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公開判決書裡,曝光了一處製毒窩點被民警打擊後的細節:抓捕現場有三名男子跳窗逃走。有人逃亡期間還不忘打電話告訴其父親,讓其父親幫忙把設備和原料銷毀;有毒販的妻子害怕毒資被查獲,分5筆取出95萬元;還有同夥連忙找到被捕人員的母親,要求其銷毀製毒證據……
公安機關的打擊之下,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手忙腳亂銷毀證據的模樣令人感慨不已,最終等待他們的也是法律的嚴懲。
近日,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公開判決書裡,曝光了一起製毒販毒案的內情。
2018年9月4日16時許,郴州市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端掉一個製毒窩點,現場一人被抓,三名男子跳窗逃走。
警方抓捕行動過後,有的毒販聯繫父親、弟弟幫忙銷毀製毒設備,有的毒販妻子忙著轉移毒資,有的毒販運作同夥逃亡……最終,協助者均因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獲刑。
在所有幫助犯中,有一名女子與他人的罪名不同,她被控洗錢罪。女子姓秦,是其中一名毒販的情人,她利用擔任七天酒店前臺主管的職務便利,借著酒店營業款幫忙漂白毒資。
毒販同夥與親屬忙著銷毀證據
2018年9月4日16時許,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組織民警趕赴安仁一製毒窩點進行查處,當場抓獲段某,現場查獲製毒設備若干、部分製毒原料、已生產的冰毒半成品72.09千克。經鑑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劉某俊等三人從二樓後窗跳下,躲進後山逃離現場。
就在製毒窩點被查獲的當天,劉某俊等人的同伴為了銷毀證據,逃避打擊,做了很多事情。
被抓獲的段某手上有一份重要證據——記錄著製毒窩點帳目的帳本。為此,劉某俊等人的同夥張某(原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另案處理)在窩點被查的次日凌晨,立馬安排人找到了段某情人,拿到了帳本進行銷毀。他們還找到了段某的母親,指使其對與段某有關的犯罪證據進行銷毀。
劉某俊從製毒工廠逃出後,於2018年9月5日上午10時許,聯繫到了張某,約定地點碰面,一同商談出逃事宜。交談中,得知劉某俊從製毒工廠跳窗逃跑時不慎把腿摔傷,張某決定讓劉某俊出逃至郴州市,並拿出1.2萬元作為出逃資金。
劉某俊在逃跑後,打電話告訴其父親劉某文,讓其父親幫忙把設備和物品清出來扔掉。儘管明知兒子安排丟掉的物品與製造毒品有關,劉某文和小兒子劉某等人仍然陸續將設備器材丟棄在垃圾堆和水坑。
2018年9月19日,劉某俊到安仁縣公安局投案。2019年3月5日至6日,民警在垃圾丟棄點找出部分製毒設備、毒品及製毒原料,從一處水坑打撈到部分丟棄的設備及破損的玻璃儀器。
情人藉助酒店前臺流水幫洗錢
辦案民警在偵辦這起製毒案的過程中發現,該製毒團夥在郴州市安仁縣的製毒工廠內將毒品製造出來後,由段某、張某將冰毒成品販賣給鄧某,鄧某再將冰毒販賣至安仁縣以及郴州市內的部分吸販毒人員。
經查,鄧某共實施販賣冰毒3.7公斤,非法獲利存入銀行交給其妻子保管。2018年9月4日,鄧某妻子得知鄧某被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抓獲,為了防止鄧某交給她保管的100萬元被公安機關查獲,在4天內分5筆將95萬元取出。
在這份公開的判決書裡,還有一個細節,鄧某不但讓妻子幫忙管理毒資,還讓情人幫忙漂白毒資。
鄧某的情人姓秦,被抓獲前是安仁縣七天酒店的前臺主管、店長助理。秦某明知鄧某可能涉嫌毒品犯罪的前提下,利用職務便利讓毒資變「乾淨」。
鄧某將販毒獲利通過支付寶轉帳給秦某,再由秦某利用在酒店的工作便利,將酒店前臺收取的營業款給鄧某,把支付寶內鄧某轉給她的錢提現到自己的銀行帳戶取現,再將取出來的販毒所得存進七天酒店的公用帳戶衝抵前臺的營業款。
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8日,秦某支付寶帳戶收到鄧某的販毒款7筆共173952元;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7日,秦某支付寶帳戶還收到轉帳26萬元。上述款項,秦某均套現後轉交給鄧某。
一審判決4名毒販3人死刑、1人死緩
判決書顯示,2020年10月28日,張某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及徇私枉法罪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段某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鄧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某俊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這起案件中,為劉某俊等人提供幫助的人,劉某俊父親、弟弟以及鄧某妻子等人因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4年不等。還有一名被告人因協助抓捕劉某俊,屬重大立功,依法減輕處罰,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鄧某的情人秦某因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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