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成都報導
「在此次標準編制過程中,我們嘗試對特色小鎮提出一個定義,即特色小鎮其實就是產城融合項目,是指以企業為投資運營主體,定位主題鮮明,業態複合多元,通過產業集聚和可持續運營放大地塊價值,具備一定競爭力和影響力,能拉動產業和城市升級的產城融合項目。」12月5日~7日,《特色小鎮暨產城融合評價標準》(以下簡稱「《評價標準》」)第二次編制研討會在成都舉辦。會上,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特色小鎮分會秘書長匡洪廣指出,在《評價標準》編制過程中,各方深入研討了小鎮和產城融合的關係,如今已對特色小鎮即本質上是產城融合項目達成初步共識。
「現在跨界融合已成為常態,比如許多商業街都會融合文化和旅遊的因素。如此我們定義一個行業或者業態就變得越來越複雜,各個業態間的邊界就越來越模糊,特色小鎮就是具體表現之一。」匡洪廣稱,產城融合項目的表現形式不一樣,但是客觀規律和方法論是共通的。如果一個產城項目具備了全國乃至全球的影響力,具備了獨特性和排他性,它應該叫特色小鎮或者叫其他名字才更合適。
「每個小鎮的開發標準並不能一刀切,相應的評價標準也是一樣。此次編制的《評價標準》,實際上是在探討特色小鎮打造的共性規律。」匡洪廣表示,此次《評價標準》制定的目的,是將方法論融入標準,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整合全行業的力量提煉出科學的、系統的、具有高度操作性和實用性的特色小鎮和產城融合實操指南。
匡洪廣認為,以小鎮為代表的產城融合領域已經成為開發商轉型的方向,目前行業內對小鎮項目關注最多的還是盈利和營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通過總結當前小鎮項目的一些試錯和成功經驗,《評價標準》將小鎮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方法論總結為「1+6」模型,其中「1」指的是「定位彰顯特色」,「6」是指打造小鎮的六大維度,即「聚合產業生態、營造空間場景、運營賦能品牌、創新商業模式、提升資產價值、撬動政府資源」。在此模型基礎上再進一步設計相關評價體系。
據悉,此次成都研討會後,《評價標準》編委會還將分別在深圳、鄭州和杭州進行相關研討,相關成果預計將於2021年4月正式發布。
(編輯:盧志坤 校對:張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