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宣判「雲聯惠」傳銷案!黃明只處在該傳銷組織中的第三層

2021-01-08 反傳銷快訊

金融智商稅獲悉,近日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雲聯惠」傳銷案的判決書。益陽市男子郭保林利用前妻的身份證註冊成為「雲聯惠」傳銷組織的聯盟商家發展下線。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值得注意的是,「雲聯惠」傳銷發起人黃明只是處在該傳銷組織中的第三層。

黃明

經查,2014年1月6日,黃明(另案處理)夥同他人註冊成立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黃明提出並設計雲聯商業大系統、消費返還系統、會員系統和返還參數及計酬比例,並委託福建邁維軟體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設計開發「雲聯商務大系統」和雲聯惠消費返還管理系統、雲聯商學院教育管理系統、雲聯惠客服管理系統等17個軟體,2014年,黃明將上述系統已以「雲聯商城」對外試運營,2015年1月正式運行。

「雲聯商城」打著第三方電商平臺的旗號,以消費返利為噱頭,引誘他人在雲聯商城下載其APP註冊成為會員。雲聯惠將會員分為普通會員、金鑽會員和鉑鑽會員。普通會員不需要繳納會員費用,金鑽、鉑鑽會員分別需要向雲聯商城交納99.9元和999元的會員費。

在金鑽會員和鉑鑽會員中,上級會員可發展下級會員,同級會員可發展同級會員。在上級會員推薦下級會員,或同級會員推薦同級會員中,通過繳納會費所形成的白積分,以「白積分嘉獎」的方式,形成繳費會員的層級關係和計酬,從而實現層層計酬。

此外,為鼓勵發展繳費會員,該商城還規定,每發展一名繳費會員,能夠獲得該會員繳納會費20%的現金獎勵,鉑鑽會員除了能享有金鑽會員的所有權益外,還能參與培訓學習,購買股權和升級成為代理,同時還能獲得推薦他人成為代理的現金獎勵等。

為了吸納更多會員參與,雲聯惠以鉑鑽會員為基礎,設立代理制度,從而快速擴大其社會影響力。雲聯惠公司的代理按行業、區域劃分為8級20項,不同行業、區域代理數量的上限不同。每個級別要繳納不同的代理費,級別越高,繳納的代理費則越高。代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推廣和宣傳雲聯惠的理念、模式,吸納和培訓會員,管理與服務其代理區域內的各級代理公司,發展新代理和雲聯惠聯盟商家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雲聯惠公司的會員共有605萬餘人,會員層級最多達到118級,「雲聯惠」處於傳銷層級中的第一層,「雲聯商城」處於第二層,黃明則在第三層。其中,代理35119個,代理公司共865家;會員和代理遍布廣東省、北京、臺灣、澳門等全國34個省、市、自治區以及紐西蘭、馬來西亞等國家。

2017年5月,被告人郭保林以其經營的益陽華順標準件製造有限公司為依託,註冊成為雲聯惠聯盟商家。另外,2017年9月,被告人郭保林向雲聯惠公司繳納19.3萬元,以其前妻鄭某的名義成立益陽市赫山區雲富網絡服務有限公司,並實際操控該公司發展會員,向外宣傳雲聯惠理念。

2018年5月29日,被告人郭保林接到民警電話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次日被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逮捕。截止至2018年5月8日,被告人郭保林發展下線82人。提現171005.52元,實際到帳168156.63元。

3月4日,赫山區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郭保林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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