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富臨精工: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綿陽
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綿陽
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
據《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
的有關規定,本著審慎的原則,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公司補選第四屆董事
會非獨立董事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不存在被中國證
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
綜上,我們同意提名藤明波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並
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綿陽
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四
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籤署頁)
獨立董事籤字:
傅 江
牟 文
陳立寶
綿陽
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