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刑事案件,第一時間聘請律師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在公安階段,家屬是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只有律師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再加上刑事業務本身的複雜性,生活中遇到的也比較少,很多家屬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辦,聘請律師後也不知道該給律師說什麼,導致律師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效率比較低,今天就結合審判時間,給大家說說對於刑事案件,聘請律師後,哪些事情必須第一時間告訴律師,以供律師更加準確的分析案情,讓事情儘快處理好。
對於刑事案件,因為一旦被逮捕,進入偵察階段後,家屬是見不到嫌疑人的,這種情況下,家屬聘請律師後,要做的就是一個交接的問題,就像工作交接一樣,需要把你了解的情況仔細的給律師說下,還有你前期收到的相關手續以及相關部門給你說的一些東西,儘量詳細地告訴你的律師,讓律師在見嫌疑人之前有個初步的全面把握,這對案件的進展是非常有用的,總結以下,以下幾點必須第一時間向律師說明。
第一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這個基本情況不僅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齡、職業等基本信息,還要告訴律師家庭情況,案發的背景情況等,也就是說你所知道的和案件相關的基本情況都需要告訴律師,這個時候不需要有太多的顧及,因為律師會選擇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信息進行搜集,不利的他也不會去對外說,這個是職業道德的問題,不必擔心。
第二就是涉嫌的罪名和被指控的情況,這兩項可能比較專業,但是前期的時候相關部門應該都告知過家屬,因為對於刑事案件,一旦被逮捕,都會有依據,也就是依據哪個罪名逮捕的,這個家屬一定要弄清楚,不清楚的話可以隨時和辦案人員聯繫,辦案人員有告知家屬的義務,還有就是被指控的情況,也就是說他是因為什麼被關進去的,這個一定要全面準確地向律師描述,一邊說不清可以多說幾遍,比如這個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北京以及他都幹了啥,對哪些人造成了什麼傷害,如果是金錢類的要有個大概的數額,因為這些東西牽扯到情節問題,對案件本身都非常重要。
第三就是案件現階段的情況,因為家屬聘請律師的時間不確定,案件到底到了哪個階段必須的跟律師說清楚,因為案件所處的階段不同,律師所要努力的點也不一樣,工作的側重點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階段而定的,對於刑事案件大的來說分三個階段,公安偵察,檢察院公訴,法院判決,但是這三個階段還有很多小的階段,比如說偵察階段,還要區分是拘留還是逮捕,這差別是非常大的,法院判決階段,還要區分是一審還是二審,這都是很重要的,當然這裡還有個重點就是剛才提到的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是被拘留、逮捕還是取保候審,這個非常重要,這個一定要特別跟律師說明白,因為拘留階段只是案件處理偵察階段,批捕後那案件基本上都偵察的差不多了,還有就是批捕後拘留的是可以將來折抵刑期的,這些都非常重要。
第四就是案件的其他情況,比如是否是共同犯罪,有沒有共犯,有的話共犯的情況是怎樣的,是否都被抓到了,或者有幾個在逃的,他在其中起的是什麼作用,是主犯還是從犯還是脅從犯,是被逮到的還是主動去自首的,這些對定罪和量刑都是由很大影響的,一定要把知道的都要說清楚、全面。
所以說,對於刑事案件,請律師是必要的,既然請了,就一定要絕對的相信律師,一定要把案件的情況詳細的、全面的、準確的告訴律師,特別是以上四個方面的情況,這樣對案件的後續處理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