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假如美國股市把所有中國公司全部擠出市場,那美國股市會不會因為失去全球最活躍經濟體的股票而失去大量投資者?所有,紐交所不再推進與三家公司有關的退市事宜,這是明智選擇。
《中國經濟周刊》首席評論員 鈕文新
當地時間2020年的最後一天(12月31日),紐約證券交易所發表聲明稱,為遵守川普政府禁止美國人投資「有軍方背景的中國企業」的「13959行政令」,決定啟動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退市流程。紐交所將在2021年1月11日凌晨4點之前,終止上述三家公司在紐交所的股票交易。
不過,短短4天之後,當地時間1月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母公司——洲際交易所集團(ICE)表示,在就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理辦公室(OFAC)發布的《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常見問題解答857》與監管機構進行磋商後,紐交所宣布將不再推進與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香港)有關的退市事宜。洲際交易所集團稱,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將繼續在紐交所上市交易。紐交所監管部門將繼續評估第「13959號行政令」對這些發行人的適用性及其繼續上市的地位。
中國三家電信運營商在紐交所掛牌的是美國存託憑證(ADR)產品。按照ADR的發行規則,這部分與ADR對應的股票已經在美國投資者手中。而且,這些投資者基本應當是美國華爾街金融巨頭背後的客戶,或許還包括美國的退休基金、保險公司等等。實際上,作為中國的大型公司,它們當年在全球公開發行股票,均有華爾街金融巨頭的深度參與。比如1997年中國移動香港上市,其中方主承銷商是中金公司,而外方的聯合主承銷商就是高盛。
毫無疑問,中國的電信市場巨大。美國投資者也必然垂涎於中國的電信市場發展潛力和現實利潤。但是,依據美國法律,公司在美國上市,其註冊地必須在美國;而且,養老保險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不得投資於境外股市。怎麼辦?採用ADR方式。
在美國,ADR的發起人通常是華爾街巨頭。它們身後有著大量優質的機構投資者,這些投資者當然希望能夠投資一些境外有潛力、高成長的股票。於是,它們一般會要求為其提供服務的大型金融機構發起設立ADR。為了方便說明,我們以高盛發起中國移動ADR為例。首先高盛需要向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報備,然後以主承銷商地位購買中國移動的股票,並將股票託管給指定銀行,然後再把這筆股票打包成ADR(比如10股普通股為一份ADR)售賣給美國投資者,這些投資者通常都是常年跟隨高盛的客戶。
ADR上市交易的目的是方便舊投資者退出、新投資者進入,而流動的過程實際也是ADR不斷依據市場變化定價的過程;另外,ADR上市交易,投資者之間可以相互買賣,實際也減少了ADR發起人資金壓力。
一個重要事實是:ADR避開了美國監管一些不可逾越的規則。為什麼監管機構允許這樣的情況?關鍵是:有能力、有膽量發起ADR的都是華爾街金融巨頭,這些金融巨頭實際在為ADR提供擔保。監管者認為,如果ADR對應公司出問題,比如侵害了投資者權益,監管機構可以拿這些發起人說事兒。
如果我們搞懂了ADR的機理,那我們就該明白:紐交所強行摘牌中國三大運營商的美國存託憑證(ADR),傷及的當然跑不了這三家股票發行人,但更倒黴的該是持有三家公司ADR的華爾街投資者,而最倒黴的應當是:實際為ADR提供擔保華爾街金融巨頭,它們不僅得罪了自己的投資者客戶,而且也傷了自己多年積累的信譽。
誠如中國業界普遍的判斷:紐交所對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實施摘牌,實際對這些公司的發展和市場運行直接影響相當有限。原因一:這些ADR在美國股市上的流動性不足,交易量很小,原本已經失去了融資功能。原因二:相對於三家公司合計1萬多億元人民幣的總市值而言,ADR總體市值合計規模不到200億元人民幣,佔比很小。原因三:三家公司ADR對應股本佔比很小,最大的是中國移動也不過2.2%,中國電信約8億元人民幣(股票面值),中國聯通約12億元人民幣。
更重要的是,三家公司擁有龐大用戶基礎,主體業務集中在中國國內,基本面穩定,而且在全球電信服務行業中具有重要影響力。所以,紐交所要考慮,如果跟著川普搬起石頭亂砸一氣,結果也會導致自己的利益和信譽受損。試想,假如美國股市把所有中國公司全部擠出市場,那美國股市會不會因為失去全球最活躍經濟體的股票而失去大量投資者?所有,紐交所不再推進與三家公司有關的退市事宜,這是明智選擇。
受紐交所收回成命影響,三大運營商港股已基本收復失地,而紐交所的ADR價格恢復元氣還需時日。2020年,中國聯通ADR全年下跌39.32%、中國電信下跌33.11%、中國移動下跌32.48%;對應市淨率只有0.43倍、0.39倍、0.73倍,說明ADR對應股價均大幅低於淨資產。說實話,如果單從市場行為考量,這樣的市場價格真是公司回購股票的好機會。
責編: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