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晚上喝,不奇怪,可他居然早上也喝;查一次、查兩次,不稀奇,可他居然被查了五次......交警查酒駕,「奇葩」事一堆,來看看究竟咋回事?
涉嫌醉駕
失戀加上工作壓力大,男子一天喝三頓酒
前不久深夜時分,南京交警六大隊民警在轄區內開展酒駕查緝工作,結果發現一名紅色小轎車駕駛員閆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9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經了解,閆某近期剛剛失戀加上工作壓力大,當日早上起床喝了兩罐啤酒,後乘坐公交車去上班。當日中午和晚上,閆某又相繼喝了一瓶某品牌雞尾酒和大約半斤白酒。之後,閆某在駕車回宿舍路上被查獲。據介紹,閆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並且將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醉駕取保期間被查酒駕,居然是第五次了
近日,南京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虎踞南路北往南方向開展酒駕檢查,這時,一輛似曾相識的紅色越野車在路邊緩緩停下。民警上前一看,駕駛員是名熟人,此人今年7月份在該路段同樣是在測酒點後方停車,結果被查出醉駕,查處民警都是同一人。「醉酒駕駛被查,駕駛證已處於吊銷狀態,怎麼還在開車?」民警好奇之下讓駕車男子下車接受檢查。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屬駕駛證吊銷期間飲酒駕駛機動車。通過警務平臺查詢,這已經是男子第五次因酒後駕駛被交警查獲,另外三次飲酒駕駛發生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
由於男子目前仍處於醉酒駕駛取保候審階段,此次又被查出酒駕,他將面臨相應的罰款和拘留的行政處罰,同時該違法行為還將對他後期的醉駕量刑造成一定影響。
生日該怎麼過?他選擇把自己送進看守所
12月21日,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是平常的一天,但對於顧某來說卻不一般,因為當天是他的35歲生日,也正是在這一天開始,他要在看守所服刑兩個月。
2019年底,顧某酒後駕駛轎車行駛至大江線(小河北路至205國道路段)時,跨越道路中心虛線與正常行駛的另外一輛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八大隊民警迅速趕至現場,並對顧某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現場呼氣酒精測試含量結果為184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後,民警將顧某帶至醫院抽血備檢。經南京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結果為血樣中檢出乙醇成份,含量為186.7mg/100ml。
2020年12月21日,雨花臺區人民法院對顧某涉嫌危險駕駛案罪判決拘役兩個月。民警將顧某送押至看守所的路上,他感覺非常後悔,這份生日「禮物」將永生難忘。
責任編輯:朱佳琪(EN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