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及子公司參與投資設立產業併購基金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對外投資情況概述
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及子公司擬投資設立產業併購基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4.9億元發起設立產業併購基金上海賽領匯鴻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賽領匯鴻基金」)。公司首期實繳出資金額14,700萬元。具體詳見公司於2016年7月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公司及子公司擬投資設立產業併購基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48)。
賽領匯鴻基金完成工商註冊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具體詳見公司於2017年2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公司及子公司參與投資設立產業併購基金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09)。
經由基金合伙人會議同意,賽領匯鴻基金有限合伙人發生變更,北京賽領國澤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現更名為北京賽領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將其持有的賽領匯鴻基金部分權益份額,即29.97%股份轉讓給上海秉原安股權投資發展中心(有限合夥)。上海秉原安股權投資發展中心(有限合夥)成為賽領匯鴻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具體詳見公司於2017年4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於公司及子公司參與投資設立產業併購基金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16)。
二、投資進展情況
根據合夥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的出資應按照普通合伙人發出的繳付出資通知(「繳付出資通知」)要求分三期繳付。繳付出資通知應於其所載明的該期出資的繳付日期(「出資日」)之前提前至少二十個工作日送達有限合伙人。本協議籤署後,普通合伙人將向各有限合伙人發出首期繳付出資通知,要求各有限合伙人交付其認繳出資額的30%,有限合伙人的後續出資應分兩期繳付,分別為其認繳出資額的40%及30%,普通合伙人將於每一次全體合伙人實繳出資額不低於70%的部分用於或預留用於項目投資及合夥費用後,向全體合伙人發出下一期出資的繳付出資通知。對於任何一次後續交割後的首次出資,其出資日可由普通合伙人與相關有限合伙人另行約定。各有限合伙人於出資日前預繳的出資日起相應地轉為實繳出資,並視為於出資日繳付出資。各有限合伙人應將出資額中的其餘部分按照繳付出資通知要求足額繳付至合夥企業的銀行帳戶。」
根據上述約定,在收到普通合伙人發出繳款通知後,公司於2020年12月9日完成第三期實繳出資14,700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完成實繳出資共計49,000萬元,佔公司認繳出資額的100%。其他合伙人亦均完成實繳出資,賽領匯鴻基金累計共收到實繳出資額共計100,100萬元,佔認繳出資總額的100%。公司將根據後續基金投資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風險提示
賽領匯鴻基金的運作存在未能尋求到合適標的項目的風險,因宏觀經濟、行業周期、投資標的公司經營管理的變化多種因素影響,可能面臨投資回收期較長以及不能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等。
公司將密切關注賽領匯鴻基金經營管理和投資狀況,積極敦促賽領匯鴻基金尋找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的投資標的,加強投前風控論證和投後管理,切實降低投資風險,同時根據投資事項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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