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納稅人專票電子化來了!注意實施時間和受票方範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電子發票推廣應用的部署安排,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以下簡稱《公告》),決定先在部分地區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以下簡稱「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以下簡稱「專票電子化」),此後逐步擴大地區和納稅人範圍。在此,提醒新辦納稅人注意實施時間和受票方範圍。
新辦納稅人專票電子化時間及受票方範圍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已試點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擴至全國。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大連、廈門和青島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範圍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各省稅務局」)確定。
我國每年開具的數萬億發票中,增值稅專票一直是C位擔當,串聯了企業管理的銷售、採購、供應鏈、財務、稅務等多項核心業務環節,承載著詳細的購方信息以及抵扣功能,關聯了海量的經營信息。從目前市場來看,電子普通發票的推行並沒有帶來業務流程上的革新,大多數企業會把電子發票列印成紙票處理。但是隨著專票電子化和檔案電子化政策的出臺以及信息化技術的提升,業務流程面臨重構已經是大勢所趨。
(一)專票電子化加快稅務數位化的進程
前期由於稅控的要求,企業發票管理存在大量的人工幹預,此次專票電子化帶來的「去稅控」,將促成發票事務處理的集中化、自動化、智能化。企業選擇自建開票平臺、第三方服務平臺或公共服務平臺其中的一種開具模式,定時自動地開具發票,同時將業務數據與發票結果進行串聯。收取發票後,系統自動提取OFD格式的進項發票信息,進行查偽去重。銷項和進項發票的數據化,將促使稅務發票崗人員面向深層次轉型,實現降本增效。——《節稅精靈》
(二)專票電子化提供企業稅務實時信息
基於實時獲取的進項發票和銷項發票數據,在挖掘聯動內外部其他數據信息的基礎上,利用數據分析和深度學習等技術,實現企業稅負實時展示、成本管控前置化,同時依據大量數據的提取,提升稅務最優模型和稅務風險預警模型的應用性。通過業務場景流轉以及稅務的數據源頭挖掘,以洞察指導業務行為,有助於企業老闆的經營決策,實現稅務及時合理籌劃。
(三)專票電子化提升財務自動化的能力
專票電子化不僅環保,避免了對紙的浪費,還將為提升企業發票信息傳遞的效率和大幅降低發票信息的傳遞成本,紙票對業務、財務、稅務鏈路自動化的卡殼效應將一去不復返。專票電子化將實現企業與供應商、客戶、員工的緊密關聯,打通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數據傳遞通道,提高交易處理效率。促使訂單到收款流程、採購結算到付款流程、費用報銷流程實現全場景自動化轉變。同時採集企業真實準確的經營交易數據,促進企業業務流程的數位化變革,這也是網際網路+大數據驅動的成果。
(四)專票電子化促進稅務對企業的監管升級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再開始採購金稅四期系統了,上線之後加上專票的電子化,稅務、銀行、工商的數據聯動,企業的信息更容易被相關部門掌握,正規經營的企業永遠不會受到影響,但那些不合規經營的企業大部分的違規行為都會被稽查出來,企業還想通過一些不合理的手段來逃避稅收可謂是難上加難。
因此,企業應當及時做出稅務調整,無論是缺進項還是缺成本都不要鋌而走險進行違規操作(買票充成本、虛開、進項不符等),通過合理合法的節稅方式有利於企業良性發展。企業日常經營中存在一些實際支出無法取得發票造成稅負高或者無法取得足額進項專票造成增值稅居高不下,這些都是難以避免的。其實,這些問題完全可以通過一些地方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來對企業的稅收進行合理籌劃。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提高當地的財政收入,會出臺一些非常優惠的稅收政策吸引企業入駐,採用實體招商(企業實體入駐和實體辦公)和總部經濟招商(企業無需實體入駐和實體辦公)的模式,即使不在當地的企業也可以享受的。目前園區主流的政策有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的核定徵收(總稅率3.68%-5%)、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1%核定徵收和真增值稅獎勵(總稅率5%-10%)、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獎勵,不同類型的企業稅負問題不同,適合的政策也就不同,的具體政策方案如下。
像商貿類的企業(包括煤炭貿易、有色金屬貿易、再生資源、醫療器械銷售)由於大部分上遊供貨商是無法提供足額進項,而下遊客戶一般都會要求商貿企業開具足額的增值稅專票,最終納稅的還是商貿企業自己,13%的增值稅也不是說企業承擔不起,而是企業承擔之後利潤大幅降低,嚴重影響企業的發展,而且上至企業老闆和股東下至企業普通員工的收入都會受到影響。這種情況的企業可在江西某市的稅收優惠園區設立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享受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和增值稅獎勵政策,商貿企業的所得稅按照開票額1%核定(核定營業額的4%為應稅所得額,再按照25%的稅率納稅),增值稅可享地方留存40%-80%的獎勵,地方留存為41%。兩項政策下來企業的總體稅負將會大幅降低。咱們可以通過一個案例來感受一下到底能為企業降低節省多少稅務支出。
案例:廣東建材貿易有限公司A在江西園區設立一家建材貿易的有限公司B,A公司將1億的業務分給園區設立的B公司去承接,進項有0.5億,從而B公司就有了1億的營業額,在園區可享受企業所得稅1%核定徵收和增值稅獎勵,B公司納稅明細如下。
增值稅:(1億-0.5億)/1.13*13%=575萬
增值稅獎勵地方留存60%:575萬*41%*60%=142萬
附加稅:575萬*12%=69萬
企業所得稅(直接核定開票額,進項無法抵扣):1億*1%=100萬
實際納稅總計:575萬-141.5萬+69萬+100萬=603萬
總稅率:603萬/1億*100%=6.03%。也就相當於主體企業A公司這一億的營收納稅總額為603萬,大幅降低了主體企業稅負。
一些服務型企業存在大量實際支出無法取得成本,造成企業帳面上利潤虛高,如果不合理解決,這部分資金就會被視為「利潤「」就會面臨多繳稅(多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股東法人提現的分紅個稅)
有這種情況的企業建議在重慶園區設立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當地政府的核定徵收,把主體企業業務分包給園區個獨企業,籤訂相應的分包合同,主體企業轉給個獨企業相應的報酬,個獨企業開具相應的發票給主體企業,這樣主體企業稅負將會得到極大改善,而園區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僅需繳納增值稅(稅率3%)、附加稅(稅率0.18%)、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後稅收為0.9%-2.1%),沒有企業所得稅,完稅之後提現到法人私卡也沒有分紅個稅。
例如:河北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重慶稅收優惠園區註冊1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以業務分包的形式把500萬利潤轉給園區新公司,籤訂相應合同,新公司給主體企業開具相關發票。
園區一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500萬開票額,納稅明細如下
增值稅:500萬/1.03*3%=14.56萬(增值稅稅率3%)
附加稅:14.56萬*6%=0.87萬(小規模附加稅減半徵收)
個人經營所得稅:500萬*10%*35%-6.55萬=11萬
個獨企業納稅總計26.43萬,總稅率5%,相當於主體企業僅僅付出了5%的成本。
當然有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只想要享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獎勵,這種企業可在重慶園區設立有限公司,增值稅按照地方留存50%-80%獎勵,企業所得稅按照地方留存50%-80%獎勵,增值稅地方留存為50%,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為40%。
溫馨提示:隨著網際網路技術和大數據的高速發展,工商、稅務、銀行對企業的監管只會越來越嚴格,也會越來越容易。企業應該儘早做好自身的稅務籌劃,合理運用一些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改善企業的經營負擔。如需詳細了解歡迎各位小夥伴留言,關注——《節稅精靈》獲取更多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