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是黑惡的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的一個不冤枉。只有把黑惡勢力打掉,才能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彰顯社會公平正義!」
今日大法官:田立文,河南安陽人,法學博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級大法官。
司法理念:是黑惡的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的一個不冤枉,因為人命關天,生命至上,所以我們如此審慎。
2020年8月27日,由湖南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田立文擔任審判長審理的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的上訴案件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本案由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共涉及21個罪名、64起違法犯罪事實,致多人死亡、重傷。面對這一時間跨度大、涉案人數多、涉及罪名多、社會反響強烈的大案,田立文大法官深入湘西,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和細緻的調查。
威逼恐嚇,巧取豪奪,
攫取巨額經濟利益
尚同軍在花垣縣投資開辦企業來實施非法採礦,並通過強制交易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攫取經濟利益。
大法官田立文在走訪調查中找到了曾經被尚同軍通過暴力手段奪取礦區的金成(化名)。2018年,金成是花垣縣的一個小礦業主,在即將獲得先前合作經營礦洞的大股東轉賣的股權時,卻不想礦區已被尚同軍「盯」上了。尚同軍想要獲得礦區股權卻被賣家和金成接二連三拒絕,之後尚同軍找來了手下吳先耀脅迫金成轉讓股權。
吳先耀等人平日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已久,他的心狠手辣在當地早有惡名。花垣縣不大,口耳相傳間人們心知肚明他殺了石遠輝和王武金的惡行。而在礦區裡投入了巨大的心血,還押上了全部資金的金成,雖然懼怕吳先耀,但並沒有讓步。
在這之後,吳先耀的手段變本加厲。第二次威脅時,吳先耀去了金成的辦公室,拿起茶几就要往他身上砸,還說道:「你看,馬上要發生驚天大案!」同在辦公室的女同事被吳先耀的暴戾嚇得直勸架,「老闆,算了!再爭下去命都要沒了!」萬般無奈下,金成只好把採礦區轉讓給尚同軍。
自2004年起,吳先耀成為尚同軍非法牟利「衝鋒陷陣」的頭號打手。也正是在吳先耀的幫助下,尚同軍的礦山開採事業越發紅火。
利劍出鞘,查處89名保護傘
尚同軍和吳先耀是如何逃過司法的警戒線,能欺行霸市並屢屢得逞呢?
田立文大法官剖析了深層原因。其一,由尚同軍、吳先耀牽頭的黑惡犯罪分子通過拉攏腐蝕當地的國家工作人員,多次逃避打擊;其二,由於當地的基層組織管理混亂、貪汙腐敗,因而也存在對尚、吳為首的黑惡犯罪分子放任不管、同流合汙的現象。
2020年8月19日,在全國掃黑辦舉行的掛牌督辦案件第四次新聞發布會上,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李殿勳通報稱,尚同軍等涉黑組織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形成政商同盟,惡化了當地政治生態。為確保「傘網清除」,由湖南省紀委監委牽頭抽調人員組建紀檢監察工作專班與案件偵辦同步上案,徵集群眾線索100餘條,深挖徹查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歐陽旭等89名國家公職人員,其中廳級幹部2人、處級幹部21人。也正是這89名國家公職人員搭建的保護傘,讓尚同軍、吳先耀等人非但沒有被查處、反而因為受到庇護,一天一天地擴大了自己的惡勢力。
那麼,尚同軍又是怎樣將這些國家工作人員拉下水,來充當他們的保護傘呢?故事還得從19年前說起。
2001年,因礦洞利益與人產生矛盾,害怕被對方報復的尚同軍躲到了外地。在這次「逃亡」中,他意識到自己在花垣的採礦企業若想要得到生存和發展,不僅需要能夠創造經濟利益的管理者和技術人員,更需要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庇護以及一批敢打敢殺的小弟為自己做事。在拉攏公職人員的過程中,尚同軍雙管齊下,一邊將吳先耀這樣的當地知名打手拉入陣營,用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手段打壓自己的競爭對手;一邊開始努力拉攏政法、稅務、國土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
自2002年開始,尚同軍一直在努力尋找社會關係。企業經營初期,尚同軍認識了花垣縣國稅局局長彭世明和副局長舒良傑。因為舒良傑具體負責稅收業務,因此尚同軍跟舒良傑越走越近。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非法利益,尚同軍的公司在彭世明、舒良傑的幫助下偽造資料騙取國家6030萬元巨額退稅。為了感謝彭世明、舒良傑在稅收上的關照,尚同軍先後4次向彭世明行賄106萬元,給舒良傑50萬元。
除了用賄賂的手段拉攏國家公職人員,尚同軍也很會打感情牌。尚同軍有一個兒子,舒良傑有一個女兒。借著「少數民族子女需要拜繼」的理由,尚同軍提出要和舒良傑認乾親。「我當時也年輕,還沒學會拒絕」,舒良傑就這樣成了尚同軍兒子的乾爹。他也沒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早已落入了圈套之中,成了尚同軍的保護傘。
同樣被感情牌套牢的還有歐陽裡。2000年,尚同軍通過自己的司機認識了歐陽裡。歐陽裡大學畢業後做過老師,在湘西州團委工作時做過「希望工程」項目。2005年,歐陽裡被調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工作,也因此到了北京。到北京後,尚同軍以把自己女兒安排到北京讀書為由找上了歐陽裡,想讓老婆、孩子在北京安個家,他便提出把五歲左右的女兒拜繼給歐陽裡。就這樣,尚同軍把孩子送到北京讀書,並在北京安了家。他讓女兒認了歐陽裡做乾爹。從此, 尚同軍和歐陽裡的關係就更為緊密。
之後,尚同軍常憑藉朋友的身份找歐陽裡幫忙。據歐陽裡回憶,有一次尚同軍找他說姐姐和別人打架,對方有過錯(實際案情上集中已做過介紹:尚同軍的姐姐因施工和人發生口角,叫來吳先耀等人打死了對方),律師想找檢察院的領導見面。於是,歐陽裡就幫他找到了檢察院的領導。據歐陽裡回憶,尚同軍給檢察院的領導送了兩條煙,煙下面還有個小包,但自己從未打開過。在北京的3年裡,歐陽裡在通州買了一個小戶型的房子,尚同軍給他借了幾萬塊錢,最後並沒有要求歐陽裡還。在不斷地互幫互助中,兩人的關係也越來越深。
歐陽裡說:2007年,尚同軍已從一個礦老闆成功轉型為一名民營企業家。通過歐陽裡,尚同軍認識了時任湘西州發改委主任的歐陽旭。歐陽旭在擔任發改委主任期間給予了尚同軍經濟發展方面很大的幫助。他成功幫助尚同軍投資建設了天元水泥廠,並讓他在吉首市交警支隊旁購買了一塊地。而更湊巧的是,歐陽旭後來擔任了湘西州政法委書記。在州政法委、州公安局工作期間,歐陽旭在案件和人事調整方面給予了尚同軍極大的幫助。
湖南吉首天元水泥廠這一項目將歐陽旭、歐陽裡和尚同軍三人緊密地聯繫到了一起,歐陽旭幫助尚同軍投資建設了天元水泥廠;尚同軍邀請歐陽裡擔任了天元水泥廠的董事長,三人可謂各取所需。而尚同軍也一直在想辦法回饋歐陽旭。鑑於歐陽旭的身份,尚同軍不敢直接送錢,他通過歐陽裡給歐陽旭和他的家人送各種貴重物品。除此之外,尚同軍也曾間接給了歐陽旭50萬做裝修。攀上歐陽旭這樣的朋友曾經是尚同軍人生當中最值得炫耀的一筆財富,但回憶起這段往事時,歐陽裡懊悔:「不該做這些事,把他(歐陽旭)毀了,把我自己也毀了。」
2020年7月30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歐陽旭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歐陽旭犯受賄罪、犯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2012年,歐陽旭為罪犯吳先耀違法辦理暫予監外執行, 2012年4月27日吳先耀被暫予監外執行。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歐陽旭利用擔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處理司法案件、幹部任免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67萬餘元,其中116萬元是尚同軍行賄的。
歐陽旭在供述筆錄裡說到:2012年三四月份,州公安局提請州政法委協調對吳先耀暫予監外執行被否決後,在歐陽裡家裡吃飯時,尚同軍提到吳先耀身體有嚴重問題,並請他幫忙協調將吳先耀暫予監外執行。抱著只要尚同軍請託的事情能幫就儘量幫的心態,歐陽旭向法院和檢察院打了招呼。不久之後,吳先耀就辦理了暫予監外執行。
所長教導員串通一氣,
協助罪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除了歐陽旭,在操作吳先耀監外執行的過程中,違法亂紀的國家公職人員還有楊秀華和徐助剛。案發時,二人是羈押吳先耀的蘆溪縣看守所的所長和教導員。
2011年12月25日,吳先耀因犯窩藏罪非法持有槍枝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逃稅罪被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判決後吳先耀以腿部鋼釘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2012年2月8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吳先耀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不同意暫予監外執行。吳先耀為了達到暫予監外執行的目的,再次請徐助剛幫忙。徐助剛查找了保外就醫的疾病範圍,二人經商議後決定利用吃藥物的方式讓吳先耀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內分泌病,並將此想法報告給了楊秀華。
此後,吳先耀託人購買了兩種藥物並將藥物帶入到看守所放置。吳先耀經數次服藥後產生心悸、突眼等甲狀腺功能亢進疾病的症狀,在楊秀華、徐助剛的安排下,吳先耀被送入醫院治療並且進行鑑定。
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後的第二天,蘆溪縣看守所再次向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等單位提交了書面報告,建議對罪犯吳先耀暫予監外執行。同月26日,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吳先耀暫予監外執行。第二天,楊秀華、徐助剛在蘆溪縣看守所開具釋放證明書以後,對吳先耀予以宣布釋放。
最終審判:
正義之風驅散陰霾
在尚同軍、吳先耀黑惡勢力團夥盤踞花垣的十幾年裡,當地有89名國家公職人員被拉下水。吳先耀歸順了尚同軍後,該黑社會組織的勢力得到了發展壯大。
在二審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5組證據,分別從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吳先耀等人故意殺害石遠輝,吳先耀、武秀元、楊永鋒、楊秀勇殺害王武金,吳先耀等人故意殺害彭李軍,尚同軍等人故意殺害龍愛明進行舉證。
5個小時的庭審後,3名上訴人在法庭上做了最後的陳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起立後,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3上訴人陳述:「我危害了國家和社會,對不起受害人和他們的家人。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妻子、兒女,讓他們為我擔心受怕,危害了社會……」當幾名被告人在庭上懺悔的時候,沒有人能夠真切地揣測他們的內心,如果時間可以重來,不知道尚同軍、吳先耀等人是否願意選擇另一種人生。
2020年9月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作出二審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對上訴人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如果時間可以重來,不知道尚同軍、吳先耀等人是否願意選擇另一種人生。但我們可以知曉,正義之風驅散陰霾,法治陽光掃蕩黑暗——世上的人們可以更加公平地生產,可以更加安寧地生活。
2018年1月,黨中央作出重大決策,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3年將滿之時,喜逢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提出,要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治國之要、奉法則強,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法治中國建設將開啟新的徵程,並為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保駕護航。
大法官說
記者:田院長,您作為大法官,在審理這個涉黑案件當中秉持的是一種什麼樣的司法理念?田立文大法官:要按照總書記要求的,我們在辦理的每起案件中,公正廉潔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刑事審判來說,首先要打擊犯罪、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只有把他們打掉,才能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特別是那些被害人,為這些被害人伸張正義、主持公道。是黑惡的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的一個不冤枉。因為人命關天、生命至上,所以我們如此審慎。
當初
她沒有傘
眼見弟弟身中兩槍
哭幹了眼淚
後來
他擁有很多「傘」
如今「網」斷了,「傘」破了
11月30日
他和他的「兄弟們」也離開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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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鄒 潔(實習)
維護 | 黎 意
主編 | 張 穎
案件來源 |《今日說法》特別節目《大法官開庭》之《湘西掃黑風雲(下)》
記者 | 張穎 白敏 李政林 李紹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