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是舊聞,卻值得深思……
張某某,作為助理工程師,在進行地下管網設計時,依據已有的設計圖中變更條件將工藝流程圖中通向雨水系統的六根溢流管線走向在管道布置為通向汙水系統,但未充分考慮變更原有工藝流程圖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00元……(本文特將事件主人公匿名)
作為同行,你如何看待他的遭遇?那你又如何評估自己工作的風險?
設計師畫錯一處管道,獲刑3年
張某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審刑事判決書
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法院
案號:(2016)內0304刑初193號
公訴機關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張某某,男,1984年2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為×××,漢族,大學本科文化,曾任中國成達工程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室給排水專業組助理工程師,現系四川卡森科技有限公司設計師,住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
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於2015年11月25日被烏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辯護人馬朝興,系北京德恆(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黃瓊瑤,系北京德恆(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檢察院以烏區檢公訴刑訴〔2016〕17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子武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於2016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吳曉華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某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中國成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達公司)作為設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果特別嚴重。
被告人張某某作為設計人員,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之規定,應當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張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第三款 的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建議本院對被告人張某某在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幅度內科以刑罰,並處罰金。
被告人張某某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有異議。
其辯護意見為:
1、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某違反《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相關規定,該規定並非國家規定。
2、本案事故的發生系多因一果,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的事故調查報告提交超期且無調查組成員籤字,該證據有瑕疵。
該份報告也未認定被告人張某某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3、被告人張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系自首。
4、本案系因疏忽大意導致的過失犯罪,被告人主觀惡性小。且被告人張某某系初犯、偶犯,認罪態度也較好,平時表現良好。
綜上,本案有法定減輕處罰和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建議對被告人張子武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經審理查明,2009年4月30日,成達公司承包了內蒙古東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源科技)6萬噸年1,4-丁二醇(以下簡稱BDO)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的工程設計項目。
2013年2月,成達公司將該項目中的回用水裝置和公用輔助設施給排水的地下管網設計工作交由被告人張某某負責。
被告人張某某在進行地下管網設計時,依據已有的設計條件將工藝流程圖中通向雨水系統的六根溢流管線走向在管道布置圖中變更為通向汙水系統,但未充分考慮變更原有工藝流程圖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2014年10月7日19時1分,東源科技正在建設的BDO項目回用水廠房二樓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回用水廠房及廠房內的部分設備被毀損,直接經濟損失約743.6萬元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經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的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事故的發生是由於地下汙水總管內的可燃氣體甲烷、氫氣等通過6根溢流管反串到正在施工建設的回用水廠房,長時間積聚並達到爆炸極限,遇操作工打開電燈開關打火引發氣體空間爆炸。
被告人張某某進行設計時違反《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相關規定,未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便將通向雨水系統的六根溢流管線變更為通向汙水系統,且未在六根溢流管或溢流管匯集總管上設計水封等阻隔裝置,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另查明,事故發生後,被告人張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從外地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
上述事實,有被告人張某某的戶籍證明、歸案情況說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等書證,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胡某、谷某等人的證言及被告人張某某的有罪供述等證據材料在案為憑。
這些證據材料已經庭審對質和本院審查,可以採信。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無疑。
本院認為,成達公司作為設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果特別嚴重。
被告人張某某作為設計人員,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應當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究被告人張子武的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關於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的行為未違反國家規定的意見,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的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十三條 關於」建築設計單位不按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進行設計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故對辯護人該項意見本院不予採納。
關於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張某某有自首情節的意見,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從外地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自首,故對辯護人的上述意見本院予以採納,依法可以對被告人張某某減輕處罰。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具有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本院予以採納,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根據被告人張某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本院決定對其適用緩刑,依法進行社區矯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第一款 、第六十七條 第一款 、第七十二條 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某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00元(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審判長李光清
審判員吳俊義
代理審判員艾智傑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書記員高為
同行人的肺腑之言
我去網上找到了這起事故的調查報告粗略看下 除去地方行政人員之外 所處罰人員包括六個單位共二十三個人 但是只有本文所提設計師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所以說並不是像一些評論所說的放任了圖審等一系列相關責任人。
不過是否存在處罰不當或者說背鍋這樣的情況 可能不是並未親歷此事的普通土建從業者能說得清的了…我是準從業者 看了還是感覺有些自危。
中國化工部的幾個院,包括赫赫有名的成達院,現在工藝專業和水專業的分工應該是比較清楚的,uid一般屬於工藝專業範圍。下遊專業修改pid或uid後應該反饋給工藝專業的,水專業的uid把溢流管接到汙水管網應該是比較大的改動,更應該先跟工藝專業商量。
國企的校核人一般負荷比較大,經常一人多用,但按規定應該按pid一根管道一根管道的看過去,出現這樣的問題說明校核審核工作沒做好。審核人的責任較小,因為審核人一般不會看這麼細,審核人主要看大的方面和原則性問題,如設備布置是否違反防火規範,過程手續是否完整正確,細節還是主要靠設計和校核。
如果設計人是本科畢業進入設計行當,工作六年應該是中級工程師職稱了,犯這種錯誤的確不應該。
我是已退休的設計人員,也想對此案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設計院的設計人員,在接受某個單項設計時,只要是繪出的每一張圖是要經過同室同專業的設計人員至少一人的審核及籤字,全圖完成後,單位領導籤字,這是一道嚴格的程序。
主設計人員在掌握設計規範可能存在經驗或理解問題時出現偏差,審核人員沒有發現,最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設計人員承擔第一責任,審核人員承擔次要責任,設計單位領導承連帶責任。
本人在日本做工程師,如果這個事發生在島國,第一個站出來的,我相信會是社長。
大家注意這段, 被告人張子武在進行地下管網設計時,依據已有的設計條件將工藝流程圖中通向雨水系統的六根溢流管線走向在管道布置圖中變更為通向汙水系統,但未充分考慮變更原有工藝流程圖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也就是說工藝發出的接口是沒問題的,他自己改了,工藝不知情,會籤沒注意,他有改動應該跟工藝商量下就不會是這個情況了。
這種修改,絕對不是一個助理工程師敢大膽決定的,大膽到忘記「雨汙分離」的基本原則。甲方意見可能性較大,用雨水衝淡汙水,便於處理。參與方案討論的人都有責任,居然沒人指點一下應該設置單向逆止閥。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上遊專業出條件了,下遊照做就好了。溢流管裡是什麼文章裡沒說,如果是含如丁二醇,確實不能進雨水系統,但是,進了又如何?業主罰款,即使爆炸了,也有上遊專業頂著,按照條件設計的,誰也沒法指責。偏偏又那麼有責任感,改人家圖紙,自己水平又晃蕩,沒做水封,不抓你抓誰?!
大家爭論的好激烈。作為設計人員,我想說這個設計師確實是有很大責任。但是我想說,現在設計師的工作量,進度,收入成正比麼?好不誇張的說,操著賣白粉的心,拿著白菜錢!設計行業不洗牌,工程制度不改,工程設計師沒有尊嚴沒有未來!
平時審圖中心雞蛋裡面都能挑出骨頭,這會兒都去哪兒了?一個大工程,合著一個人就都能搞定?也就蒙蒙外行吧!
審圖中心主要是對建築類圖紙審查,而對石油化工項目內的一些裝置和構築物是不了解不清楚,審圖中心是審不出來的,他們缺少石油化工項目設計建設的經驗,這也是我們的國情嘛,什麼項目都讓審圖中心來申會不出問題嗎?
籤名終身責任 如何規避錯誤
設計院圖紙籤名終身法律責任劃分
圖紙不籤名就不能成為施工圖,籤名就要負法律效力,這是不容質疑的。而且要終生負責。字是不能隨便籤的,設計人負60%--65%的責任,專業負責負20%--30%的責任,校對是10%,審核是5%,審定3%。一般是按這個比例。
但是出了問題就看良心了,有些人就不講責任了。都是設計的。我一般不隨便籤字,一定要仔細看圖,沒問題才能籤字。
專業負責人一般需要註冊工程師才能籤,對籤字的圖紙負責。不依規矩,不成方圓。所謂大院設計質量高,靠的不是個人的力量,而是制度的力量。設計院有一整套完成的規章制度,能夠保證設計質量不因崗位人員變化而變化。
作為有制度的設計院,一般是要實行二審三校制度的。即設計人自校、自審;校對人校對;審核人審核。一張圖紙出手要經過至少3個人的籤字,從而保證設計質量。其中每個人按照自己所在的崗位負責,拿相應崗位的錢。
設計的崗位一般包括:設計人、專業負責人、校對人、審核人等,而審定人通常是行政的。各崗位所承擔的責任如下:
一、
專業負責人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師的領導下,院級工程在院長及總工程師領導下,配合工程負責人組織和協調本專業的設計工作,對本專業設計的方案、技術、質量及進度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在工程負責人領導下,依據各設計階段的進度控制計劃制定本專業各個設計進度的進度計劃和設計任務的分工,經室主任審定後實施。
2.應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規。搜集分析設計資料,主持本專業方案及初步設計,並對本專業的方案和技術負全面責任。方案及初步設計應該向審核人匯報,必要時,提請室技術會議,院級工程由院技術會議討論決策。並在後續階段實施。
3.負責編寫方案及初步設計文件。有關專業應寫好人防、消防、環保、節能等專篇。
4.認真研究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審批的意見。並對審批意見逐條落實。如執行有問題,應通過工程負責人與有關部門匯報認可,並有書面批覆意見。認真填寫審批處理意見記錄表。
5.施工圖階段,進一步解決本專業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之間的矛盾,負責各階段的匯總。及時主動向有關專業提出要求,並以文字或圖表向有關專業提供所需要的資料。所提資料專業負責人應籤名、籤日期。
6.組織並指導本專業設計人及製圖人進行施工圖設計。編寫有關本工程統一技術規定和圖紙目錄。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本專業設計人、製圖人認真自小計算書和圖紙,提供出手質量。專業負責人應檢查設計、製圖人的設計文件,質量符號要求後,交校對人校對。質量差的計算書和圖紙應該要求設計人修改後再校對。
7.檢查校對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寫好校審記錄單。無重大問題時,交審核人審核。校對、審核後由設計人一起修改。
8.對本專業的設計質量進行自評。負責本專業設計文件的歸檔。
9.開工前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務。負責洽商變更、補充圖紙。參加竣工驗收。負責施工階段洽商等設計文件的歸檔。
10.根據室和工程組的安排,進行工程回訪和設計總結。
11.在技術問題上,與審核人意見有矛盾時,應聽取審核人意見,必要時向總工室匯報,組成討論決策。
二、
設計人
技術上、設計上接受專業負責人的指導與安排,對本人的設計進度和質量負責。主要職責是:
1.根據專業負責人的安排制定設計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所承擔的設計任務。
2.認真研究設計基礎資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設計標準,做好所負責部分的方案設計,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3.設計計算符合本工程的統一技術規定,計算準確無誤,符合本專業對計算書的質量要求。無論是手算還是電算,設計人均應該對計算結果的準確、安全、經濟合理負責。
4.施工圖階段,在專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解決好所負責部分的工種關係,給其它專業提條件,參加各階段匯總。施工圖應該符合設計深度要求,構造合理。圖面緊湊、清晰、整潔、易讀。
5.計算書、圖紙認真自校,提高出手質量,對校對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提出的意見應該認真修改,並在校審記錄單上寫好處理意見。
6.按設計文件歸檔要求整理好設計文件,較專業負責人統一歸檔。
7.配合專業負責人做好設計交底工作,參加工地服務。
8.對施工圖實習及畢業實習學生所畫圖紙,設計人認真校對後,交校對人校對。
9.根據上級審核所定原則對設計文件、圖紙的設計質量、圖面質量及計算數據負責;
10.對所做工作與其它專業的配合協調負責;
11.對與校對人、審核人意見不一致時,有權要求上一級直至總師作進一步仲裁,對仲裁的最後決定仍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保留備案,但必須執行;
12.對所設計的工作因不符合規定而發生質量事故時負主要責任,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分析原因、總結教訓、進行檢查處理。
三、
校對人
在專業負責人領導下,對所校對的設計成品的質量負責。主要職責是:
1.按時完成圖紙、計算書的校對任務。
2.校對人要看相關工種的圖紙及所提資料,校對過的項目要符合規範、規程和統一技術措施的要求。計算書、圖紙、說明等無錯誤和遺漏。負有根據上級審核所定原則,校對本專業圖紙、計算書的設計依據、計算方法、計算數據和圖面質量正確無誤的責任;
3.填寫好校審記錄單。籤圖時,注意設計人的處理意見。凡屬技術性不同意見由專業負責人裁定。
4.如發現設計文件不齊、問題太多,通過專業負責人有權退回設計人,重新自校修改後再校對。校對中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設計人員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權拒絕籤字;
5.對經手校對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條規定而出現除上級審核所定的原則問題以外的重大質量事故時,與設計人負同等責任,應協助設計人進行檢查處理。
四、
審核人
1.審核人應該在各設計階段到位,參與方案、重要技術問題的討論、審查與決策。
方案階段:審查有關設計條件及主管部門的文件是否齊全並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對設計指導思想、創優項目的創優目標及措施加以指導。分析比較各個方案,審核推薦方案。
初步設計階段:研究方案審批意見,在方案調整及深入解決技術問題的過程中,及時指導,提建議,並參加討論決策。對一般技術問題多尊重專業負責人意見,重要技術問題應指導在前。
施工圖階段:研究初步設計審批意見及有關主管部門對消防、人防、環保等專篇的審查意見,與工程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共同研究、落實。凡不能落實的,應研究解決辦法,向有關部門匯報、落實、備案。對施工圖階段需要深化解決的技術問題加以指導、審核。
2、對各設計階段的成品及設計文件的質量全面負責。
檢查專業負責人、校對人是否到位。檢查校審記錄單。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校對未到位,有權退回重校。對經驗少的校對人,應加以指導,協助做好校對工作。
3、對各階段設計文件全面審核。設計成品符合「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定」。設計成品應符合批准的設計任務書、符合國家(包括所在地區)編制的法規、規範、規程的要求。審批意見得到貫徹、落實。各階段所定方案、技術問題、構造措施等在施工圖中得到全面落實。在設計人自校、校對人校對後,全面檢查審核設計文件是否齊全;計算書、圖紙是否準確;圖籤是否規範。寫好審核記錄單。
五、
審定人
審定人從院或室的行政領導角度對成品質量負責。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並有記錄。
2、對各專業中有關創新的部分,如建築方案、各專業中採用的新材料、新技術等重大技術問題應重點審定。
3、檢查設計成品的質量:工程負責人、專業負責人、校對、審核是否到位,校審記錄單是否齊全。計算書、圖紙質量是否符合院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4、檢查圖籤欄各崗位是否符合有關註冊建築師職業規定及院認定的技術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