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明星偷稅,大家可能一下子就會想到範冰冰。
範冰冰
範冰冰是最近因偷稅被罰款8.84億的明星。
那麼,要怎樣看待範冰冰偷稅這一現象呢?
範冰冰的做法值得原諒嗎?
大家對於這個問題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
大致有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範冰冰作為公眾人物,卻違法亂紀,給許多人樹立了壞榜樣,堅決不值得原諒。
另一種意見認為,明星都偷稅,只是偷多偷少的問題,還有有的沒有被發覺,說不定偷得比範冰冰還多呢。
因此,範冰冰的行為情有可原。
持第二種意見的人,一定是範冰冰的「鐵粉」,無論範冰冰犯了什麼錯誤,但他們仍然愛著她。
這就如同父母愛孩子。
無論孩子犯多麼大的錯,但他都是他們的孩子。
當然,這種愛並不被鼓勵,因為它被稱為「溺愛」。
雖然,我們不鼓勵「溺愛」偷稅的大明星範冰冰,但範冰冰的行為值得原諒嗎?
根據第一種意見,範冰冰作為公眾人物,卻違法亂紀,給社會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堅決不值得原諒。
這似乎說得頗有道理,但持第二種意見的人是接受不了這種觀點的。
因為範冰冰這麼多年,的確給他們帶來了許多歡樂,而正因為此,他們才深深地愛上了她。
也就是說,範冰冰偷稅雖有錯,但她也有功勞(即給粉絲帶來歡樂)。
就算功過相抵,她也應該值得被原諒。
可能有人會說,她作為知名人物,卻帶頭偷稅,她對粉絲影響越大(即帶給粉絲歡樂越多),她的錯誤就越嚴重。
如果她被原諒了,會有一大批人跟著她一起犯錯誤。
這的確有一定道理,但第二種意見所陳述的理由也應該考慮。
如果真如他們所說,大多數明星都在偷稅,只是沒有被發覺,那麼,範冰冰的確有被原諒的理由。
古人云:法不責眾。
如果大家都這樣幹,問題可能就不在大家了,而在其他方面。
在哪裡呢?
自然在於稅務部門監管不力,使得明星很容易就偷稅漏稅。
那麼,稅務部門監管是否到位呢?
應該是有很大一部分責任的。
據說範冰冰事件發生後,有許多明星被政府部門叫去「談話」。
也就是說,範冰冰還是值得被原諒的。
人的第一屬性是社會性,很容易受別人影響,有時想明哲保身也是不可能的。
只有少數人能夠出淤泥而不染,這樣的人被稱作聖賢。
相反,在大多數人都是好人的時候,你若做壞事,那麼,你就被稱作敗類,那麼,你就是不可被原諒的。
當然,範冰冰雖然值得被原諒,但也不是說她一點錯也沒有,偷稅畢竟是不對的。
畢竟在大多數明星偷稅的情況下,也有不偷稅的,比如韓紅。
我們可以因為偷稅成風而原諒範冰冰,但我們不能認為範冰冰做的事情就是正確的。
對於範冰冰,我們希望她將來給我們帶來更多更好的作品的同時,堅持原則,堅持不偷稅。
以前有個大明星,叫做劉曉慶,也因偷稅問題,坐了一年多的牢,出獄後,很快就復出了。
劉曉慶
可能許多人覺得明星偷點稅也沒什麼,對自己的形象沒有多大影響,大不了賠些錢。
等復出了,還可以掙回來。
但範冰冰就沒這麼幸運了,復出之路非常艱難。
兩年過去了,她還沒有復出。
所以,明星還是少去觸碰法律,可能你一旦觸碰法律之後,你就不能像以前那樣呼風喚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