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年12月03日 10:09 來源:中新網湖北
中新網湖北新聞12月3日電 (陳群)近日,恩施州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路檢路查中成功查獲一起「忽悠」交警是吃檳榔緣故的酒駕案件,依法給予駕駛人熊某駕照記12分、暫扣6個月並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11月25日下午,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四中隊執勤民警正在南環大道和318國道交匯處開展事故預防「減量控大」路檢路查行動。
16時許,執勤民警對一輛正三輪載貨摩託車進行例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臉色通紅疑似酒駕,於是示意該男子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當民警問及男子臉紅的原因時,男子振振有詞地說:「因為我吃了檳榔呀。」
面對眼前這位「大忽悠」,民警當即取出隨身攜帶的酒精檢測儀對該男子進行酒精呼氣式檢測,其現場酒精檢測含量為70mg/100ml。「鐵證」在前,男子不得不低頭承認自己的酒駕行為。
經查,三輪車駕駛人熊某,41歲,家住團堡鎮。當日上午12時,熊某在朋友家喝了2兩白酒。16時許,熊某認為上午喝的酒已隔了幾小時,且自己頭腦清醒,於是大膽駕駛三輪車回家。
在回家途中,熊某面對執勤交警擔心酒駕被查,於是面對交警詢問「忽悠」自己臉紅的原因是吃了檳榔,沒想到自己的酒駕行為最終難逃法網。(完)
(編輯: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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