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兩頭婚」的話題引起了廣泛議論,有很多人說,兩頭婚可以完美解決婆媳矛盾、孩子姓氏這些在婚姻中存在了很多年的難題,也有人說這樣的婚姻模式跟搭夥過日子差不多,缺乏情感上的羈絆和黏度,更容易導致離婚。
那麼到底哪種說法更對呢?
其實任何一件新事物的產生都是有它一定的合理性的,也往往都是各有利弊。而我們要評價它的好壞,最直接的辦法當然也是看它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對於兩頭婚這種現象,我們不妨也以這個思路來逐步探討。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是兩頭婚。
兩頭婚,是近年來在江浙一帶悄然興起的一種婚姻形式,也叫「並婚」,它既不是男娶女嫁,也不是男方入贅,而是兩頭都是婚娶婚嫁,夫妻兩頭走。
這種兩頭婚的家庭,對女方來說不是嫁女兒,對男方來說也不是娶媳婦,自然也就不存在什麼彩禮陪嫁等。他們一般都是生育兩個孩子,第一個孩子隨父姓,主要由男方撫養,第二個孩子隨母姓,主要由女方撫養。
至於夫妻兩個,也可以各自不跟自己的原生家庭剝離,想住誰家就住誰家。隨自己姓的孩子,以後可以繼承自己家的財產,對方的財產則跟其無關。無論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孩子都稱其為爺爺奶奶。
兩頭婚真的能解決婆媳矛盾嗎?
婆媳矛盾一直被稱為婚姻中的千古難題,兩頭婚的出現,有人認為這個千古難題已經不再是問題了。
因為女方不用非得住到男方家,也不必非得面對男方的家人,如果婆媳不合,那么女方結了婚之後就天天住在娘家即可,男方想一起去就一起去,不想一起去就住自己家,照顧自己父母,誰也不必勉強誰,哪裡還會有婆媳矛盾?
乍一看的確是這麼個道理。可我們反過來想,但凡一段關係中出現讓你無法釋懷的矛盾,那也便意味著在意。
為什麼婆媳矛盾千百年來一直被稱為無法解決的難題,無非就是因為女人在意婚姻,在意丈夫的感受。一旦你什麼都不在意,那麼你也就不必為婆媳矛盾耿耿於懷了。即便不是兩頭婚,你一樣可以遠離公婆,對他們的話不聽不問,不是嗎?
而如果你是一個在意婚姻在意情分的人,就算你們約好了兩頭婚,你也做不到不顧其他人的感受我行我素。
假設你就是遇上了一個不通情理的婆婆,她就是看到兒子去嶽母家生活心裡就不舒服,聽到孩子跟女方姓就去吵去鬧,你又非常看重這段婚姻,不願意因此而離婚,那即便你是兩頭婚,你不一樣得去尋求應對和解決的辦法嗎?
所以,這只是一個換湯不換藥的問題,兩頭婚能夠解決的婆媳矛盾無非有兩種,一種是有著通情達理的家風的家庭;第二種是並不重視婚姻和夫妻情分的人。而對於這兩種,其實無論什麼樣的婚姻模式,婆媳關係都不是他們的難題。
兩頭婚真的能解決孩子姓氏的爭端嗎?
關於「冠姓權」,同樣是近年來一個比較熱烈和激烈的話題。一方面受男女平等思想的影響,另一方面是獨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越來越多的女性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跟自己姓,而已經習慣了孩子理所當然隨父姓的男人們自然也就產生了很多不滿。
於是,夫妻之間,婆家與娘家之間,互相爭奪孩子姓氏的事情也就屢見不鮮。甚至網上曾報導過女碩士因為得不到孩子的冠姓權而離婚的案例。
那麼兩頭婚的婚姻形式,從一開始就約定了夫妻要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男方姓,一個隨女方姓,這似乎就避免了婚後再因為孩子姓氏問題而引起爭執的可能。
可實際情況是不是這樣呢?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類似於兩頭婚這樣的婚姻形式,他們也是約定了要生兩個孩子,可是在生第一個的時候女方身體出現了問題,若是再生第二個會很危險,而且她自己也不願意再受一遭這樣的罪,也就沒有再生。
幾年來兩家一直為孩子姓氏的事吵得不可開交。孩子跟了男方姓,女方覺得結婚就什麼都沒要,如今還落下了一身病,要求給孩子改回女方姓,而男方認為既然現在決定只生一個了,孩子的姓就不能改。兩家的關係因此非常僵,夫妻感情自然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這說明了什麼呢?人生很多東西是不會按部就班地出現的,看上去比較完美的解決方案,極有可能因為一個預想不到的變化而被徹底打亂。
兩頭婚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孩子姓氏的爭端,但是這樣的解決方式,太過於利益化,而少了人情化,因此它更加經不起變故。
當然,兩頭婚也還存在著其他方面的利與弊。
其實在江浙一帶,那些兩頭婚的家庭,大多都是獨生子女家庭。因為父母只有一個孩子,都不願意孩子離開自己身邊,於是就在傳統的男婚女嫁或者招上門女婿之間採取了這個折中的辦法。
這樣以來,無論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就都可以得到自己子女的陪伴,甚至還可以有一個跟自己同姓的孫輩在自己膝下享受天倫,這對父母來說的確是有利的。
但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一個家庭中,最核心的關係應該是夫妻關係,而這種兩頭婚的婚姻形式,是否會導致原本核心的夫妻關係被邊緣化?而變成了你以你的原生家庭為主,我以我的原生家庭為主?
對於那種條件比較好的家庭,兩頭婚自然是可以男女雙方各有一套婚房,夫妻想住哪邊住哪邊。而那些條件不好的家庭,怕是就變成了男方這邊跟公婆住一起,女方那邊跟嶽父母住一起,無論住哪邊都沒有自己的小家庭。
倘若夫妻感情好還可以,萬一夫妻感情出了問題,或者女方不願意遷就公婆,男方不願意遷就嶽父母,那就變成了「各住各家,各找各媽」,這樣的婚姻,也就失去了意義了。
而即便是夫妻兩邊都有單獨的房子的家庭,眼下看上去沒有那麼多麻煩,可是等孩子大一些的時候,你總不能說讓孩子在這邊上半年學,在那邊上半年學,只為了適應父母的兩頭婚吧?
所以,在我看來,江浙興起的這種兩頭婚,雖然確實有一定的益處,表面看似乎也的確能解決一部分的婆媳矛盾和孩子姓氏方面的難題,但從深層次和長遠來看,它的弊是大於利的。
當婚姻不以感情作為紐帶,當家庭關係不以夫妻關係作為核心,那麼看上去再公平再無可挑剔的婚姻形式,也是脆弱的。
誠然我們每個人結婚後,都是要孝敬父母,適當幫扶自己的原生家庭的,但如果所有的利益、生活模式全都圍繞著原生家庭的需求,而把夫妻關係放在不重要的位置上,那婚姻就是一種本末倒置。這樣的婚姻,又有多少溫度和意義?
作者簡介:孤獨的幸福樹,一個喜歡讀書和寫字的女子,希望我的文字能夠伴你溫暖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