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百年歷史的吉普森樂器公司誕生於 20 世紀初,它的創始人是 1856 年出生的奧維爾·吉普森(Orville Gibson)。沒經過任何制琴培訓的吉普森在 1894 年製作出一種新式的曼陀林,他把小提琴的設計用在了曼陀林上,但琴的頂部和兩邊不是像小提琴那樣通過擠壓彎曲成拱形,而是採用雕刻成型,這種工藝使得琴的聲音更大且更耐用,很快就打開了銷路。
1902 年,吉普森和五位合伙人,在密西根創立了吉布森曼陀林-吉他公司,製造吉他、曼陀林等樂器。公司成立後他對經營管理並無興趣,仍把精力投入在樂器的工藝研究和製作上。
他相信純手工製造也可以生產出大量高品質樂器,一把吉普森吉他應該由音樂家為音樂家打造,於是在公司內聚集了大量優秀的木工。秉承只在有危險和重複的加工中使用機器的原則,並聘請最優秀的琴師和音樂家來鑑定音色。
奧維爾·吉普森於 1918 年去世,去世一年後,古典曼陀林演奏家、聲學工程師勞埃德·洛爾( Lloyd Loar)加入公司,洛爾繼承並發展了吉普森的設計理念,打造了 F-5 曼陀林與 L-5 電吉他,F-5 很快即被公認為有史歷來最出色的曼陀林,而 L-5 則奠定了 Gibson 在拱形表面吉他領域的統治地位。
1944 年由於二戰後樂器市場嚴重萎縮,吉布森公司被芝加哥樂器公司(CMI)收購,直到與萊斯·保羅(Les Paul)合作,吉布森公司才得以再次輝煌。
萊斯·保羅是一名頂級的演奏家,同時也是一名出色的發明家,他通過改造自己的爵士吉他,發明了一把外表與原聲吉他別無二致卻又是實心琴體的吉他。當他在 1946 年打算用自己的發明與吉布森公司合作量產時,卻遭到了時任總裁的拒絕,並評價說,人們不會購買這種像在「掃把上加了拾音器」的吉他的。
1950 年,芬達公司推出了實心電吉他型號「Fender Broadcaster」(後於1951年更名為Telecaster)搶佔了市場先機並大獲成功。萊斯·保羅的發明被吉布森新任總裁想起,他決定邀請保羅共同設計一款實心電吉他型號與芬達競爭,雙方很快達成一致。
1952年,擁有著獨有隆起貼面、金色漆面、並配備兩個 P-90 單線圈拾音器的 Les Paul 型號電吉他被投入市場。但由於結構技術等問題 Les Paul 吉他型號銷量一直不佳,在 1961 年因為銷量下跌而停產。
直到 60 年代藍調搖滾的蓬勃發展為 Les Paul 型吉他重新帶來機遇,1967 年吉普森公司重新開始生產 Les Paul 型吉他,並陸續推出了多種版本,暢銷至今。很多偉大的吉他手像 Led Zepplin 的 Jimmy Page,GNR 的 Slash 等,都用 Les Paul 吉他創造了許多經典的音樂。
1902 年至今,百年吉普森並非一帆風順,曾被多次收購整合,歷經風霜。雖然如此,這家憑藉一流工藝和理念推出多款經典產品,影響了幾代音樂人的企業仍在業內保持領先地位。希望這個對卓越聲音有極致追求的品牌永遠能帶給我們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