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轉讓房產及相關債權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江蘇匯鴻國際集團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轉讓房
產及相關債權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匯鴻國際集團中鼎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鴻中鼎」)公開掛牌轉讓所持揚州市汶河南路 1 號
房產及相關債權,掛牌價格不低於 9,535.29 萬元。具體詳見公司於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控股子公司轉讓房產及相關債權的公
告》(公告編號:2020-095)。
公司於 2021 年 1 月 5 日接到匯鴻中鼎通知,匯鴻中鼎與受讓方揚州市旺源
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州旺源」)已收到江蘇省產權交易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確認書(項目序號:CQJY-1010172020112727800),根據成
交確認書,雙方籤署《買賣合同》,匯鴻中鼎將其持有的揚州市汶河南路 1 號房
產及相關債權通過江蘇省產權交易所公開交易程序轉讓給揚州旺源。具體情況如
下:
一、合同及付款情況
(一)合同情況
1、合同主體
轉讓方(甲方):江蘇匯鴻國際集團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海
受讓方(乙方):揚州市旺源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萬永玉
2、轉讓標的
甲方持有的揚州市汶河南路 1 號房產及相關債權
3、轉讓價格
房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捌仟陸佰伍拾萬元整,(小寫)8650 萬元
整;應收債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玖佰萬元整,(小寫)900 萬元整。總
金額:(人民幣)9550 萬元整(大寫:玖仟伍佰伍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4、價款支付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選擇使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
(1)乙方分別於 2021 年 1 月 1 日前支付(人民幣)2000 萬元整(大寫:
貳仟萬元整),2021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幣)3000 萬元整(大寫:叄仟
萬元整),2021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人民幣)4550 萬元整(大寫:肆仟伍佰
伍拾萬元整),上述三筆款項均劃入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結算
帳戶。
(2)乙方應繳納的交易服務費(人民幣)107400 元整(大寫:壹拾萬柒
仟肆佰元整)於成交後三個工作日劃入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結
算帳戶,乙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人民幣)955 萬元整(大寫:玖佰伍拾伍萬元
整)轉為部分成交價款;
5、過戶稅費
房屋交易過戶產生稅費由甲、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6、轉讓標的交付與租金收取
(1)上述應收債權自甲方收到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應收債權
交易價款之日起轉移給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向房屋承租方主張。
(2)甲、乙雙方定於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即乙方領取新的不動
產登記證書之日)正式交付房屋,交付時雙方籤訂交接單,交接單一式兩份。
(3)自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發證之日(以新不動產登記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起,乙方有權向該房屋承租人收取租金,租金仍按甲方與承租人之間原租賃合同
的標準執行,屆時雙方應共同書面通知承租人。
7、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①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②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③與他人串通或者相互串通損害他方利益。
④隱瞞標的實際情況以提高售價。
⑤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必要證件資料和配合,致使他方無法履行合同。
⑥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權屬、授權材料,致使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
(2)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①違約方應按約定標的成交價 20%的數額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②乙方逾期付款或無正當理由逾期收房的,經催告後仍不履約,應從逾期次
日起按照房屋總價款日 0.1%的標準支付逾期違約金。
③一方的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違約方應另行照實賠償。
(3)免責條款
若因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違約,甲方
應立即退還所收定金和成交價款,本合同自動解除。
8、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合同的變更應經雙方一致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3)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十
五日內依法解除本合同。
9、其他約定
(1)雙方對本合同條文已作詳盡了解,對於所有條文之含義清楚明白無異
議。
(2)本合同記載的聯繫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有效送達地址,如
有變更,請及時書面告知雙方,否則仍以本合同記載為準,一經正常投遞即視為
送達。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備案壹份。
(二)付款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乙方揚州旺源已根據約定支付首期交易價款 2000 萬元至江
蘇省產權交易所指定帳戶。
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交易有利於公司優化資產結構,進一步聚焦主業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未來財
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將根據交易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並注
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