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責降低至12歲!大連10歲遇害女童家屬:女兒被害一年多,終等到這一天…

2021-02-18 猛獁新聞

而根據修改前的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後因未到刑事責任年齡免於刑罰,多年後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殘暴……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12至14周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大連10歲遇害女童家屬:高興到不知說啥→

25日下午,大連13歲男童殺害10歲女童案件中的受害女童母親得知法案已正式通過的消息:「我太高興了,高興到不知道該說什麼。」賀女士表示,女兒遇害一年多了,家人一直在堅持著呼籲降低刑責最低年齡,現在終於等到了這一天。

「我會跟我律師溝通,把這個法案作為新的材料遞交,希望這條新的法案能用在殺害我女兒的兇手的量刑上。」賀女士表示,看到自己的努力終於有了結果,她不僅是為了被害的女兒開心。此前,女兒被13歲的兇手殘忍殺害後,兇手僅被判處收容教養3年,賀女士無法接受:「以後再有這些低齡的人(有犯罪傾向),這條法案將對他們這樣的人群起到震懾作用。」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在家中將10歲女孩王某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條文13條,修改條文34條,其中新增及修改了哪些罪名?來看梳理→編輯:杜卉  |  商務合作微信:DHui0514爆料、維權、尋找、求助熱線:166037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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