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省大竹縣的吳女士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她不同意離婚,法院為何作出離婚判決?吳女士到法院詢問此事時,看到自己在法院調解筆錄上那一欄已經籤字並按了指紋。難道是吳女士在睡夢中離婚了?
吳女士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不久前,她意外發現丈夫吳某有外遇,小三還懷孕了。小三懷孕後,吳某就對吳女士非常冷漠,甚至提出離婚。
吳女士不希望女兒成為沒有父親的孩子,所以她從未答應丈夫的離婚要求。吳某看到妻子的態度,無奈就將此事上訴至法院,申請法院調解。庭審當天,吳某給吳女士打電話,讓她趕往法院,但吳女士拒絕了。
直到9月18日,吳女士到婚姻巡迴法庭取回檔案時,發現兩人被法院離婚了。吳女士當即查看信息欄上的籤名和指紋,發現不是自己的筆跡。也就是說,為了離婚,吳某甚至找人頂替了她。吳女士又急又氣。她立即到法院上訴,法院高度重視此事。
經過調查,發現法院辦了錯事。9月7日下午,負責這起案件的羅法官見過她。但是在7日下午,冒名頂替者居然沒有發現異常,難道工作人員的態度這麼不靠譜嗎。
羅女士和冒名頂替者在外貌和身高上有很大的差異。為什麼羅法官可以判自己的離婚呢?而羅女士的身份證一直隨身攜帶,那這段婚姻是怎麼離的呢?
吳女士多次投訴此事,最終12月7日,大竹法院決定對原離婚調解書進行再審。此案將於12月25日再次開庭審理。
對於羅女士的疑惑,工作人員稱,事發時,冒名頂替者戴著口罩。下午的調整過程中,對方一直在催促,還出示了身份證的照片,所以羅法官沒有看到異常。現在吳女士不僅要求冒名頂替者給她精神賠償,還要求丈夫吳某和法院賠償。
對於吳女士的要求,法院工作人員表示,索賠可以,但國家賠償需要遵循司法賠償程序。吳女士可以寫申請書。向法院提出申請後,法院將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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