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日,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分局刑警大隊偵查發現,在滄州市供銷賓館205房間住宿著一名沒有身份證的河南人,體貌特徵與公安部緝捕的「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有幾分相似,滄州市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進行抓捕,隨後提取犯罪嫌疑人身上血樣子進行DNA檢測。經檢測對比,送檢血樣的DNA與「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案現場提取的毛髮DNA一致。結果證實這個叫楊新海的河南人就是公安部督辦系列殺人大案的犯罪嫌疑人。據警方統計:從2000年到2003年三年多時間裡,楊新海涉嫌作案達26宗,犯罪足跡遍及皖、豫、魯、冀4省區14個地市,被害人達77人,其中致死67人,強姦23人。
一般來說,B型人暴力犯罪傾向並不是很重,更多是傾向於智能型犯罪,但並不是說B型人就不會殺人,如果B型人也實施殺人犯罪的話,他們實際上比起A型和O型更具有心理和體質上的優勢。殺人狂魔楊新海的犯罪行徑就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從思維方式上來看,具有橫向思維傾向的B型人在考慮問題上較為全面、周到,也因此應變能力極強,這決定了他們在實施犯罪活動時,不會象O型人那樣單純靠莽夫之勇而是非常懂得運用智謀,如楊每次作案前都會預先採點,甚至連逃跑的路線都已確定,做案後又非常留心大街小巷的通緝令及協查布告,並從中獲取對他有價值的信息。
B型性格的情緒多變,體現在犯罪行為上就是變化無常,跟真感覺走,很隨性,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遊移不定難以掌握其行蹤。
與膽大、敢於冒險的O型人相比,B型人也比較膽小,這種心理狀態加上考慮問題全面,或許能夠解釋為何楊新海總是趁受害人在睡夢中時動手,而且是在殺人後方實施奸屍,一旦完畢便迅速逃離現場,而且採取流動作案的方式,從不在一個地方久留。從中,也能看出B型人善於抓住機會和擅長「遊擊戰」的特點。另外,從犯罪過程中楊新海往往能「一招致命」以至於受害者幾乎沒有任何反抗的機會可以看出,B型人在體質上的某些優勢,如出手敏捷、快速、準確等。類似的犯罪,如果A型人實施,那麼在體質上反應較慢、心理上容易發慌的不足,將使他們容易失手、出現差錯,O型則可能因為他們的做事粗糙、魯莽而在現場留下罪證而很快被緝拿歸案。雖然B型人並不具有O型人天性中冷酷無情、膽大冒險的心理優勢(這從楊家人對他的評價「連雞都不敢殺」可以看出來),但犯罪實踐的可以很快扭曲一個人的心靈, 一旦B型人從後怕和良心的自責中解脫出來,他們所擁有的心理上和體質上的優勢便得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
楊新海這一殺人惡魔出現在B型人中有一定偶然性,不過在「偶然性」背後,血型性格實際上依然在發生著必然性的影響。從楊新海的成長軌跡來看,他小時候性格就比較內向,不愛說話,不合群,表現出典型的「怪痞B」特徵。不過B型人還是很聰明的,正如辦案人員調查得知,楊新海因學習成績好一度成為全家人的希望。如果B型人不存在產生自卑感的因素,很難想像膽小怕事而又學習好的楊新海會淪落為十惡不赦的殺人強姦犯。可見,除了不合群之外,楊新海的自卑感還是很嚴重的,這可能與他家境貧寒、身材瘦小受人歧視有關,而B型人又是很要面子的。
在這種情況下,楊新海最終輟學並離家出走也在情理之中。不過導致他最終走向毀滅的並非嚴重的自卑感,而是一個與他曾經相好的女人對他的背叛,這使得他僅有的一點自尊心都破碎了,此時的他不僅僅是自卑的而且心態也很不平衡。隨後,因強姦被勞教、判刑以及在此期間家人對他的冷落等一連串的打擊,最終讓他自感被社會完全拋棄,進而對社會產生了絕望的情緒。「為什麼別人能有,我就不能有」,從他在法庭上反覆念叨的這句話可以看出,他的心理已經完全失衡,以至通過反社會的行為方能得以發洩和釋放。
B型的犯罪特點:出手迅速、準確,狡猾善變、無常性、隨心所欲,不留活口、遊移不定
關注天演之源,更多新知創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