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官令儀
最近得閒,讀了莫言獲諾獎後的首部作品小說集《晚熟的人》,一口氣讀下來,不得不嘆服莫言講故事的能力,12個中短篇,代入感都很強,寥寥數語,就能引人進入某個場景,畫面感躍然眼前。
其中,有幾個故事我印象很深,而最令我動容的,是最後一篇《火把與口哨》。初讀,便覺似曾相識,一想,這不就是魯迅小說《祝福》裡的場景嗎,莫言筆下的主要人物「三嬸」,和魯迅筆下的祥林嫂,何其相似,然細讀之下,卻又是那麼不同。
魯迅寫的祥林嫂,早已深入人心,作為一個舊時代遭遇太多不幸的悲劇女性,她幾乎成了反反覆覆訴苦的代言人。這,自然是可以理解的。誰讓她先後死了兩任丈夫,兒子又被狼吃了,唯一覺得有用武之地的僱傭工作,又被主人家嫌棄。反覆訴苦,她的苦難反倒成了別人的談笑,她終於淪為乞丐,死掉了。
可以說,祥林嫂的死,毫無尊嚴,毫無靈魂,似乎也沒引起人們的同情。不過,莫言筆下的「三嬸」,雖然遭遇了比祥林嫂還慘的人生,但卻死的無比尊嚴,甚至可以說,無比悲壯,令人落淚。
那麼,這位「三嬸」又是一個怎樣傳奇的女人,和祥林嫂有什麼不同呢?今天來給大家敘一敘。
一、被命運拋棄的人
在莫言的《火把與口哨》裡,當讀到守寡「三嬸」的小兒子清泉被狼叼走時,一下子就想到了祥林嫂,「三嬸」與祥林嫂的命運實在太像了!不妨先來看看祥林嫂。
祥林嫂的悲劇祥林嫂不是魯鎮人,也沒有姓名,這個名字應該來自第一任丈夫。她先是嫁了個小10歲的丈夫,不幸死的早,因擔心被婆婆賣掉,於是偷偷跟著同鄉的衛老婆子,來到魯鎮的魯四老爺家做工。
祥林嫂模樣不錯,又吃苦耐勞,在魯四老爺家,她比男人還勤快,簡直抵得過一個男人,這讓魯家人很是喜歡,這個時候的她,還是很快樂的。
然而好景不長,祥林嫂被婆婆抓了回去,不久就賣給了一個山民賀老六。嫁給賀老六後,起初也不錯,賀老六精幹強壯,祥林嫂還生了個胖小子,一家人其樂融融。
只是誰也沒想到,賀老六突然得風寒死了,祥林嫂又守了寡,更不幸的是,她的兒子阿毛沒多久竟被狼叼走吃了,這對祥林嫂的打擊,簡直是致命的,她從起就失了魂。
衛婆子又把她帶到了魯四老爺家,雖然魯家勉強接納了她,但一切都變了。首先是祥林嫂變得笨手笨腳,目光呆滯,見人就訴說自己阿毛被狼吃掉的悲慘經歷,一開始魯鎮的人們還很感興趣,但漸漸就不耐煩了,當成了笑料。後來做工的柳媽問她死後到陰間,兩個死鬼男人爭她,該怎麼辦?她慌了,聽從柳媽建議,花光積蓄到土地廟捐了一條門檻做替身,讓千人跨,萬人踏,用來贖罪。
本以為贖了罪,一切都會好起來,但到過年時,魯家人卻不再讓她煮用於祭祀的肉,也不讓她碰觸碗筷,顯然是嫌她晦氣,這對她又是一次精神上的沉重打擊,她從此便六神無主,魂魄全無了,做起事來忘這忘那,最後被魯四老爺家趕了出來。
「我」過年回家的時候,見到祥林嫂,她的變化令人吃驚:
五年前的花白的頭髮,即今已經全白,全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臉上瘦削不堪,黃中帶黑,而且消盡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間或一輪,還可以表示她是一個活物。
祥林嫂淪落成一個行屍走肉般的乞丐了。但是她一見讀過書的「我」,就問有沒有魂靈和地獄、死掉的一家人能否見面這種問題,我含混其詞地說:也許有的吧!
然後,祥林嫂就在過年的祝福聲裡,死掉了。她死後,也還是被認為晦氣,四叔更是罵道:「不早不遲,偏偏要在這時候——這就可見是一個謬種!」她死的毫無尊嚴。
祥林嫂的悲劇,有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天道不公,比如死了兩個丈夫,孩子被狼吃了,但真正打擊她的,是魯鎮人的冷漠和她的愚昧,也就是人道的不公。
魯鎮人不僅不同情她,反而嘲笑她,嫌她晦氣,她又迷信捐門檻讓萬人踐踏,這何嘗不是在踐踏她的精神呵!但所有的努力終究無濟於事,她連工作也失掉了,只能乞討為生,最後想必是相信了「我」死後有魂靈的話,於是便死掉,去和兒子阿毛及丈夫團聚去了。
祥林嫂的死,是清末民初,等級觀念和封建愚昧思想結出的惡果,《祝福》裡面的人物,除了少有的一點善良和勤勞品質外,更多是勢力、冷漠、自私和愚昧,多數人物都隱藏著一副醜惡的面孔。
時間往後再推60年,到了莫言小說《火把與口哨》裡,人事全新,可為何祥林嫂的悲劇仍在上演呢?接著來看看莫言筆下的「三嬸」。
「三嬸」的悲劇魯迅有一個文學的故鄉,魯鎮。同樣,莫言也有一個這樣的故鄉,那就是高密鄉、高密城。
美人下嫁「三嬸」名叫顧雙紅,是高密城裡數一數二的美人,但也有美中不足。不足之一,是她的腿有點小殘疾,不足之二,是她的父親,曾是國民黨員,在國民政府裡當過官。
三嬸是個有文化的人,她家在高密城裡開了個蠟燭店,家境頗為富裕,「我」第一次進縣城見到她時,她正用毛筆在蠟燭上題寫金字,雖然側著臉,但是真真好看的緊。
三嬸曾在縣棉花加工廠當工人,後由於某些原因,辭工回了家,就當起了蠟燭店的女掌柜,高密城裡的人,都叫她蠟燭紅。她雖然有點跛,但貪圖她美色和家產的青年還是非常多,可她一概看不上。
那麼,白富美三嬸是如何看上黑不溜秋的煤礦工人三叔的呢?三叔,其實也不是「我」的親三叔。「我」三爺爺一生遊手好閒,40歲的時候,才和一個從西北討飯來的女人結了婚,女人帶著一男一女兩個孩子,男孩就是「我」三叔。三叔身高馬大,儀表堂堂,「我們」高家也沒有把他當外人,不但讓他姓了高,還把他寫進了家譜。
三叔有一項絕活,那就是吹口哨。通常情況下,吹口哨被當成流氓行為,但三叔的口哨,吹得那叫一個絕,他不僅呼氣時能吹出各種音調,吸氣時也能奏出美妙的聲音,任何樂曲,只要從他嘴裡吹出來,就變得悠揚婉轉,如同天籟,他的口哨是藝術。
不過三叔抱得美人歸,主要還是因為他的善良。三嬸父親顧傳臚,因參加過危害革命的活動,解放後被判了十年刑。刑滿釋放那天,在車站遇到了請假回家為三爺爺辦理喪事的三叔。
在等車的時候,顧傳臚突然一頭栽倒在地,那是60年代,三叔一看倒地的老人,就知道是餓暈了。在那個人人挨餓的年代,沒有人理會老人,只有三叔不忍心,拿出一個救命黑面饅頭給了老人,這饅頭,還是他勒緊褲腰帶省下來給老娘吃的,結果後來等他回到家時,老娘也已經病餓而死了。
不過,三叔的這一善良舉動,卻打動了顧傳臚,等他甦醒過來後,三叔又把他護送回了家。顧傳臚覺得三叔是個難得的好人,就把女兒顧雙紅許配給了三叔,本來想讓三叔當上門女婿,可頗有主見的三嬸卻不同意。
三嬸說,將來的社會,家庭出身高於一切,一定是向著越窮越光榮越富越可恥發展,而且父親當過國民政府的官,如果三叔做了上門女婿,後代會受牽連。
就這樣,三嬸嫁給了一窮二白的三叔。由於三叔有藝術細胞,又精明能幹,在煤礦上挖煤也讓一家人過得不錯,所以婚後的日子一開始還算美好,生了一兒一女,清靈和清泉。
2.全家亡命
沒幾年,紅-衛兵運動興起,三嬸的父母因不堪凌辱,雙雙懸梁自盡,將蠟燭店也一把火燒了。一生好強,不輕易流露感情的三嬸,聽到噩耗後,默默流下了眼淚。
「我」陪著三嬸到高密城裡去,收拾回了三嬸父母的骨殖,三嬸支我去買饅頭,自己大哭了一場,後來三叔也偷偷去蠟燭店的廢墟上,眼含熱淚吹口哨憑弔過嶽父嶽母。
接下來,厄運是一個接著一個。先是三叔,因為煤礦瓦斯爆炸,和20多個工友被埋在了200米的地下,三嬸得知後,在極大的悲痛中,一頭栽倒在地,醒來乾號幾聲,咳出一口鮮血。
由於煤礦埋的深,三叔的遺體也無法挖出來,三嬸最後在家鄉的山坡上,給三叔建了一個衣冠冢。祭祀時,「我」第一次知道三嬸原來也會吹口哨,而且水平和三叔不相上下。
本來,堅強又能幹的三嬸,慢慢從悲痛中走出來準備好好過活了,但災難再次降臨,這次打擊更加沉重。
一次,有文化的三嬸被村書記派去高密縣城交公糧,留下清靈、清泉姐弟兩在家。結果,弟弟清泉不幸被狼叼走了,三嬸回來後一頭栽倒在地,不省人事,醒來後大聲哀嚎,撕心裂肺。
雖然村上全員出動,找遍了附近山頭,公安機關也立案了,但是連清泉的一撮頭髮都找不到。
漸漸地,村裡起了謠言,有的說姐姐清靈被巫婆下了蒙汗藥,她撒了謊,也有的說清泉沒死,被人販子拐走了,賣給了雜耍團,製成了狗孩。總之,是流言蜚語越說越玄乎。
日夜想著兒子清泉的三嬸,也開始迷了心竅,對清靈產生了懷疑,逼問她是不是撒了謊,多次逼問,清泉都只是一句話:自己沒撒謊,弟弟確實是被狼叼走了。
後來三嬸又夢到兒子被人拐去了山西,她又想去山西尋子。可就在這檔口,噩夢再次降臨,在全村人和三嬸的極度不信任中,清靈為證清白,服農藥自殺了。
三嬸又一頭栽倒在地,醒來後一聲長嚎,令人心肝欲裂。幾天後,三嬸在眾人勸說下,才開始吃飯,睡覺,但夜裡常常哭,還打著很響的呼嚕。
一個多月後,三嬸將自己出嫁時陪嫁的蠟燭找出來,加上煤油和蓖麻,用酸棗樹幹和棉絮條製作了兩個大火把。一天夜晚,三嬸拿上火把,提上一柄斧子,向山裡進發。
「我」無意中發現了三嬸的舉動,提出跟她一起去。三嬸說「我是去拼命的,你不怕嗎?」「我」故作堅強,說:我不怕。
就這樣,翻山越嶺走了很久,「我」和三嬸終於到達了鄰縣的一個山上,在亂石嶙峋的山上有一個很大的天然山洞,裡面果然有個狼窩,原來三嬸來之前早已探查清楚。
「我」和三嬸進了山洞,發現了清泉的小鞋子,他果真是被狼吃了。洞裡有兩匹大狼,還有兩個小狼崽。在一番撕心裂肺的吼叫和怒罵後,三嬸用火把和斧頭幹掉了兩頭大狼,剩下兩隻小狼讓我殺掉,我看它們可憐,下不了決心。最後,還是三嬸解決了,一把火燒了狼窩。
殺狼復仇後,三嬸洗乾淨了手臉,梳順了頭髮,換上結婚時穿的那身衣服,靜靜地躺在炕上,閉著眼睛,叫也不應,問也不答。
自此,世間已無任何留戀,三嬸早已做好了赴死的準備。村裡的赤腳醫生吳大爺號過三嬸的脈,看過三嬸的臉色後,從房子退出來,說:
神仙也治不好不想活的人。你們把門關好,不要讓人打擾她了。
七天之後,三嬸平靜地走了。
這就是六七十年代三嬸悲慘而傳奇的故事,她雖然嫁給三叔才十年多時間,但嘗盡了人世生離死別的天大的苦。完成復仇壯舉後,她也殉情而去了,她死得很是悲壯有尊嚴,一家終於在泉下團聚。
幾十年後,狼窩成了當地的旅遊熱點,村裡的人,打算在三嬸一家合葬處建一座護子娘娘廟,害怕上面不批,便到京城來問「我」意見,「我」說:
你們不妨先建個紀念館,紀念的時間長了,也就成了廟了。而一旦成了廟,也就沒人敢拆了。
被村裡人請求立廟紀念,當成心目中的護子神,三嬸終究沒有成為祥林嫂,她的所作所為在死後獲得了該有的尊敬。
二、同是悲劇,為何不同?
祥林嫂和「三嬸」顧雙紅,雖然一個是貧家女一個是富家小姐,但身上都有過去那個時代女人身上特有的吃苦耐勞、忍受苦難和不公的堅韌品質,這種品質是她們身上最大的閃光點。
兩人都處在破舊立新的時代,祥林嫂所處時代,主要是破除愚昧,但恰恰就是人們的愚昧和冷漠害死了她。三嬸所處的時代,是「破四舊」的時代,三嬸幾乎就在四舊的行列裡。
且不說三嬸父親曾是國民政府官員,就是她家開蠟燭店,也足以被列在「資本主義道路」裡了。三嬸之所以從縣棉花加工廠離職,是因為被廠裡3個流氓男青年玷汙了,想必這幾人也是吃準了三嬸家有汙點,不敢拿他們怎麼樣,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三嬸的寡言,影響了她在婚姻上的選擇,她一個城裡美人胚子,寧願嫁到窮鄉僻壤,就是想逃離這種無形的壓迫。
可以說,三嬸的悲劇,就是從逃離時代高壓下的原生家庭開始的,她本以為是解脫,沒想到命運早已註定。
莫言的短篇《火把與口哨》裡的人物,其實都不壞,相反,可以說每個人都很有很多閃光點,比如勤勞、熱情、充滿幹勁、鄰裡互助等,就是那3個玷汙了三嬸的人,身上也不乏美好的品質,這是和魯迅筆下那個時代的人物完全不同的品性。
但是,人物和時代雖然不同了,可對人物精神的控制卻是一樣的。在祥林嫂那裡是愚昧,在三嬸這裡是強權,祥林嫂因愚昧而不自知,死的糊裡糊塗,三嬸雖然有文化很清醒,但她自身也抵抗不了強權帶來的命運的不公。狼吃人,是天災,固然是造成悲劇的最直接原因,但最沉重的,其實還是制度對人的災難性影響。
所不同的是,祥林嫂在兒子被狼吃後,只知道訴苦和妥協,而三嬸顧雙紅,卻選擇了復仇和行動,最後的死,也是她不與現實妥協的結果。
我同情祥林嫂,但我更敬重三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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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歷史中見天地,於文化中見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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