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兒姐的事情以一個非常不錯的結果告一個段落了,這天,寶兒姐遇到了她的老舅強叔。發現強叔愁眉苦臉的,於是便問到:「老舅,咋了這是?怎麼愁眉苦臉的?」
強叔回答到:「別提了,剛接你老舅媽下班,結果發動機又一次跟我過不去了。車又給我扔半路了。你說我買臺車容易嗎?不到兩年,換了兩臺發動機了……」
聽到這裡,寶兒姐趕緊說到:「老舅您可以走三包程序啊,我的車就走了三包程序,4S店直接就給我換了一輛同款的新車。」
聽到寶兒姐的話,強叔的臉色瞬間陰轉晴:「真的?那太好了,我這就聯繫4S店!」
強叔把車拖到4S店後,找到服務顧問,說到:「我的車已經換了兩臺發動機了,現在發動機再次故障,我需要走三包換車。」服務顧問卻告訴強叔,可以走三包退換車,但需要繳納一部分的補償費用。
強叔聽到這話後,原本面露喜色又一次晴轉陰,問到:「不是免費換車?還要我交錢?」
服務顧問趕緊解釋:「您先別急,我們確實是按照三包第二十條規定了,只有家用汽車產品在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裡程3000公裡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才能免費退貨或換車。而第二十五條規定了,按照三包更換或者退貨的,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車產品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裡程(km)/1000】×n。n是補償係數,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使用時間、使用狀況等因素在0.5%至0.8%之間確定。」
聽到服務顧問解釋後,強叔想了想,半開玩笑的說到:「哦哦,這樣啊,但我還想換一臺車,畢竟壞了這麼多次,可能這臺車跟我不對付吧。」
聽到強叔執意要換車後,服務顧問說到:「行,我給您算一下。您的購車價是15萬元、行駛裡程是2萬公裡,補償係數n按0.8%走,【150000(元)×27000(km)/1000】×0.8%=32400(元),也就是說您要繳納3.24萬元的補償金。」
儘管結局在強叔意料之外,但強叔依舊很開心的換了一輛車。
註:文中圖片均由徐天允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