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谷阿莫,今天來給大家講一個……的故事」。說起時下火熱的「X分鐘帶你看X電影」模式,谷阿莫標誌性的臺灣腔很多人都很熟悉。由於剪輯和再組合了原影片中的鏡頭,配合風趣詼諧的解說,他的視頻受到了粉絲們的大力追捧。不過,谷阿莫的團隊也因此身陷版權糾紛。谷阿莫「x分鐘看電影」系列是否侵權?
去年4月,谷阿莫在臺灣遭到了包括電影《哆啦A夢》《腦漿炸裂少女》《近距離戀愛》和韓劇《W兩個世界》的版權方「又水整合」以及影音串流平臺KKTV在內的版權方的提告,稱他未經授權使用盜版影片改編重製,不僅違反了「著作權法」,並且由於部分電影被講得「一文不值」,嚴重影響了片商的收益。本月7日,谷阿莫正式被臺北地檢署起訴。谷阿莫本人對此事曾發表回應稱,自己的行為屬於「二次創作」,是「著作權法」中構成合理使用的情形。但顯然,提告方對於這一解釋並不滿意。
可以明確的是,僅僅從字面上理解的「二次創作」足以構成侵犯原作者著作權的理由。例如,將一部小說改編成電影,或將一部英文作品翻譯成中文,都屬於在原作品基礎上的「二次創作」行為。但很明顯,如果不能取得原作品權利人的許可,均屬於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這是由於著作權法保護每一位作者為作品做出貢獻的部分,後作者的創作行為建立在原作品的基礎上,原作者對原作品做出的創造性貢獻亦需得到尊重。
谷阿莫和與他類似的濃縮影片的做法肯定是侵權的,無論是簡單地從影片中截取片段,還是加上評論和配音對它再加工,結論都是一樣的。並且此舉對影片權益人的傷害很大。相較從影視劇中截取角色畫面做成表情包,這樣的做法更難被權益人容忍,因為前者大家可以一笑而過,甚至權益人會覺得有宣傳作用,後者則會直接影響觀眾的觀影意願。什麼樣的濃縮影片行為在《著作權法》來說是合法的呢?簡單來說,為個人娛樂、研究需要、學校教學需要、時事新聞報導算合理使用,其它都不算。
也有觀點則反其道而行之,認為好的戲仿作品能夠給原作品進行受眾引流,從而為原作品創造出新的價值。且不論如何定義「好的」戲仿作品,在公眾明顯習慣於以「速食」性的短視頻快速獲取影片內容來替代完整觀影的前提下,除非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短視頻能夠普遍性地為原作品帶來商業利益,否則電影解說類短視頻在現有著作權法下恐怕難以「脫罪」。而在具體個案中電影解說視頻向原作品導流的現象,也至多作為參考因素降低侵權損害賠償,並不能完全否定侵權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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