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春嬌張志明這對小情侶,一起走過這麼多年了,從香港到北京,又從北京回到了香港,還沒結婚。
怎麼說呢,我覺得電影算是一部好玩、有趣的電影。彭浩祥關注愛情的真實,大家能在電影裡面找到戀愛中你我的樣子;算不上正統的、優秀的愛情文藝片,看一看笑一笑也就過了。
最讓人吐槽的是,電影開始居然用了十分鐘演餘春嬌小時候聽過的鬼故事,讓遲到了幾分鐘錯過了開頭的我嚴重懷疑自己走錯了放映廳。不光是我這樣覺得,周圍的人也這樣覺得,一度跑去問工作人員是不是放錯了……
這一集裡,張志明36歲了,餘春嬌比他大4歲,40。看完這一集,真不明白餘春嬌哪裡救了張志明,點解啊?難道存在就是拯救?兩人遇見就是拯救??難道是一次次用離開讓張志明成長?餘春嬌倒數十分鐘的時候還在嫌張志明沒長大,張志明把春嬌老爹老媽二妹弄個舞臺上去唱首爛歌就算長大啦?有冇搞錯啊??
這一集裡,張志明可以算是好男人了,狐朋狗友叫去泡吧把妹都少去了,願意兩個人一起存首付,又要買菜,又要遛狗,還要哄你爸媽;到時間了就想結婚生子,還要修復你原生家庭的創傷,無限填補安全感,最重要的是願意願意一次次忍受你的作死一次次求你複合。餘春嬌,你真是踩到狗屎了!
餘春嬌是個很沒安全感的人,這份不安全感,來源她小時候那個不負責任的父親。這也足見原生家庭是什麼樣的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
餘春嬌嫌張志明沒長大,難道不覺得吸引你的不正是他身上這部分「孩子氣」的部分嗎?所謂有趣,大都是柴米油鹽之外沒什麼實際作用的東西。所以張志明會往馬桶裡扔乾冰,會花完所有花紅再刷卡去買九萬塊的達利掛首飾……一個每天想著怎麼掙錢買樓的男人是不會這麼「有趣」的。若是兩個人的日子只剩柴米油鹽,估計最後的的結局會是分手而不是結婚。
春嬌其實也挺包容志明的,等著這個小男孩長大,所以志明才會有機會買那麼多沒什麼用的東西。這一集裡,志明明顯改變了很多,會陪春嬌的媽媽買菜,耐心教她用微信(春嬌也看到的,桌下兩人的手握得更緊了),陪她爸爸泡吧,利用自己的人脈給他找婚紗攝影師。
對,就是這樣,兩個人都在愛情裡磨合成長。一段感情若想要朝著好的方向去,一定是經過兩個人共同的努力。一個人若得不到及時的回應,熱情很快就會熄滅。
其實我覺得春嬌要的是正兒八經的嚴肅的思考過後的回答,不管是求婚、還是要小孩,那代表著一種願意擔當的責任感。你嬉皮笑臉慣了隨口這麼一說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認真的?女生大概都有點這種吧,特別是有了大齡危機對自己產生了不自信。
地震來了,春嬌出於害怕,拉著門把手不放,志明勸說,只要挪到旁邊的桌子底下就好,她也不放手;志明見勸說無效,則自己鑽到桌子底下;志明在桌下,也沒有放棄隔空喊話,讓餘春嬌過去他那邊一起避避;春嬌還是害怕,不肯放手。地震過去了,春嬌責備志明從來只會像她爸一樣,只顧著自己,犧牲別人;張志明則相當無奈,我叫了你的噠,你不放手我能怎麼辦?當時選擇那麼做,是最為本能的,理性的反應,不應該拿不願意陪她一起死當做自私。
電影院裡的男生都發出無可奈何那種「你懂的」淺笑,言下之意就是看你們女生多麼作多麼無理取鬧,怪我咯…
我能理解春嬌因安全感匱乏、害怕,所體現出的「作」;但也能明白志明舉措之無奈,在伴侶極度不配合的前提下,自我保全又有什麼錯?
愛情,本來也不是只有一起死的才配叫愛情。
我要為這個橋段點個讚。
但張志明真的長大了,他親口說出:「春嬌,是你令我長大」這樣的話,意味著他選擇了妥協,選擇「認錯」,只為和他愛的女人在一起。不計較對錯得失,只堅守自己心底的感情。(哈哈哈,試圖和女朋友講道理的人,最後都會失去女朋友,不要怪叔沒有提醒你們啊)
兩個人維持關係真的很難,不要因為做了什麼或者沒做什麼而去破壞它。這條是真·奧義,就是叫你不要那麼作啦,心裡有個底,知道兩個人會在一起,其他的都不是那麼重要了吧。
話說回來,你心裡知道他是那個不會走的人,所以才會作死做活吧?
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小孩。這話沒錯,只是,是時候讓這小孩子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