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外面有其他人了,不和我復婚的話,我就去派出所舉報你……」
21歲的小夥楊洋(化名)就是不願意和前妻去復婚,沒想到,前妻竟然真的向派出所舉報了他……
而他隱瞞已久的「秘密」,終於包不住了。
2019年11月底的一天凌晨,楊洋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經過餘杭疏港大道某路段由東向西經過一個紅綠燈處時,因看見前方是綠燈,便正常通行。
可沒想到,就在這時候,突然由南而北竄出一輛電動車,他趕緊剎車,但仍然撞上了電動車……
下車查看時,楊洋發現半掛車的左前輪後面躺著一個女子。
看著已經奄奄一息的女子,想著自己只有C1駕駛證,不能開重型半掛車,楊洋心裡七上八下。又怕承擔法律責任,又怕不能走保險,惴惴不安的他拿起電話撥通了姨夫陶某(另案處理)的電話……
「我撞死了人,我沒有半掛車駕駛證,你能不能來幫我頂包下?」接到楊洋的電話,陶某立即來到了現場。
在交警到場處理事故時,陶某頂包承認了自己駕車撞人的事實。而楊洋卻扮演了一個路人的角色,和交警聲稱目睹了事故的經過。
「我撞了人,找我姨夫頂包了……」事故處理完後,楊洋把自己找人頂包的事情告訴了自己的前妻。
事情原本就這樣過去了,直到12月29日晚上,楊洋和前妻發生激烈爭吵,前妻要求復婚,而他卻不同意。
前妻一氣之下,撥打了110......
第二天一早,楊洋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原因就是其前妻向派出所舉報了他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事實……
該案以交通肇事罪被移送餘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通過仔細審查,發現楊洋為了騙取保險金,還指使陶某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遂以交通肇事罪、保險詐騙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7月9日,由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洋保險詐騙、交通肇事一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決被告人楊洋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檢察官說法
發生交通事故後讓人頂替的行為,是交通肇事後的「逃跑」行為,也是指使他人向司法機關作偽證的行為,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並從重處罰。本案中,被告人指使頂替者陶某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屬於「編造虛假的原因」騙取保險金,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獲得保險賠償,也系保險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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