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來回答!
我家與朱之文家相距大約20公裡,曾見過兩次面,並且親自問過他本人這個問題。
那是在2018年冬天,單縣舉辦一年一度的十月會,全國許多地方的客商、演藝團體會聚到縣城。我買東西時,路過一個歌舞臺旁邊,正巧與朱之文走個對面。
我首先打了聲招呼:「朱大哥嗎?你好!」
他衣著很平常,倒是沒有穿那件常在電視裡出現的大衣,頭髮也好象沒梳過似的,有點零亂。見我打招呼,他貌似靦腆地應了一聲:「你好,買東西呢?」
我點了點頭,指著臺上道:「有您的節目嗎?」
「沒有沒有,這是外地的,跟俺沒啥關係。」他搖頭答道。
「聽說您現在練習書法了,臨的什麼體呀?沒準,以後朱大哥在書法界也能成名呢!」我個人多年以來一直喜歡書法,所以趁著這個機會想跟他探討一下。
朱之文擺了擺手,嘴裡嘟囔了兩句「練著玩、練著玩」便起身告辭了。
那麼,如何看待朱之文的書法呢?
首先需要知道,什麼叫書法?
書法,從字面意思看是書寫的方法,即寫字過程中使用的書寫手法。比如楷書中側點的寫法是左上逆鋒起筆,轉峰向右下行筆,尾部稍頓隨即向左上收筆回峰,等等。顏體、歐體、柳體、趙體就是楷書,其中每一種字體都有它的特點和寫法。
既然稱作「書法」,而不叫「書寫」、「書文」、「書字」等,就是因為所謂的「法」代表必須要有法度,有一定的條條框框限制。如果各個練習書法的人都各成一體,沒有規矩限制,那就不叫書法了。這些規矩包括:每個字的寫法必須有出處,不可造字。有了出處,字體還要有風格或時代背景,不要生搬硬套。另外,還要注意不可簡繁混雜、隸草同框,等等。
書法更多地被認為是一種藝術,亦可理解為書法作品。但無論是藝術還是作品,都有一個屬性:必須達到一定的高度,才能稱為書法。
在各個時期的書法作品中,無外乎篆、隸、行、楷、草等幾種字體,並有書法名人與名人書法兩類。前者如二王、宋四家等,後者如乾隆及諸帝王將相等。
其次,時下興起的一種熱潮,就是官員、主持、演藝人士等扎堆練書法——這正是古人說的「名人書法」。
朱之文的「書法」,就是眼下這種潮流的產物。
據我所知,朱之文文化程度不高,是個老實人,是位非常淳厚的農民,他本意也不一定真的想秀書法。當他成名以後,有些人懇求他能留下簽名,他不得不寫幾個字,這也是無奈之舉。寫著寫著,架不住旁人在一邊忽悠:好字!好字!便慫恿他再給題幅字吧?朱老兄性格敦厚,臉皮薄,也就揮筆潑墨,跟「書法」結上了緣。
僅僅是練習書法,無論字體如何,當無可厚非——畢竟人人都有習書與不習書的權利,由於個人悟性的差別和文化程度的高低,也有寫好寫劣的區別。可是寫完後和別人一起舉著字拍照,其事實不能不讓人有所聯想。
朱之文的字體在網上流傳後,不知有的人出於何種目的,把朱之文的字說成是書法。那麼既然是書法,就要按書法的法度去評判,這無疑會給朱之文造成一定的影響——影響是好是壞,只有朱大哥冷暖自知了。
三,看看朱之文的書法。
這是朱之文的「書法」:「兄弟同心」,這幾字固然算不上是書法,但也夠難為朱之文了。應該說,他能寫成這樣,實屬不易了,畢竟在這個年代,又有多少人還用軟筆寫作,我們姑且不用書法來要求了吧!
這是朱之文為某單位所寫的,這些字雖然不算好,但是它的價值卻很高,供不應求。這是因為朱之文已經是人盡皆知的歌手了,所以他的字不能算作書法也是書法,家裡或者單位裡掛上一幅朱之文的作品,當然就夠「檔次」。
無疑,書法藝術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瑰寶之一,經常練練筆、寫寫字,既可修身養性,陶冶情操,又可提高文化水平,有助事業發展。就此而言,朱之文愛好書法也是一樁好事,況且誰也無權剝奪他愛好書法的權利,只要不過份炒作就好。
比比現在的一些草根明星,朱之文現在身價雖然不低,卻一直不失草根本色:出門不顯擺,在家善待親鄰;別人是高檔轎車出行,他卻還會開電三輪;別人脫離農田,他卻不誤四時農活。這種對純樸品質的堅持,已經非常可貴。
所以,對於朱之文的「書法」,我們應該平靜地看待,既不必違心地去大聲叫好,也別去謾罵人家——倘若自己成了朱之文,又能如何?
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練著玩」,我們何必對他苛求呢!
一家之言,不足之處還請大家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