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舟側畔千帆過 病樹前頭萬木春」,本期稅點點王老師重新更新了一些經典的稅務籌劃策略,希望在2020年能夠給企業帶來新的想法!
稅務籌劃策略一:將子公司選址在稅收窪地,直接享受稅收優惠
直接在稅收註冊成立獨立核算公司,適合新公司、公司新業務版塊、老業務板塊剝離等情況,依法納稅,按照納稅額度扶持。
註冊後要考慮實際成本列支和會計報表巨額利潤問題,不能執著於大額對外開票確認收入的方法節稅。
設計子母公司結算方式和價格時,要從關聯交易定價角度綜合考慮母公司報表異常虧損問題,降低稅務稽查風險。
稅務籌劃策略二:將公司註冊地遷移到在稅收窪地,使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將公司註冊地遷移稅收窪地,分公司經營所得通過匯總納稅申報的辦法實現所得稅的匯總計算和繳納。這樣可以實現總分公司之間的盈虧互抵,同時也能降低企業的稅負。
某商貿公司A將公司註冊點遷移到稅收窪地,再用A分別在上海、北京、重慶等地開分公司,用分公司在當地開店,結算歸屬到母公司A,用A開票,這樣全國實體店的稅收都在稅收窪地結算。
比如某電商大公司,在山東某園區成立一個結算公司,把華北或者全國業務利潤歸屬到該企業園區結算。
稅務籌劃策略三:在稅收窪地設立合夥企業或者個人獨資企業
在稅收窪地成立合夥企業或者個人獨資企業,這兩類企業都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能有效的降低企業的成本,在稅收窪地利用個人獨資企業的核定徵收能有效降低稅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不存在公司制企業重複徵稅問題。
合夥企業分紅或者退出時個人所得稅按照GP稅率執行5%—35%;LP稅率執行20%,同時享受稅收窪地退稅。
這兩類企業個人所得稅可以採用核定徵收方式(即帶徵),無需每月找票就能合理避稅,節稅90%以上。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個人所得稅按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核定徵收,帶徵稅率為服務業僅0.5%-3.5%,建築業1%-4.4%,貿易業0.25%-2.75%。
稅收窪地的風險
稅收窪地存在高誘惑性,同時也存在著一些無法規避的風險,這裡我們再講解一下,望企業能夠規避這些風險地帶。
老生常談的法律風險。稅收返還的協議大多由企業與當地招商局籤訂,協議本身的合法性即處於灰色地帶,當地政府不履行返還協議時,是否可以根據該協議對招商局進行訴訟,是值得商榷的。
需要區分返還政策不明風險。地方財力實得部分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核心概念,解釋權歸地方政府。因而只有按實際交稅金額的百分比進行返還才是一個透明的可操作方式。企業需要仔細斟酌,切不可一味追求價格便宜而置公司陷入不利局面。
政府溝通與再發展風險。註冊地和納稅地的選擇應考量當地政府官員的開明程度,以避免後期溝通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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