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20: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即將施行
近期
關於離婚冷靜期的問題
又雙叒叕上熱搜了
近日,民政部也根據《民法典》規定
對婚姻登記有關程序進行了調整
提到離婚冷靜期
小夥伴們大多只知其一
那麼關於離婚冷靜期
還有什麼法律問題?
小編整理了一些大家關心的熱點
或許能從中找到答案
快往下看吧
我們都知道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他們各有優缺點
按照民政部門最新規定
2021年1月1日後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
離婚程序變更為
可是,如果在離婚冷靜期內
發生其他矛盾了
怎麼辦?
01
離婚冷靜期內,一方新增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何保障弱勢方在離婚冷靜期的財產權?
我國的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有著明確的約定,近年來在審判實踐中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也較為嚴格。離婚冷靜期內新增的夫妻共同債務,並不能一概認定屬於或者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應當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為準繩,因此離婚冷靜期與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並沒有必然的聯繫。
02
離婚冷靜期內,一方違背另一方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究竟能不能構成強姦罪?
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性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都是違法行為。因此,違法行為的發生與是否在離婚冷靜期內無關,離婚冷靜期並不會增加一方受到性暴力的風險。
03
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二人分居,一方強行闖入另一方居住的房屋,而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對於這種行為,不僅要考慮房屋的所有權,還要考慮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夫妻一方單獨居住的房屋,即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仍享有居住的權利,另一方不能強行闖入,只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如果另一方違背實際居住人的意志強行闖入房屋等行為,侵害了實際居住一方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過報警等方式尋求得到法律的保護。
04
如果碰到家暴男等惡習男,如何儘快從失敗的婚姻中脫身?
擺脫控制:家暴的實施往往伴隨著施暴者對於受害者的控制,如精神控制、人身控制、經濟控制等等,因此受害者首先應當努力擺脫這種控制;
尋求幫助:受害者可以向自己的近親屬、好友、鄰居、街道居委會、婦聯等個人和組織尋求幫助;遇到嚴重暴力應當報警,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固定證據:如果可能的話對於施暴行為進行錄音錄像;如果受到嚴重的暴力傷害,脫離危險後應當去醫院進行檢查,必要的話進行傷情鑑定;
離婚:實施嚴重的家庭暴力也是法定的離婚事由,因此不要對施暴者心存幻想,輕易選擇原諒,避免重蹈覆轍。
來源:雲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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