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對上百張遊戲卡片,法官用兩個公式判定了這場「典出三國」的著作權之戰

2021-02-14 人民法院報
《三國殺》,作為一款風靡全國的桌面遊戲,以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國演義》及其對應史料《三國志》為背景,由於其以陣營為線索,可以由不同人數的玩家進行多種玩法,所以沒事「殺」一把,一度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消遣首選。

·兩被告使用了與原告遊戲人物名稱相同的角色姓名、技能名稱,在說明文字上大量雷同,與原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原告《三國殺》遊戲的著作權。

·兩被告通過多種渠道,對被控侵權遊戲《三國KILL》進行推廣、宣傳和提供下載服務,並通過遊戲運營獲得了巨大商業利益,同時也使眾多遊戲玩家對權利遊戲與被控侵權遊戲之間的關係產生混淆誤認。

被告廣州常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廣州大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國KILL》(後更名為《極略三國》)

遊戲的著作權人和運營方

·權利遊戲的文字內容不具有獨創性,不構成文字作品。

·《極略三國》遊戲有單獨的軟體著作權,卡牌中各類形象的美術並不相同,與權利遊戲存在較大差別,不會造成混淆,不構成著作權侵權。

·兩被告無侵權的故意也未共同實施侵權行為,不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無證據證明被告的遊戲給原告造成了巨大損失,且兩被告均未通過被控侵權遊戲獲利。

卡牌遊戲的靈魂,大概就是各式各樣的武將牌、錦囊牌、裝備牌……

公式一:作品受保護的部分=文字內容-思想-公有領域-在先素材

①剝離思想:

《三國殺》標準版遊戲手冊的「新手上路」部分,用以描述基本的出牌規則、勝負條件、模式等,屬於對遊戲玩法規則的概括性、一般性描述。此種概括性的玩法規則,系思想的一部分,應當從作品中抽象出來,不受著作權保護。

②過濾公有:

權利遊戲的時代背景為中國古代三國時期,遊戲中的人物角色及其事跡大多來源於《三國演義》等文學作品、《三國志》等史料及關於三國的民間傳說,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能為個別人所壟斷,任何人都可以在這些素材的基礎上進行再創作。所以,權利遊戲中的人物角色名稱及其事跡本身,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但對這些素材具有獨創性的表達可以歸入著作權法的保護範疇。

③在先比對:

與在先發表的《BANG!》遊戲比對,二者的卡牌名稱、角色名稱等具體文字表達不同,僅有作為思想範圍的玩法規則相似。

與在先發表的《三國志》遊戲比對,除武將名稱相同外,武將的技能名稱和技能內容均存在較大差別,二者對相同歷史人物及其事跡的具體表達並不相同。

此外,兩被告雖抗辯稱權利遊戲與國內卡牌遊戲《英雄殺》《三國斬》等構成相似,卻未能提交證據證明該些遊戲的發表時間早於權利遊戲,故未予採納。

④獨創性認定:

其一,權利遊戲對裝備牌、錦囊牌等的具體名稱和內容的表達,具有一定獨創性。單個的字或詞彙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對名稱的設計及相應內容的描述反映了創作者獨具匠心的安排,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其二,權利遊戲對武將角色的選取及其技能名稱、戰功系統的設計表達,也具有一定獨創性。涉案權利遊戲標準版及逐步在拓展包中添加的武將牌,體現了作者對三國人物的角色取捨和特徵歸納;而對武將技能、戰功系統的名稱、設計與內容描述,更凸顯了作者個性化的選擇、創作、編排和設計,體現了作者對不同類型文學作品、史料的篩選和取捨,包含了作者基於史料、民間故事而對某些三國人物的藝術化再加工。

綜上,該卡牌遊戲對錦囊、裝備、武將技能、戰功系統的名稱設計和內容描述,包括對武將的角色選取和特徵歸納等均體現了創作者對三國故事抽象化的解讀和個性化的編排,特別是在遊戲聯動中的體系化設計使得各類卡牌中的文字描述形成了密切結合的有機整體。

涉案遊戲各類卡牌對錦囊、裝備、武將及其技能、戰功系統的描述雖然散落在各張卡牌中,不像普通說明書那樣以一篇連貫的文章展現在讀者面前,但這並不影響前述散落的描述在整體上作為類似遊戲說明書的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公式二:接觸+實質性相似=侵權認定

①接觸:

權利遊戲的發表時間最早可以追溯至2008年前後,而被控侵權遊戲的發表時間晚於權利遊戲,由此可以認定原告的權利遊戲創作並發表在先,被控侵權遊戲的開發者完全有可能實際接觸權利遊戲。

②實質性相似:

應運用「抽象-過濾-比較」方法和整體觀感法進行分析、判定。

經比對分析,整體而言,兩款遊戲的卡牌名稱絕大部分相同、卡牌的文字內容高度雷同,二者相同、相似的部分在權利遊戲中比例高,且在整個卡牌遊戲中處於重要位置,構成遊戲的主要部分,會導致遊戲玩家對兩款遊戲產生相同、相似的玩賞體驗,故可以認定被控侵權遊戲與權利遊戲構成實質性相似。

綜上,可以認定被控侵權遊戲侵害了原告對權利遊戲享有的著作權,被控侵權遊戲權利人的行為使上述文字內容處於公眾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可以獲得的狀態,侵犯了原告對權利遊戲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最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停止侵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64,600元。兩被告上訴至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後又撤回上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效力。

本案系一起「換皮」類卡牌遊戲的著作權侵權訴訟,從思想和表達二分法規則出發,認為卡牌遊戲對於三國時期人物的選擇與人物事跡的凝練具有創作的空間,涉案卡牌文字說明系「作者基於史料、民間故事而對某些三國人物的藝術化再加工」,對卡牌遊戲所依據的歷史素材和建立在素材基礎上的表達進行了區分。本案為遊戲規則說明的著作權保護拓展了思路,對桌面遊戲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保護的是對思想的表達。

簡單純粹的遊戲規則作為思想不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其通過特定方式呈現出來的具體表達,則有可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遊戲規則在具體文字表達上存在一定的創作空間,不同主體撰寫的遊戲規則可以反映個性化特徵,體現於用詞的選擇、語句的排列、描寫的潤色等。對遊戲規則的說明,符合獨創性要求的,可視為遊戲說明書,作為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相關焦點

  • 典出三國,如何定奪?——卡牌遊戲規則說明的著作權保護
    ·兩被告使用了與原告遊戲人物名稱相同的角色姓名、技能名稱,在說明文字上大量雷同,與原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原告《三國殺》遊戲的著作權。·兩被告通過多種渠道,對被控侵權遊戲《三國KILL》進行推廣、宣傳和提供下載服務,並通過遊戲運營獲得了巨大商業利益,同時也使眾多遊戲玩家對權利遊戲與被控侵權遊戲之間的關係產生混淆誤認。
  • 兩款桌遊引發著作權之戰,法院認定「三國殺」遊戲規則受保護
    本文圖均為上海浦東法院微信公眾號 圖日前,一場由《三國殺》遊戲及其衍生品的著作權人提起訴訟的著作權之戰在上海落下帷幕。原告杭州遊卡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系《三國殺》遊戲及其衍生品的著作權人。原告訴稱:兩被告使用了與原告遊戲人物名稱相同的角色姓名、技能名稱,在說明文字上大量雷同,與原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原告《三國殺》遊戲的著作權。
  • 熱點案例|《三國KILL》是否侵犯遊戲《三國殺》著作權?
    被控侵權遊戲至少有55張武將成就卡牌與權利遊戲武將戰功卡牌的文字內容相同或高度近似,不同之處僅為場次數字,但文義無實質性差別。但是卡牌上的文字內容是用以說明卡牌在遊戲中所具備的技能或功能,將其組合成一個整體,勾勒出了一個以三國角色作為人物主體,三國典故體現技能特點,三國文學作品及史料作為卡牌、戰功依託的架空幻想遊戲世界,具備了著作權法對作品的獨創性要求,故可以視為遊戲說明書而作為著作權法所規定的文字作品予以保護。
  • 【案件】「三國殺」訴「三國KILL」侵犯著作權,法院判賠56萬餘元
    ·兩被告使用了與原告遊戲人物名稱相同的角色姓名、技能名稱,在說明文字上大量雷同,與原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原告《三國殺》遊戲的著作權。·兩被告通過多種渠道,對被控侵權遊戲《三國KILL》進行推廣、宣傳和提供下載服務,並通過遊戲運營獲得了巨大商業利益,同時也使眾多遊戲玩家對權利遊戲與被控侵權遊戲之間的關係產生混淆誤認。
  • 三國殺卡片之——樂進,祖茂,曹昂,張寶,潘鳳
    曹昂在身份局的初期會顯得比較低調,畢竟技能一出,就必定暴露身份,在後期的話,無論是忠臣保主,反賊群毆都是不錯的,前提就是你能熬到後期。張寶卡張寶,張角之弟,張梁之兄,黃巾起 義首領之一,自封地公將軍,與其兄天公將軍互應。黃巾起 義後於陽城與朱儁軍對抗。
  • 拍案說法 | 從電影作品情節獨創性看遊戲皮膚著作權保護
    ,並不是比對畫面背後的故事情節是否一致——這是電影劇本的保護問題,這就涉及電影劇本的獨創性及權屬問題。二是對電影作品的保護是保護其在連續圖像形成中的獨創性表達,對電影情節的保護應該從電影畫面中剝離出來,本質上應該還原為對文字作品的保護,因此在判定被控侵權文字內容是否侵犯電影作品改編權時,應當比對兩個電影畫面是否一樣,並不是比對兩個電影故事情節是否一樣。
  • 剛剛上架就人氣登上第二的塔防新作,這張三國塔防地圖又難又上癮——《三國CardTD》
    三國題材一直是塔防地圖的香饃饃,細細數來平臺上的三國塔防地圖差不多也有幾十張了,上百張這個沒做過詳細統計,不能亂說,但是幾十張肯定是有了
  • 遊戲王:現在崛起最好用的破場卡片,冥王系列終於出了一張非常好用...
    這次我們要介紹的卡片叫做冥王結界波,遊戲王的玩家都知道在古老時代流傳到現在,有一個叫做冥王的卡圖故事線,這個也統稱叫冥王系列,最主要是講兩個冥王為了爭奪整個地獄的統治權而糾纏在一起的愛恨情仇
  • 《獵人 鬥技場之戰》手遊搶先公開部分新卡片情報
    《獵人 鬥技場之戰》手遊搶先公開部分新卡片情報 來源:www.18183.com作者:阿魚覺得海星時間:2020-02-28 分享到: 由日本電視臺、ForGroove 擔任企劃、製作,DeNA 負責發行、營運的手機遊戲《HUNTER×HUNTER 獵人 鬥技場之戰》公開一部分各小組新登場的卡片。
  • 懷舊卡片100套——華豐魔法士夢三國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90年小生的歲月生活,ID:xialugong754953453】經微信公眾號授權轉載,如需轉載與原文作者聯繫這套卡是華豐魔法士出的一套卡片,全套80張。有一張大大缺,跟沒出一樣,就是70號周倉。
  • 三國殺限定卡片之——星彩,甄姬,大喬,貂蟬,黃月英
    槍舞: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進行判定,然後直到回合結束,你使用點數小於判定結果的殺無距離限制,且你使用點數大於判定結果的殺無次數限制。     槍舞決定了星彩是一把菜刀,使用比判定牌大的殺時相當於是獲得了張飛的技能咆哮,使用比判定牌小的殺時相當於獲得了丁奉的技能奮迅。而甚賢決定了她同其他菜刀本質上的不一樣,那就是額外的過牌能力,也決定了她是個極難斷殺的菜刀。
  • 遊戲王:現在崛起最好用的破場卡片,冥王系列終於出了一張神卡
    這次我們要介紹的卡片叫做冥王結界波,遊戲王的玩家都知道在古老時代流傳到現在,有一個叫做冥王的卡圖故事線,這個也統稱叫冥王系列,最主要是講兩個冥王為了爭奪整個地獄的統治權而糾纏在一起的愛恨情仇,這個我具體放到卡圖故事系列來介紹,總之這個系列其實是非常有趣的,從前有個冥王另外一個冥王出現打敗了老冥王
  • 《遊戲王:卡片力量5》遊戲評測
    相信對眾多遊戲王的鐵桿粉絲來說,本月又將是一個不眠不休之月。官方情報中透露本作的卡片總數將達到4700張,STARSTRIKE BLAST卡片也會完全收錄,加之1.7G的容量讓此款遊戲顯得分量十足。本作同樣支持4人聯機對戰,試著組合出你最自信的卡組去和朋友決鬥吧!
  • 遊戲王:三國為原型的戰華卡組出了新卡,戰鬥力變得特別兇猛!
    這是我們依然來說一下戰華卡組可能算得上是我們中國玩家最備受期待的卡組系列,畢竟是我們從小就接觸的三國演義改編而來的卡組,大家也知道這怪物的原型幾乎都是三國演義的人物轉變而來,並且大多數的魔法陷阱卡都是很經典的名場景。
  • 法官給出一個計算公式!(第七十七課)
    法官給出一個計算公式!但是這錢是怎麼算的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官給出一個計算公式!
  • 遊戲王卡片:強欲之壺系列再出全新系列卡片,這回是強欲之蛇?
    強欲之壺其實是可以算得上是作為一個卡圖系列來詳細的說明。強欲之壺現在和哥布林的搭配,現在已經推出了很多種類的。就在最近強欲之壺這一個卡圖系列,又突然刷了一波存在感,在1104包當中,最新推出了一個陷阱卡。
  • 電視節目模式的著作權之困——從狼人殺節目涉嫌抄襲說開去
    2.差之毫厘,謬以千裡——認定侵權之困著作權的侵權比對遵循「實質性相似」標準,即雙方電視節目模式之間存在實質的相似性。司法實踐中,由於沒有侵權方會肆無忌憚地把所有元素都模仿得和原節目一模一樣,且「實質性相似」的比對焦點多集中於表達方式非單一的節目環節,在法官自由心證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看似節目模式差之毫厘,實則謬以千裡的不侵權情況。
  • 《人民的名義》被訴侵權案塵埃落定,一審主審法官回答了這5個問題
    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近日,隨著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裁定準許劉三田撤回上訴,備受關注的《暗箱》訴《人民的名義》著作權侵權案塵埃落定,一審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在司法審判中,判定著作權侵權需要考量哪些因素?該案中,為何法院認定《人民的名義》未構成對《暗箱》的抄襲?
  • 《LOL》星之守護者正義之戰卡片收集活動官網地址
    導 讀 lol正義之戰星之守護者活動地址是多少?星之守護者卡片如何快速收集?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 京法巡迴講堂|當今著作權司法保護面臨的挑戰和應對 聽聽姜穎法官...
    此次授課,姜穎法官概括了數字經濟下著作權審判的基本情況,從新型創作成果、新行為方式、新商業模式三個角度,結合著作權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了網際網路技術給著作權司法保護帶來的新挑戰,並介紹了法院在司法審判中如何應對這些新挑戰。案件審判基本情況姜穎法官介紹到,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著作權案件數量增長一直較快,可分為三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