一方。因此,三月十七日的事情越查越複雜。

四月六日,團長親自到醫院動員,號召開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發張國政的問題。調查「三·一七」事件的工作組改為領導運動的工作組。「三·一七」事件放在運動中一起搞。

運動中,李佩華、謝世平等又提出了許多所謂張國政、蔣愛珍「男女關係」的疑點,揚銘三要蔣愛珍一個一個說清楚。幾個月內,關於「三·一七」事件和所謂張國政、蔣愛珍「男女關係」問題的大字報,從醫院各處到團部招待所等地方到處張貼。許多漫畫汙穢不堪。

對「三·一七」事件,醫院很多人持否定或懷疑態度。工作組一來,這些人都成了保守派。全院因這個問題受到打擊或歧視的共有三四十人。

黨支部根據最初掌握的材料,對「三·一七」事件傾向於否定。工作組把支委們看作「保張派」。運動中全體支委都靠邊站。

文教幹事蘇天豔貼了一張《呼籲醫院廣大群眾為受害知識青年蔣愛珍伸冤》的大標語,運動沒有搞完,就被調離醫院。醫生牛素玲,僅僅聽蔣愛珍訴說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幾句,被楊銘三一次一次追逼,不僅要她寫書面檢查,還叫她在全院大會上作檢查。醫院有個青年醫生,同蔣愛珍談過戀愛,一天,楊銘三走到他家,當著他爸爸的面警告說:「我以領導的名義、長輩的身份告訴你:現在蔣愛珍的問題還沒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談了。」

蔣愛珍的行動受到監視,人們都不敢接近她。後來,她發覺自己的信也被李佩華等人拆看,感到在工作組的壓力下,醫院裡再沒有人敢出來為她說真話了。

工作組初進醫院時,蔣愛珍滿懷希望。她很早就去找楊銘三,想訴說三月十七日的事。不料,楊銘三冷冷地叫她回去,並說:「三月十七日的事,沒有,要給你搞清楚;有的話,就改,改了就好。」

蔣愛珍雖然對楊銘三的話有氣,但她堅信:只有依靠組織才能解決好問題。於是,她寫了一份詳細材料交給工作組,等著楊銘三來找她談話。一個月、兩個月……四個月過去了。直到八月一日,楊銘三才找蔣愛珍。不過不是談心,而是通知她第二天在群眾代表會上「老實交代」三月十七日的事情。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眾大會上,工作組宣讀了對張國政的審查材料,其中對三月十七日的事情作了肯定性的介紹。蔣愛珍有氣,找機會頂了楊銘三一句。楊銘三說:「你也要檢查!就是到最後什麼也沒有,光憑你同張國政的接觸,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蔣愛珍對楊銘三和工作組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去找團長訴說冤情。團長哼哼哈哈,一個問題也不回答,只是說:「你要相信組織。」蔣愛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區派往一四四團的工作團團長。工作團團長也是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來。蔣愛珍曾想到烏魯木齊去告狀,但是又想:自治區領導那麼忙,不可能直接下來處理問題,最後還是要落到楊銘三他們的手裡。她對「相信組織」這一條,終於絕望了。

支部整風進行了一個月,在要不要再開蔣愛珍的會的問題上,工作組內產生了分歧。有的同志主張不要開了,楊銘三和另一個工作組成員堅持要開。楊銘三還親自通知本來不參會的鐘秋等三四個「有關」的人出席會議。九月二十五日下午,支部書記徐進義同志勸告楊銘三:「蔣愛珍的會不要開了,更不能讓鍾秋等人參加。這樣搞下去越搞越亂,工作組會上當的。」楊銘三不聽勸告,照樣布置開會。

二十六日下午開會。蔣愛珍根據楊銘三出的題目,對「三·一七」事件、「裝瘋賣傻」、同張國政等上山打獵等問題說了一遍。李佩華第一個站起來發言,說:「你裝瘋賣傻!你為什麼不去死?為什麼不跳水庫?」最後,拿出一份他和謝世平署名的報告宣讀,要求對蔣愛珍作婦科檢查。讀完,將報告交給了楊銘三。粟副院長在發言中說:「你害怕檢查?真金不怕火燒嘛!」會上,好幾個人對蔣愛珍說了一些下流的、侮辱性的話。鍾秋還指手畫腳地嘲笑、挖苦她。

在上一次「說清楚」會上,李佩華等也曾這樣侮辱過蔣愛珍。那個下午,蔣愛珍頭也沒有抬,眼淚滴滴往下掉。這一次,她一反常態,一下午直直地坐著記筆記。聽到荒誕、下流之處,還微微地現出蔑視的一笑。好多人為她這種反常的表情吃驚。楊銘三在會上表揚李佩華等發言積極,批評了不發言的人。最後說明三月十七日的事情還沒有完。

二十六日晚上,蔣愛珍在宿舍裡寫了一夜申訴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又給工作組,父母兄嫂和好友寫了好幾封遺書。這三天,她白天上班,晚上一個人在宿舍裡,煤油燈通宵不滅。二十八日,民兵排長通知她參加第二天的打靶。晚上,她終於作出決定:「同他們拚了!拚一個算一個,拚兩個賺一個……」她從箱底裡翻出過去打獵、打靶留下的八顆子彈,又仔細擬定了要拚殺的對象。二十九日晨,她領到一支步槍,悄悄壓上子彈。走到內科門口,對準李佩華說:「李醫生!你不是要我死嗎?叫你造謠!」一扣扳機,李佩華倒下。欲打另一個醫生時,門被推上,未打成。她直奔外科走廊,見鍾秋正跟人講話,舉槍便說:「叫你造謠!」話落槍響,將鍾秋擊倒。李佩華的愛人戴淑芝聞聲出來問:「咋啦?」蔣愛珍說:「咋啦,叫你造謠!」又把戴淑芝打倒。她走出外科大門,撞見一個參與「抓鬼」的醫生走來,舉槍就打。這個醫生慌忙奔逃,一彈未中。蔣直奔宿舍,欲找別的打擊對象,被群眾包圍在球場上,相持了一個多小時,終於被逮捕了。

蔣愛珍打死人以後,一四四團立即拘留張國政,說他是蔣愛珍殺人的指使者。關押九十二天後,又把他放了。一四四團領導認為,蔣愛珍殺人發生在運動中,應定為「故意殺人」。對被殺的三個人,團黨委決定追認為「烈士」。一個月以後。團裡召開了隆重的追悼會。團領導親自主持,命令各單位都派代表參加,並送花圈。這些做法引起很多群眾不滿。至今,原一四四團團長仍然堅持:「三·一七」事件雖然可以否定,但蔣愛珍是「故意殺人」,被殺者是「烈士」。

蔣愛珍原被判死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下去複查,提出判蔣愛珍無期徒刑,同時建議黨委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自治區根據高級人民法院的報告,指示石河子地區慎重處理,同時做好下面的工作,統一認識。最近,石河子地區複議了這個案子,建議重定蔣愛珍為「死緩」,同意追究工作組長楊銘三的責任。但是,在辦案人員一再提出要求處分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卻把楊銘三調到河南去了。與此同時,謝世平也得到重用。

新疆高級人民法院和石河子地區公安局、中級人民法院經辦此案的領導人和工作人員都認為:

蔣愛珍殺人是在被誣陷、被迫害的情況下幹出來的。對蔣愛珍必須依法制裁,但是,人們普遍認為:僅此不能平民憤,必須對釀成這一慘案的有關人員(特別是楊銘三)和其他嚴重違法亂紀者,追究法律責任。這件事牽涉面廣,應由公檢法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協同處理,防止片面作決定。這一案件在石河子地區震動很大,議論很多,可以開庭審判,可以讓群眾公議,藉以教育幹部和群眾。

蔣愛珍的事件,發生在1978年。蔣愛珍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紹興知青,因被人造謠「作風問題」(「作風問題」在彼時可是極為重大的「帽子」,足可壓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嚴重傷害。她多次向組織請求處罰侵害者,以保護自己的名譽,但都未果。在無法捍衛自己名譽、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蔣愛珍開槍擊斃3人。

1979年10月《人民日報》以《蔣愛珍為什麼殺人》一文長篇報導此案後,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人民日報五個月內收到各階層人民來信一萬五千多件,這些來信從不同角度提出:蔣愛珍殺人犯罪,應依法懲處;但希望從輕判處;對誣陷蔣愛珍的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石河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也收到大批同樣性質的人民來信。人民群眾的建議受到尊重(當然主要還是由於案件的性質和情節),蔣愛珍一案被重新審處了。

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蔣愛珍殺人案開庭公審,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蔣愛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在此之前,誣陷、侮辱、迫害蔣愛珍的人員已分別受到行政、司法處理。

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不僅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蔣愛珍,支持終審判決,而且在北大法律學系的多年刑法學課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論證過此案終審結果在刑法規範、法理上的合法性、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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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連殺3人!41年前的「蔣愛珍事件」曾轟動全國
    然後哄使一個護士,詭稱要紗布搶救病人,叫開了蔣愛珍的門。謝世平闖進蔣的臥室,四處搜查,不見張國政。蔣愛珍陪護士在另一處取了紗布,回來時發現謝世平。打過招呼後,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門外,蔣愛珍發現李佩華在黑暗處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懷疑。    18日清晨,謝世平去團黨委,捏造事實,誣說張國政昨晚在蔣愛珍房裡幹了不可告人的事。
  • 那個轟動一時的女知青蔣愛珍,42年過去了,如今怎麼樣了?
    1978年新疆石河子市一場持槍殺人案引起了全國的關注,一位女知青用步槍在一天之內連殺三人。當辦案的刑警將這名女知青抓獲之時,女知青表現泰然。對於自己的殺人事實供認不諱,可是當法院受理這樁故意殺人案的時候卻引發了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和全國人民的關注。對於涉嫌殺人的蔣愛珍卻得到了全國人民的普遍同情。
  • 1978年,那個為了尊嚴持槍殺死三人的女知青蔣愛珍後來怎麼樣了?
    然而接連殺死三人的 這個女知青蔣愛珍在將殺人過程供認不諱後,卻得到了全國人民的同情和支持。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與張國政:親如兄妹1972年,蔣愛珍初中畢業。16歲的她告別了故土—浙江紹興,和哥哥蔣根土一起遠赴新疆石河子農八師144團支邊落戶,成為了一名軍墾戰士。
  • 說說蔣愛珍殺人後社會上的不同反映
    ,最後持槍連殺三人。有15個讀者提出不同意見,認為調查匯報沒有著眼全局,與目前形勢格格不入。匯報的落腳點是殺人有理,原判死刑是正確的。認為這樣的文章不宜公開見報,有副作用,以在內部刊物上發表或發通報為好。
  • 她當年因為被流言誣陷,怒殺3人被判死刑,竟有2萬民眾為她求情
    年青的蔣愛珍出嫁了,是十裡八鄉有名的美人。加之她本身性格善良,活潑開朗,因此很受大家喜愛。在蔣愛珍家裡,不只有她一個姑娘,她還有一個哥哥,叫蔣根土,兩人從小一起長大,作為兄長,蔣根土也很疼愛自己這個小妹妹,家裡有什麼吃的喝的,都是先拿來給蔣愛珍的。蔣愛珍從小過著快樂的生活,對哥哥也十分感激,兩人相依為命,共度了十幾年時光。
  • 女知青蔣愛珍殺人後,現在怎麼樣了?
    深信蔣愛珍與張國政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的三人認為這一天晚上兩人一定會發生點什麼,只要抓住時機便可以將張國政推向無底的深淵。三人猜想張國政一定會在夜裡到訪蔣愛珍,三人與副院長慄某一同商議待到半夜時突然闖入蔣愛珍的家中一定可以抓住二人的把柄。可是三人被蔣愛珍發現,誤以為三人是盜賊的蔣愛珍連忙向張國政求助。
  • 日本30歲殺人狂魔曾兩個月內連殺8女1男,被判死刑
    當地時間15日,日本男子白石隆浩因涉嫌殺害9人以及搶劫等罪名被判處死刑。在11月26日的最終辯論中,白石方律師稱白石是在獲得受害人同意後殺人的,而檢方稱所有受害人都進行了抵抗,認為白石的罪行「萬死方足」,求刑死刑。其中8名受害者的照片(NHK)該院主審法官矢野直邦在判決文中稱,9起殺人事件中均不是獲得受害人同意後的「承諾殺人」,認定白石有刑事責任能力。
  • 六天連殺三人的曾春亮獲死刑,被害人家屬質疑警方瀆職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曾春亮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判處死刑並處罰金20000元。中國新聞周刊從被害人代理律師侯士朝獲悉,當天宣判過程很短,曾春亮除表示不上訴並無作其他表態。2020年8月8日,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曾春亮六天內連殺三人,彼時其因盜竊罪入獄剛獲釋三個月。
  • 蔣愛珍為什麼殺人?
    蔣愛珍陪護士在另一處取了紗布,回來時發現謝世平。打過招呼後,三人一同走出值班室。在門外,蔣愛珍發現在黑暗處李佩華躲藏不迭,立即引起懷疑。因臥室裡放著九百元錢,她害怕這些人偷錢,決定向支部反映。支部書記家離醫院遠,她就去找張國政。張從家裡來到值班室,正查問情況,李、謝突然闖入。張國 政問:「你們幹什麼?」李佩華回答:「我們來抓鬼?」
  • 為母復仇連殺三人:只有違法犯罪,沒有俠義恩仇
    並且未滿十八歲的被告人不能適用死刑,這個規定一直沿用至今。而依法應當被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王天軍也並未被法院減輕處罰,只是在法定刑之內被從輕處罰。由此可見,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沒有讓王正軍「殺人償命」的刑罰空間。國家、法律尚且不能剝奪王正軍的生命,憑什麼個人就可以?
  • 轟動全國的女知青蔣愛珍殺人案始末
    當警察抓住女知青蔣愛珍後,她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神情泰然。女知青槍殺三人的案情十分清楚明了,證據在,殺人動機清晰,殺人犯也已歸案,但當法庭審理蔣愛珍的時候,卻引起了民眾的廣泛熱議,更引起了人民日報的注意,當時人民日報以「蔣愛珍為什麼殺人」為題,專門寫了一篇報導,將案情的緣由和經過,向全國人民都交了個底。
  • 姦殺三人還剝皮奸屍 惡魔"國際散打冠軍"被判死刑
    姦殺三人還剝皮奸屍 惡魔"國際散打冠軍"被判死刑2001年9月7日11:01 廣州日報大洋網  大洋網訊備受柳州市民關注的變態殺人狂王鵬涉嫌故意殺人、搶劫一案,9月5日由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鵬因犯強姦罪、搶劫罪、殺人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轟動全國的女知青蔣愛珍殺人案始末和後續
    女知青槍殺三人的案情十分清楚明了,證據在,殺人動機清晰,殺人犯也已歸案,但當法庭審理蔣愛珍的時候,卻引起了民眾的廣泛熱議,更引起了人民日報的注意,當時人民日報以「蔣愛珍為什麼殺人」為題,專門寫了一篇報導,將案情的緣由和經過,向全國人民都交了個底。人民日報刊文後,許多幹部群眾寫信撰文,對蔣愛珍表示同情、支持、聲援,兩萬多人聯名建議法庭減輕蔣愛珍的罪行,並要求嚴懲誹謗迫害蔣愛珍的肇事者。
  • 章瑩穎案|兇手克裡斯滕森為何沒有被判死刑?
    據《芝加哥新聞公報》報導,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在兩天內審議了超過8個小時後,最終仍未能就該案判決達成一致決定,最後法官宣布:被告克裡斯滕森被判終生監禁,不得保釋。在宣布判決前,法官沙迪德稱,克裡斯滕森「完全沒有悔意」,並且拒絕在有機會時作出任何形式的道歉。法官說,陪審員的判決「反映出他們的人性,而不是被告的」。
  • 日本"推特殺手"連殺9人並分屍,死刑
    矢野直邦稱,白石隆浩「以滿足自身金錢和性慾為目的,以自我為中心,沒有酌情的餘地。」日本放送協會(NHK)援引一名法官的話說,案件受害者在遇害前都曾抵抗過,「沒有一個同意或是默認被殺害。」這名法官認為,白石隆浩不僅殺害了受害者,還「踐踏了死者的尊嚴」。
  • 山東男子故意殺死三人並姦淫其中一名幼女、放火,被判死刑
    (2020)魯15刑初1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臨清男子高寶一人犯數罪,故意殺死三人,並姦淫其中一名幼女,放火焚燒作案現場。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4.2萬餘元。被告人高寶,男,1986年出生於臨清市,住臨清市。
  • 日本男子連殺8名女網友,被判死刑後,卻表示死前想找女生結婚
    據有關媒體在12月18日報導,日前在日本發生一起慘絕人寰的殺人案,一男子連殺8名女網友,之後將其進行分屍並藏在自家冰箱中。在12月15日,涉事男子白石孝宏被宣判死刑,在12月18日,他接受採訪時候承認,自己想在執行死刑前找一個合適的女生結婚,並希望女孩能多來監獄中看望自己。
  • 哈爾濱姦淫幼女案被告被判死刑 韓國網友:趙鬥順也應該判死刑
    「哈爾濱4歲女童遭鄰居性侵致傷殘,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審判現場「趙鬥順被判12年,中國性侵4歲女童男性被判死刑」,韓國《亞洲經濟》3日發布了以此為題的報導。韓國《亞洲經濟》:趙鬥順被判12年,中國性侵4歲女童男性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