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要忘記一個人突然從你的世界裡消失,你要忘記你們曾經的點點滴滴。你根本就不知道你要用多少時間,去忘了那個曾經的愛人。
你開始學會借酒澆愁,把自己喝的酩酊大醉,用酒精去麻痺自己的神經。這樣你就能忘記對方已經離開你的事實,然而酒醒後,你又要面對對方離開的事實。
你不敢出門,只敢把自己關在黑暗又狹小的房間裡面,你害怕出門以後都是對方的氣息和味道,你看到馬路上小情侶牽著手摟著腰,內心就開始莫名地發酸,眼角的淚水就止不住的往下流。
當你開始嘗試一個人生活,想走出這樣壓抑的環境,卻發覺你到的每個地方都和對方來過,腦海裡湧現出對方還在你身邊的模樣。
然而,人走茶涼。從前的一切早已回不來了,你開始想立馬跑到對方的身邊給Ta一個擁抱一個親吻,甚至想說:「我們複合吧!」可Ta的身邊已經有了新歡,Ta過的生活十分愜意。
你開始嘲笑自己。你們已經分手了,你應該忘了他開始新的生活,然而你還是忘不掉,你根本就不知道多久能忘記一個人,你明明知道新歡和時間會讓你減少很多的痛苦,可是你就是不願意嘗試。因為,你還愛著Ta。
忘掉一個人其實很簡單,把自己改頭換面,嘗試新鮮的事物,也許換一個環境,換一種心態,把對方的影子從自己的世界裡抹掉。哪有那麼多的忘不了,只是你不願意忘。
相信我,你會把Ta給忘了的,你會有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