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張圖片的拍攝時間是在清晨,地點是在南寧市民族大道航洋國際附近的人行天橋上,圖片中這名女子裸露下半身,背對著鏡頭。從推文上看,沒有明確的拍攝和發布時間。第二、三張圖片,發布時間在今年11月27日,拍攝地點位於南寧市南湖公園內。
這三張圖片,從女子的體態來看,應該是同一人。而這些低俗圖片在網上傳播後,也引發了市民的議論。
12月7日晚上,名為「Pike啾&啾」的用戶在網上發布信息說,「教練,我想練花樣滑冰。」。推文內配的兩張圖片,取景地疑為南寧某知名商場。在畫面中,女子身著黑色上衣的一名年輕女子背對鏡頭,她的下半身幾乎全裸。其實,從上月27日起,這個用戶就發布過類似風格的其他多套組圖,配文還提及「露出」等詞彙。畫面中疑似同一名年輕女子,白日裡曾在會展航洋城外人行天橋、南湖公園內等南寧知名地標處取景拍攝不雅照並上傳。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之後,發布者刪除了相關圖文。不過,由於引發的批評之聲,並未因此止歇。今天記者走訪其中幾處取景地,發現很多人都對相關不雅拍攝行為有所了解。南寧市民黃小姐:女子家人看到的話,然後可能會覺得很羞愧。對一些小孩啊,可能會把他們三觀吧,會帶偏。南寧市民覃小姐:女性,她就要自重,自愛。這種不雅的照片,可能對南寧它這城市的文明形象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南寧市民李女士:她覺得用這種「無下限」的方式來博取眼球,到頭來傷害的只有自己,「會被貼上低俗的標籤,女孩子嘛,更要愛惜自己的身體、保護自己的名譽。
南寧市民吳先生:這不僅影響自己,而且也影響了南寧這座城市的形象,「太不可思議了,如果這張照片被她的親戚朋友或者家人看到,他們會做何感想?」
在公眾場合拍攝不雅照的行為,無論從道德或法律的角度來說,都已經「越界」。
心理專家:虛榮心強 利益驅動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心理專家表示,從內因來說,被拍攝者可能虛榮心很強,喜歡獲得他人的欣賞和讚賞,有極強的表現欲。從外因角度來說,網絡上存在這樣的男性群體,他們有這方面的獵奇心理,導致了這些不雅圖片的傳播。心理專家 陳一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利益,現在網上很多女孩子要出名,通過這種方式比如說,我獲得出名,有知名度,然後我有直播我可以帶貨,有人打賞 通過這個獲得利益,這是一種利益的心理驅動力。律師:此類行為已「越界」 需承擔法律後果
律師提醒,在公眾場合拍攝不雅照的行為,從道德或法律兩大角度來說,都已經「越界」。廣西冠益律師事務所律師 雷水娟:「不雅照」中這個模特,她涉嫌是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並且已經造成了一定範圍內的這種傳播,她的情節是比較惡劣的,那麼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是可以對她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這個治安拘留的。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達到一定數量的,或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註冊會員達到一定人數的,可能需要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後果。這一類的淫穢電子信息,如果實際被點擊達到1萬次以上,或者他的違法所得達到1萬元以上的,就有可能構成入刑的標準。可能會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那麼情節嚴重的,是可以處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2019年12月31日,一名攝影師在南寧市鳳嶺兒童公園娛樂設施上為一名女子拍攝不雅照,並發布到朋友圈,南寧市公安局鳳嶺派出所對二人依法行政拘留。2020年11月3日,曾在故宮拍攝人體照片的攝影師王某,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被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罰款5千元的處罰。《法治最前線》欄目志願律師秦達輝表示,公眾場合拍攝不雅照的行為,有悖於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同時涉嫌違法。
「故意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會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律師秦達輝同時表示,如果此事涉及到有團隊在背後操作,將這些不雅圖片在網絡上傳播,可能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
「達到一定的點擊量,或者註冊會員達到二百人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一萬元以上,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謀利為目的的、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
不知道女孩是出於什麼目的有如此行為
但或許等她老了以後再回想起這段經歷
會不會讓當時的自己作出另外一種決定?
來源 | 法者心聲綜合自廣西新聞頻道 南寧臺、南國今報網易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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