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人,也許只需幾分鐘或者幾天,而忘記一個人則需要幾個月或者幾年、甚至一生;往往你越是逼迫自己去忘掉對方,就越是難以忘懷。
大腦是個很奇特的信息儲存器,或者說是個精微無比的搜尋引擎,一朵雲、一碟菜、一本書、一陣風、一句話、一個景,都會瞬間勾起你抑制了久久的不敢觸碰的舊情陳跡;記憶哪能輕易就刪除得了,你唯一能做的是讓全新的人生將往昔覆蓋。
偏執不是專情
偏執俗稱認死理,如果這份偏執用在一段已經逝去的情感中時,那麼這個人會主觀地以偏概全、非黑即白,完全聽不進別人的勸導寬慰,從頭至尾沉浸於憤恨不甘裡。
在這類人群眼裡,失去一個人的愛仿佛失去全世界,對方這個人比他(她)自己的命還要重要,認為感情失敗就是人生失敗;如此心態下,他(她)會奮力揪住與對方有關的一切記憶,明明知道自己渴望安撫,但卻渾身帶刺向世界宣戰。
偏執會失去自我反省,若如此,當下一段感情來臨時,他(她)會抓得對方喘不過氣,結局不言而喻。
放過自己正視現實
放不下過去就是對現實的逃避,沉浸在負面情緒裡,鑽進一個又一個牛角尖,承受精神上的撕裂。有專門機構實驗指出,要完完全全忘記一個人起碼得七年時間,七年後人體細胞將全部更新重啟,刻骨銘心的人和事便會隨之消散成煙,曾經無解的糾結會同時釋懷。
七年?!開玩笑!生命如此寶貴有限,對方早就已婚生子,根本記不起你曾來過他(她)的生命,而你居然無法自拔去與過往握手言和,你的人生多麼不值當;你這一路死磕,說明你對對方仍然心心念念。
讓自己重樹一種舒適的生活方式,對於無法企及的人和事就不要再和自己較勁;對過往的愛恨情仇原諒是不可能的,那我們只有對自己說「算了吧」,對,算了!那些心如刀絞的長夜以及淚流成河的哀傷,久了自會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