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在去世之前留下了巨額的債務,而孩子還沒有成年,沒有辦法償還這些債務,可能就會被稱為「老賴」。
最近幾天,一個9歲的小女孩被法院限制消費的事情引起了網友的熱議。這件事情還要在8年前說起。
在8年前,這個小女孩的父親殺了他的母親和外婆,最後被判處死刑。本來他的父親準備將家裡的房子賣掉,但是買主已經交了55萬元的購房款,沒想到房子不能過戶。
2020年10月的時候,9歲的陳蔓也就是這個故事的小女孩,被法院判處替父還債55萬元。11.25日沒有辦法還清便限制她的消費。
12月14日,這位女孩兒的外公在網絡上開始發聲,講述了女孩背負55萬債務的大致經過。
因為女孩的父親將女孩的母親和外婆傷害了,而且被法院判處死刑,在之前轉賣的房山並沒有成功,但是買主已經將房子的款項打給了他父親,因此女孩背負的債務就是這樣來的。
作為女孩兒的外公在網絡上說。為了以後孩子能夠繼續生活,這一套房子應該讓孩子來繼承,就算他離開了,在生活上孩子也能有個著落。
針對這一案件網友們的態度分成兩撥。有的人非常支持這樣的處理方法。而且在12月14日,有一位律師也在網上發文,表達了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
他說孩子的父親收了買家55萬,然後被法院判處死刑,最終法院將房子判給了孩子,那麼這55萬讓孩子來背負是沒有錯的。
而買家本來是要買房子的,交了錢以後對方人被處以死刑了,所以才想要要回自己的錢,沒想到房子又歸了孩子總不能讓無辜的人這麼倒黴吧。
法院將房子判給了孩子,那麼這筆錢就應當由孩子支付,而沒有辦法支付後,法院又將它列入了限制高消費名單裡,這樣的做法是沒有錯誤的。
一般在這個消限制高消費名單裡的人被別人稱為「老賴」,是指之前失信的人。這位律師認為限制他的高消費也對他沒有任何的影響,因為他覺得還不了錢的人也沒有能力去高消費呀。
另一撥網友覺得到法院這樣的辦法是不符合常理的,「父債子還」這不是法律規定的,只是民間的說法。
而且有網友說,法律規定的是作為遺產繼承人可以償還遺產繼承範圍之內的債務,如果超出了這個額度,可以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
在這一個案子裡,雖然孩子是遺產的繼承人,但是對於父親的債務已經超出了他的償還義務。雖然有一套房子,但是如果被拍賣了或者被收走了,相當於他就無家可歸了。
而法律規定償還父親的債務,必須是不能夠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沒有資格將這個房子拍賣。
而且網友也說,對於法院限制,這個女孩子的高消費也是不可理解的。因為要求女孩子償還債務和限制高消費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一個9歲的孩子能有什麼高消費呢?
小編認為孩子的遭遇是非常不幸的,本來幸福的家庭現在變得支零破碎,而且自己還背負上了巨額的債務,現在還被法院強制限制高消費,如果孩子覺得自己的權益被侵犯了,也可以繼續提出申訴。
免責聲明:親愛的原作者你好,本文部分文章和信息源於網絡,如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繫管理員,我們將會儘快給予滿意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