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臺北5月18日消息: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灣景文集團顧問費疑案愈演愈烈,調查發現一些資深「司法官」、情治人員也在商界名人的引介下,以借貸名義變相投資景文集團,收取月息三分不等的高額利息及年底分紅,有時還扮演法律顧問角色,儼然是周人參電玩集團賄賂司法官的翻版。
據了解,這些「司法官」目前有的仍在一、二審法院和檢察署擔任庭長級或主任檢察官的職務,部分已卸任或退休。負責穿針引線的商界名人,綽號「阿鵠」,曾經在臺北市文山區經營天然氣的生意,和一些資深的臺北市「議員」等地方「民代」也淵源頗深,政商關係良好。
至於交情甚篤的情治人員,包括曾任「調查局外勤處站」的主任、局本部的專員,一位卸任的「法務部」司長級官員,及「憲兵司令部」的前任將領。部分情治人員和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一樣,也投資景文集團的建設公司,獲利優厚。
景文弊案爆發後,臺灣「檢方」迅速查扣景文集團總部的帳簿,發現涉嫌長期挪用景文技術學院的校務基金、定存單和景文高中的教育補助款,「公款私用」情形嚴重;且還以投資海外事業等名義,高利向員工募股吸金。
調查人員逐筆過濾扣案帳證,發現景文集團定期支出資金的對象、名目,有許多可疑之處,包括以顧問費的科目付款給「民代」或助理,以車馬費或公關支出的項目支付不定金額給「司法官」或情治人員,於是懷疑有司法人員和疑犯掛鈎,立即展開明查暗訪。
臺灣「檢方」指出,一些資深的「司法官」透過商界聞人「阿鵠」的介紹和疑犯結識後,彼此就經常餐敘聯誼;由於景文集團當年頗具規模,疑犯又是多所私校的董事、負責人,「司法官」大都不避諱往來。雙方熟悉後,「阿鵠」再介紹「司法官」以借款名義加入投資行列。
調查顯示,這些「司法官」「借錢」的對象,包括疑犯本人或景文集團旗下的關係企業,每月利息三、四分不等;不僅可以隨時停止借貸,如果關係良好,還可以加碼投資。借貸過程由「阿鵠」和疑犯給予保證,幾乎沒有投資風險。
臺灣「檢方」廣泛查訪後,認為這些「司法官」投資景文集團,涉及司法風紀,且擔任法律顧問角色,立場更可議,甚至不排除有不肖「司法官」假藉訴訟牟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