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林縣一商鋪門口汽車停車位
突然就變成摩託停車位
讓我們一起去看看怎麼回事
12月4日上午7時許,田林交警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在縣城三十米大道某店鋪門口,有人竟將小汽車停車泊位私自用白色噴漆「分割」,改成摩託車停車位。
經查,擅自塗改小汽車停車位的是位於該停車位附近的某燒烤店老闆潘某高。
12月4日上午11時許,田林交警依法將潘某高傳喚至大隊處理,潘某高對其故意塗改交通設施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其交代:潘某高為了方顧客停放摩託車和電動車,於2月4日凌晨3時許,趁夜深人稀之際私自塗改為摩託停車位。
目前,田林警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潘某高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恢復公共汽車臨時停車位設施。
百色交警提醒
停車位是公共設施,任何個人不得非法佔用門前停車泊位或阻止其他車輛停車,在公共停車位私設「禁止泊車」告示牌、擅自塗改停車位均屬違法行為。希望有類似情況的商家能自覺整改,公共停車位只有大家合理使用,才能發揮其作用,方便大家的生活。