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國家網信辦發布通報,經查,有10家網絡直播平臺存在傳播低俗庸俗內容等問題,未能有效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國家網信辦指導屬地網信辦依法依規約談上述平臺企業。
國家網信辦一周前的通報提到,國內31家主要網絡直播平臺普遍存在內容生態不良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內容低俗庸俗問題,其中包括留言互動、彈幕和用戶帳號註冊疏於管理,違法違規信息層出不窮等。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記者再調查發現,圍繞直播平臺的「數據刷量」生意仍非常活躍,有賣家宣稱可提供真人互動及評論,在這背後還暗藏著招募真人做直播刷粉、刷人氣的灰產。
全面整改
禁止未成年人直播、觀看和消費
國家網信辦通報後,各地網信辦陸續約談、處置屬地相關網絡直播平臺,視違規情節對相關平臺分別採取停止主要頻道內容更新、暫停新用戶註冊、限期整改等處置措施。
6月22日,浙江網信辦約談歡樂直播、瘋播直播,要求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內容。同日,北京網信辦處置花椒直播、全民小視頻等。6月23日,廣東網信辦會同多部門,依法約談虎牙直播負責人,責令其立即開展全面整改、暫停「推薦」「視頻」「陪玩」等主要頻道內容更新、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依法對虎牙直播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南都記者留意到,截至6月30日,鬥魚、虎牙、映客、瘋播均在App內顯著位置展示了正在整改的通知,稱自6月23日0時起推薦頁暫停使用。虎牙停更「推薦」頻道,下線整改「陪玩」「視頻」頻道;鬥魚下線整改「陪玩」頻道;B站下線整改「搞笑視頻」頻道。
瘋播直播首頁展示了落款時間為6月22日的《主播直播規範》,要求主播嚴格執行原綠色文明直播公約,其中提到嚴禁惡意誘導用戶高額消費、禁止未成年人直播、觀看和消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傳播、宣揚、展示任何形式的賭博、返利等行為。
這則規範最後留下了舉報渠道,「用戶發現不良直播內容投訴請聯繫公眾號官方客服。」
6月24日,一家業內規模較大的主播公會負責人蜜桃(化名)告訴南都記者,她所在的公會近期不斷收到直播平臺運營經理的提醒,要求提高直播內容的審核標準,並表示如果發現違規行為,將給予警告和封號處理。
據她提供的一封映客直播的最新通知顯示,要求禁止胸部露溝,禁止大規模露臍、露點、露背;禁止穿齊襠褲、高叉褲裙、露臀線;禁止俯身露胸,抖胸等內容低俗行為;嚴禁在敏感部位書寫、繪畫等。
「我們也關注到了最新的網信辦的約談,所以最近都很謹慎小心。」另一家直播公會的工作人員伯明(化名)告訴南都記者,會根據各大平臺的整改要求對主播制定更具體的規章制度,「一定要做綠色直播,領口不能太低,不能做很多暗示性的動作。」
一家上海的中等規模的遊戲直播平臺的資深運營經理也向南都記者表示,受到嚴厲監管的平臺方目前也是「如履薄冰」,「類似我們這樣的小公司,沒有大公司那樣強大的風控團隊,對於行為較為出格的主播,除了依靠技術團隊,也要依靠人工查看。」
據他介紹,全公司的員工只要在刷新App時看到違規直播內容,都會直接要求人工審核團隊立刻關閉直播間。
周邊生意
120元可買到2萬個直播粉絲
一周前,國家網信辦的通報中曾指出,直播平臺「留言互動、彈幕和用戶帳號註冊疏於管理,違法違規信息層出不窮」。
南都記者最新了解發現,多個「直播刷粉」QQ群依然活躍。6月24日,一提供直播刷量刷評論服務的商家向南都記者表示,提供直播平臺的作品連結即可下單,其宣稱操作均由真人兼職用戶進行,一機一號,擁有獨立IP和獨立ID。
該商家建設了一個專門處理訂單的網頁,提供虎牙直播、花椒直播、嗶哩嗶哩等十餘個平臺的刷量、漲粉和評論服務。根據商家提供的數據,該平臺已達成超過2000個訂單。
該商家提供的報價顯示,在花椒直播,24元可買到2萬個直播人氣,120元可買到2萬個直播粉絲,8元可買到2萬個回放。嗶哩嗶哩的1萬粉絲標價168元,1萬贊標價74元,65元可買1000個投幣。其他直播平臺上的100個真人粉絲還有的售價59元,並稱64元可買100個真人評論。
在其他QQ群內,南都記者也發現了與上述網站同類的自助刷粉網站連結。在一群聊裡,智能群助手反覆在群內發送一個網站連結,買家可以在該網站內自助下單,商品中就包括短視頻平臺直播人氣刷單,50個人氣報價1.95元。
除了可以直接下單買粉、刷人氣,買家還可以通過該網站開通同類分站賺錢。據介紹,所有商品由該網站的主站提供,買家只需將分站域名發送給下遊買家,下遊買家下單付款後,開分站的買家便可賺取其中差價,並稱「可以自己設置銷售價格」。
灰產供應鏈
招募寶媽學生群體網絡兼職
南都記者進一步了解發現,在這類刷粉交易上遊,還存在一條從真人兼職刷單到業務推廣的灰產供應鏈。
在一水軍貼吧中,有樓主在貼子裡打出「網絡兼職,寶媽學生」「真人直播互動」「真人粉絲點讚」等廣告,招募寶媽學生群體網絡兼職,為直播刷人氣、刷贊。
不僅如此,這些聲稱「有途徑可以刷人氣」的賣家,還進一步招聘幫其推廣業務的人,吸引更多有直播刷粉、刷點讚量需求的客戶下單。
6月28日,一做推廣刷直播人氣、直播點讚等業務的商家也曾告訴南都記者正在招兼職,兼職內容則是幫其在群聊裡發送包含直播刷單等業務的廣告,吸引客戶。該商家介紹,兼職幫其推廣的報酬則是銷售金額的百分之五,當銷售金額超過50元可獲取百分之十的酬金,每天售出100元以上單量獎勵2元。
據悉,為期半年的網絡直播專項整治和規範管理工作仍在繼續。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此次對31家網絡直播平臺全面巡查,旨在督促主要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守牢法律底線、道德底線和安全底線,自覺完善平臺規則,優化系統功能,改進算法推薦,強化主播管理,最大限度壓縮低俗不良信息生存空間,不斷提升直播內容質量,為廣大網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推動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新政
首個直播帶貨規範施行:
商家營銷中應嚴格
遵守廣告法規定
日前,中國廣告協會發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下稱《規範》),將自7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內第一個關於網絡視頻營銷活動的專門自律規範,側重為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商家、主播、平臺、主播服務機構(如MCN)和參與營銷互動的用戶等主體提供行為指南。
《規範》指出,網絡直播營銷主體不得利用刷單、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虛構或篡改交易數據和用戶評價;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在網絡直播營銷中發布商業廣告的,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各項規定。
此外,網絡直播營銷主體應當依法履行網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
《規範》還表示,網絡直播營銷主體應當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從事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同時,《規範》明確,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依法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格履行產品責任,嚴把直播產品和服務質量關;依法依約積極兌現售後承諾,建立健全消費者保護機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規範》還指出,主播向商家、網絡直播營銷平臺等提供的營銷數據應當真實,不得採取任何形式進行流量等數據造假,不得採取虛假購買和事後退貨等方式騙取商家的佣金。
出品:
南都新業態法治研究中心
採寫:南都記者 諸未靜
林子沛 敖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