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臺主持人唐湘龍@唐湘龍在臺灣 遭「中選會」認定,「大選」投票前談民調,違反「選罷法」,開罰50萬,但他自認沒違法。對此,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羅智強@羅智強臺灣 直言,「『中選會』變成屠龍會,唐湘龍有那麼可怕嗎?」、「民進黨多會玩,直接當起法院」。
「中選會」指出,有民眾檢舉唐湘龍於1月6日在其主持的「飛碟早餐—觀點唐湘龍時間」中談話提及「這是一個很特別的感覺,就是如果你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你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你可能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語,涉嫌違規。
臺北市選委會認定此段談話內容僅是個人意見表述,並無引用民意調查資料,不構成違反「選罷法」第52條第2項,關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評論或引述民調之規定,建議不予裁罰。
不過,「中選會」認為,唐湘龍提及「民調」及二位候選人之得票差距,明顯已具民調之外觀,並明確表達該差距系雙方民調差距所產生之結果,二者已作實質之連結,且唐湘龍非候選人或政黨代表人,已非自行預估或單純對選情的判斷及評估,違規事證明確,應處新臺幣50萬元。
羅智強22日在臉書表示,臺北市選委會建議不予裁罰,這結論到「中選會」竟翻盤,唐湘龍的評論沒數據和百分別,更非引述任何一家民調公司的結果,怎麼會有「民調之外觀」可言?更別說唐湘龍到底影響誰的選情?擾亂誰的視聽?妨礙誰的選舉?
羅智強指出,猶記丁守中為了證明九合一選舉時,投票動線規劃不良、邊開票邊投票而落敗,找了當時「中選會」道歉的紀錄,連監控畫面、驗票等證據及行政程序都給足,仍被法院認定「不足以影響選情」,如今「中選會」一紙公文,就足以證明唐湘龍「影響選情」。
羅智強狠酸,過去國民黨把「中選會」當成獨立機關,真的好傻好天真,看人家民進黨多會玩,直接當起法院,無視法律規定,隨口一句評論都能成為重罰50萬的理由,「現在還聽說在網上罵中選會,會被『中選會』作圖說是侮辱公署,甘為英犬的『中選會』,不該罵嗎?」
綜合臺灣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