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喜歡是沒有聲音的,因為悄無聲息,比如說一個人偷偷喜歡著另一個人,暗戀著的意思。不過我不怎麼喜歡沒有聲音的喜歡,我覺得喜歡還是要說出來的,如果不說出來不表達出來,誰能明白你的這份喜歡呢?
我是從小在一個很普通的家庭裡長大的,小的時候家裡的兄弟姐妹比較多,所以不會表達的話,就經常會被大人忽略,可能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我從小就學會了爭取,爭取自己喜歡的零食,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
大二的那一年,因為一個社團活動,我認識了他,一個愛笑又乾淨的大男孩。可能那個時候的我正到了想戀愛的年紀,又或者是他的出現剛好符合我內心對另一半的期待,所以我們認識還不到一個月,我就喜歡上了他,並且和他告白了。作為一個女孩子,主動告白可能讓很多人覺得不矜持,但是我不這麼想,我覺得喜歡就應該說出來,難道要等著錯過之後,再來回想自己當初錯失的遺憾嗎?
我覺得自己還是比較幸運,因為我的告白得到了他的回應,還是積極的回應。我們戀愛以後,幾乎每一天都膩在一起,畢竟兩個人都是第一次談戀愛,都很喜歡這樣的甜膩。我們會一起去食堂,會一起去圖書館,一起去很多很多地方,再簡單的風景,因為有彼此的陪伴,都是最美的。
後來我們實習了,因為專業的原因,我們去了不同的地方,然後開始了異地戀。兩個昨天黏在一起的人,突然分開很久,真的很不習慣,所以每一天都在視頻,每一天都在和對方講自己的日常。可是距離是個很奇怪的東西,它能產生美,也能帶來隔閡。有一段時間我們都很忙,然後默契的都沒有怎麼聯繫對方,漸漸地就有了疏遠的感覺。
前些天是聖誕節,他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說他很想我,但是我卻一點也不開心。一個人如果真的想另一個人了,他一定會奮不顧身的跑到那個人面前,當面訴說想念才對吧。其實我本來是想去看他的,但是看到他的解釋之後,我就並不想去了。因為那幾天他都剛好有空,可是沒來看我,你說你很想我,那你為何不來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