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子」在我國是一種傳統坐具,但這種坐具,卻是由北方遊牧民族的「胡床」演變而來,並非漢族原創。
我國早期沒有椅子一類高足坐具,人們都席地而坐,坐具就是一張坐席,一般由蒲草或藺草編成,薄薄的一層,鋪墊在身體下面。人們最初就坐在這張席上。而其時所謂的「坐」就是跪坐:屈足向後,膝蓋抵住坐席,大腿壓著小腿,臀部壓在腳跟上。這就是我們早期的坐姿。後來北方胡人入侵,他們的一些坐具由騎馬而發明,也隨之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坐姿由此發生了變化。
胡人的坐具稱「胡床」,形制很小,床面只能坐一人,並且是張開兩腿跨坐,也叫「據」,就是我們現在的垂足而坐。坐具的變化,直接影響到人們的起居,因為垂足坐比跪坐舒適且方便,有人於是也開始用胡床了。
「胡床」是遊牧民族為便於攜帶而創製的一種高足坐具,和我國所習用的「安身之幾坐」(《說文》)的「床」不是一個概念,所以時人加一「胡」字以示區別。但胡床這種來自西北遊牧民族的新型坐具,卻就此改變了人們原先的坐姿乃至生活習慣,被認為是對我國後世家具產生最大影響的一種。如果沒有胡床,或許不會有今天的椅子。
關於「胡床」的形制和結構,宋人陶穀在《清異錄·陳設門》中有個說明:「胡床施轉關以交足,穿綆絛以容坐,轉縮須臾,重不數斤。」這是說胡床是一種可以隨意摺疊起來的輕便坐具,四個腳兩兩交叉,形似如今的馬扎,床面兩根橫木用繩帶繃成,分量輕,便於攜帶。因為床面是用繩帶繃扎,所以也叫「繩床」。又因為四個腳兩兩交叉,隋時又曾改稱「交床」。宋人程大昌《演繁露》卷一四說:「今之交床,制本自虜來,始名胡床,隋高祖意在忌胡,器物涉胡名者鹹令改之,乃改交床。」隋文帝楊堅忌諱「胡」字,所以「胡床」按其形制又改稱了「交床」。
據《續漢書·五行志》「(漢)靈帝好胡服、胡帳、胡床、胡坐、胡飯」的記載,胡床應該是在公元2世紀也就是東漢末年才開始引入我國的,以後便屢見記載,如《三國志·魏志·武帝紀》注引《曹瞞傳》「公將過河,前隊適渡,超等奄至,公猶坐胡床不起」,《世說新語·容止》「(庾亮)因便據胡床與諸人詠謔」,《世說新語·簡傲》「(王恬)據胡床在中庭曬發」,《南唐書·劉仁瞻傳》「世宗在城下,據胡床督攻城」,等等。胡床最初多為將軍出徵隨帶或有權勢者居家所用,大概在唐以後逐漸多了起來。唐朝時長安有很多胡人,因而胡風盛極一時,有胡騎、胡妝、胡樂、胡舞、胡服、胡食,還有胡姬酒肆,乃至胡人美食街。《舊唐書·輿服志》說「貴人御饌,盡供胡食,士女皆竟衣胡服」,可見其時長安城的胡風之盛。李白詩中多有寫胡姬的,如「胡姬貌如花,當壚笑春風」(《前有一尊酒行》);也有寫胡床的,如「去時無一物,東壁掛胡床」(《寄上吳王三首》)。在盛行胡風的唐代,用胡床應該已經比較普遍了。
胡床中有一種「倚床」,有背可以靠倚,唐以後在此基礎上,出現了更為舒適的坐具,就是椅子。椅子最初叫「倚子」,「椅」原是諧音「倚」的俗字。《正字通·木部》:「椅,坐具後有倚者,今俗呼椅子。」《中華大字典》在此釋義後有一段按語說:「按《通雅》云:倚卓之名,見於唐宋,而小說中有椅桌字,但當用倚卓。然考朱子家禮載用器具,有卓子交椅,亦以椅為之,是不得斥為俗也。」看來如今的規範字「椅」,在清末民初還有人斥之為俗字。
椅子就是有靠背的坐具。因為多為木質,所以字從「木」作「椅」。除了木質之外,椅子還有藤、蒲、竹等多種材質。《唐語林》卷六寫七十五歲的顏魯公,奉使李希烈之前,為表示自己「氣力壯健」而「立兩藤倚子相背,以兩手握其倚處,懸足點空」,說的就是一種藤製的有靠背的椅子。
椅最初只是背面有「靠」,時稱「校(jiào)椅」,也就是「交椅」,《水滸傳》中多見,如「只見林衝雙眉剔起,兩眼圓睜,坐在交椅上大喝道」(十八回)。「交椅」是由隋時改稱的「交床」演變而來,因為「交床」最初多為將領出徵時攜帶,演變為「交椅」之後,就成了權力的一種象徵,被借來表示座次,如「眾人扶晁天王,去正中第一位交椅上坐定」(十八回),「(宋江)居中正面坐了第一把交椅」(五十九回)。「交椅」之被借指權位的座次,後來成了非常普遍的一種借喻手法。而這種借喻義,是原「交床」或「胡床」所沒有的。
《漢語大詞典》釋「交椅」為:「坐具。腿交叉,有靠背,能摺疊。古時稱『胡床』、『交床』,後世稱『太師椅』。」
所說「後世稱『太師椅』」或有可商。因為「太師椅」原是「交椅」的改制,兩者有所不同。宋人張端義《貴耳集》卷下說「今之校椅,古之胡床也,自來只有栲栳樣」。「栲栳」是一種柳條編成的盛物器具,那麼所謂「栲栳樣」,可能就是一種三面圈圍起來的胡床,只是圈圍得比較低,尤其是靠背還不能託住頭部。所以當時「京尹吳淵」,為「奉承時相」秦檜,就特地讓工匠在交椅靠背上添了「荷葉託首(荷葉狀頭託)」而「號太師樣(秦檜曾官太師)」。張端義說「今改為太師樣,非古制也」。這是說「太師樣」和原來的「交椅」是不同的。由交椅改制而來的「太師樣」,就是後來所說「太師椅」的前身。
明人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六「物帶人號」條說,「古來用物,至今猶系其人」而「流傳後世者」,「無如蘇子瞻、秦會之二人為著。如胡床之有靠背者,名東坡椅」,「椅之桮(杯)棬聯前者,名太師椅」。「東坡椅」就是「交椅」;「桮棬聯前者」就是三面圈圍起來的宋人所說的「太師樣」,明人稱之為「太師椅」。但明代的太師椅,在形制上比宋代的太師樣要寬舒得多,有了比較高的靠背和扶手,和其前身宋代的太師樣又不完全一樣了。所以,不能籠統地說交椅或交床,「後世稱『太師椅』」。兩者是有所不同的。
交椅雖說在唐代已經比較流行,但一直到宋代,卻還不是人人都可以坐。女性,尤其是士大夫家的女性,一般不被允許。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四說:「徐敦立言:往時士大夫家,婦女坐椅子、兀子,則人皆譏笑其無法度。」「兀子」也作「杌子」,是沒有靠背的坐具,就是現在所說的「凳子」。宋朝時椅子和兀子的使用已經更普遍了,士大夫家的婦女卻還是不被允許坐。原因就在椅子無法跪坐,只能垂足,而垂足的坐姿有點類似箕踞。箕踞在男子或可視為一種傲慢或隨意,在女子就是不雅,被視為不合禮儀缺少教養。當然,這只是士大夫家的婦女有此約束,民間一般家庭,恐怕沒有那麼多講究,婦女坐椅子或兀子,應該也很普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